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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義聲明

教義聲明

勝利浸信會是一個委身於歷史上基督教浸信教會原則的獨立地方教會。浸信會成員相信並教導歷代以來基督教信仰的真理,遵循聖經的話語。其信念有些部分與其他基督教宗派之信念無異,另一部分則為浸信會之獨特信仰立場。以下是本會完整教義聲明:

  • 我們相信聖經:聖經66卷書是神完全無誤的話語,是對人類的全部啓示,包含教會事工、基督徒生活及在信仰和行為方面的絕對權威。
  • 我們相信上帝:只有獨一真神,我們的創造者,創造宇宙萬有,從亙古到永遠。他是個完全聖潔無暇的靈,也是至高、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以及公平公義的。他就是愛。
  • 我們相信耶穌:主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他由童女降生,有完全無罪的生命。他在地上行的各樣神跡,在十字架上代贖的死亡,身體的復活,升上高天,以及所宣告即將發生他的第二次再來,都是非凡且真實的。
  • 我們相信聖靈:聖靈是完全的神,他被差來使所有相信耶穌的人重生、使之成聖,住在他們裡面,賜他們恩赐、力量,引領及教導,並默示聖經,見證並榮耀主耶穌基督。
  • 我們相信三位一體:神是一體但是三位:聖父、聖子和聖靈。三位一體的每一位,都有不同的位格,但是他們是平等且一體的。只有一個三位一體的真神。
  • 我們相信人的罪性:起初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無罪的人,但是人自己卻選擇犯罪遠離神(原罪),因此所有人都是罪人。悔改並相信耶穌的人會被饒恕,但是若拒絕神的恩典和饒恕,即沒有能力將自己從與神永遠隔絕的情況中拯救出來。
  • 我們相信人的復活:在末日,人人都會復活,得救者進入真實的天堂,有永遠的生命,是和神永遠同在的地方;失喪者進入真實的地獄,有永遠的刑罰,是與神永遠隔絕的地方。
  • 我們相信救恩:救恩是神透過耶穌的降生、受死、復活,而白白賜下的禮物。為要赦免罪、賜公義,讓人與神同在。人必須接受神賜恩典悔改並且單單信靠耶穌才能得救重生,但抗拒神的恩典就無法得著,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的救贖。人有自由意志與責任,但主權在神。
  • 我們相信永恆的保障:所有信徒都被神的大能所保守,沒有什麼能將我們與神隔絕。信徒或許會因一時疏忽或軟弱而陷在罪中,但永遠不會失去救恩。
  • 我們相信兩項聖禮:信徒的浸禮(奉父、子、聖靈的名將信徒全身浸入水中),和主的晚餐(聖餐)。並且是為了見證與紀念,而不是為了得到救恩。
  • 我們相信教會:耶穌是教會的頭,教會是耶穌的身體,由所有已重生得救的信徒所組成。地方教會則是一群經常聚在一個地方的信徒,成員都已得到重生、受浸禮並為了一同敬拜神、守聖禮(浸禮和主的晚餐)、傳講福音、互相造就、透過事工和交通聯合在一起。地方教會是神親自設立的組織,其使命是把福音傳到世界,使萬民作主的門徒,直到耶穌再來,都是為了神的榮耀。其職分包括牧師和執事,女性不能在教會裡擔任牧師職分,也沒有權柄和主講的職位。每一個地方教會都是獨立的,並且應該踐行自治原則。
  • 我們相信屬靈恩賜:屬靈的恩賜被賜給信徒以造就教會,這些包括講神的話語和服事的恩賜等等。屬靈恩賜的運用需要符合聖經的教導。有些恩賜,例如用來創立教會的恩賜,已經終止了,今天不再有使徒、先知、行異能、醫病、說方言和翻方言。
  • 我們相信末世論:教會的被提、基督的審判台、七年的災難、耶穌第二次到來、耶穌的千年王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新天新地、及永恆的未來。
  • 我們相信聖潔:所有信徒都應該過被聖靈充滿的生活,並與任何罪惡的事隔絕。我們反對各種不道德的性行為,包括婚外情、未婚同居、同性戀、多夫多妻、及色情;也反對墮胎、以及一切對個人、家庭、及社會健康靈性造成危害的罪。雖然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主要目標是傳福音、救靈魂,但是不能與傳假福音,拒絕核心教義,或與認可有罪生活作風的人來往。我們有責任在社會中見證神的慈愛與公義、强调生命的神聖、幫助貧弱群體、及維護婚姻與家庭的健康和完整。

浸信會的獨特信仰立場如下:

  • 終極權威:神乃至高之權威,已藉耶穌基督彰顯出來。聖經是真理,向我們顯明了神對我們的旨意。聖經足以讓我們瞭解神的旨意,乃信仰和實踐之權威根據。
  • 教會自主:浸信會堅信一間正確設立的地方教會,是獨立於其他教會並以耶穌為首實行自治的。聖經作為每個浸信教會的最高權威,有足夠資格自主地敬拜和事奉基督,毋須再尋覓任何權威的依據,因基督乃權威之唯一根源。由於每一所地方教會只屬基督身體的部分彰顯,雖然浸信會強調地方教會之自主性,但並非要跟其他浸信會脫離關係。不同教會之間,只要教義相同,仍可保持契合,互相砥礪,彼此代禱,合力推動主工。
  • 祭司職分:在教會內,每位信徒的價值平等,但角色因才能不同而分工。所有信徒都擁有平等的權利與責任。每位信徒不單要服侍其他會友,也應讓其他會友享有同等權利與責任去處理教會事務。至於教會的職員,如牧師或執事等,雖肩負特別責任,但不應享有獨特之祭司地位。每一位信徒都可以通過耶穌單獨來到神面前禱告,不需要透過任何其他媒介。藉由聖靈的幫助閱讀和明白聖經中神的話語。
  • 兩個條例:(1)信而受浸:浸禮是重生經歷的表徵,只有得救的信徒才可接受浸禮,而非透過浸禮得救。聖經教導的浸禮是由男性信徒來施行,奉父,子,聖靈的名將信徒全身浸入水中而起,以表明其生命有份於基督的降生、受死和復活,反映出信仰中棄舊投新的樣式。(2)主的晚餐:信徒聚集吃餅喝杯來紀念主耶穌,為了彰顯主的死,直等到他再來。
  • 靈魂自由:每信徒都有個人靈魂自由,有權利與責任去選擇順服神或者不順服神以及他們所認為正確的決定,並有責任直接對自己的選擇向神負責。
  • 重生會籍:教會成員只可以由重生得救之信徒組成。真正的救恩只能靠對耶穌的信心(因信稱義)。浸信會堅信教會是由蒙召和對基督完全信賴的人所組成。因此,凡作會友者必須清楚顯示他們對基督的信心和經歷,而教會生活亦須建基於信徒之間及與神所立的約,並致力順服基督和服務人群。
  • 兩個職位:教會有兩個職位,牧師和執事(女人不能做牧師)。
  • 政教分離:基督的教會理應有順服基督之自由,以致能主宰自己的事務,尋索自己的路向,而不受外來干擾。教會應堅守聖經真理,以基督為獨一元首,堅持政教分離。只要政府不超越神的權威,信徒應該要順服政府的權柄。政府超越神權威的例子如下:試圖控制教會,強迫教會接受特定的思想或者敬拜的形式,制定法律強迫人信或者不信一種特定的宗教信仰,否則就帶來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