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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態度:從事信仰

什麼是愛的態度?

30.什麼是愛的態度?

愛的態度是一種生活方式,在神的愛里找到救贖,就如通過耶穌十字架所顯明,並憑著信心謙卑的接受;這種改變生命的愛,會讓信徒選擇把愛作為所有行為的最重要特徵,並使他們的行為與愛相稱。這就會使從憎恨之心而來的犯罪的態度和行為沒有一席之地。聖靈在他們裡面動工,成就那高貴的愛人如己的律法。
約翰福音13:34-35

神是愛,而且神向我們顯明他的愛

  • 愛有很多的含義,但可以分成四種(根據希臘語):性愛或情慾的愛——生理上被吸引的感情;家庭的愛——父母對孩子的感情;友情/友愛——人對他們親近的朋友的感情;犧牲的愛——決意要關心他人或者為了他人的益處而行,即便是他們不配,並要為此付上個人代價也願意的感情或行為。神向我們顯明的是一種「犧牲的愛」,也是那種我們渴望用來去愛其他人的愛。這種類型的愛,扎根於神本身,因為聖經說「神是愛」。「愛的態度」意味著,對神的降生和認識神(我們與神的關係)有一種確定而又真實的思想和情感,並且讓我們能夠作為一個蒙恩的人,恰當地回應他犧牲的愛——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4:7-8,11;路加福音6:35
  • 神犧牲的愛,在他賜下獨生愛子——耶穌,到地上來拯救我們的時候,向我們顯明了。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耶穌為我們而死——為我們的罪做了輓回祭——好叫我們可以通過他得生命。我們根本不配得神對我們的愛和仁慈,但因著他是愛,他選擇了按照自己的計劃與我們分享他的愛。他甚至付上了所需的一切代價——他付上了他的愛子,以此為代價來愛我們,並恢復我們和他的關係。
    約翰一書4:9-10;羅馬書5:8
  • 神的愛在信徒裡面成熟(完美)的時候,改變了我們的一切。作為信徒,我們成為神的孩子。他是愛,所以愛成為了我們的特徵。我們要捨己地愛別人,像神借著耶穌死在十字架上,向我們顯明的愛一樣。我們看不見神,也看不見愛,因為神和愛都是無形的,但我們能通過在地上活出神的愛的信徒,捨己的愛的行為看得到——這是神的愛真實存在的見證和證據。當我們明白並且相信神對我們的愛,以及借著通過聖靈在我們生命里所做的工,活出這愛,就證實了我們真的是活在神裡面。同時也讓我們在審判的日子有信心(膽量)——我們知道我們的罪已經借著耶穌的死和復活,蒙神赦免了,所以我們不再活在恐懼當中——擔心不確定或不愉快的結果或者懲罰。而是活出我們的生命,明白我們是被神所愛的,因此也愛神並愛其他人。
    約翰一書4:12-21;馬太福音22:36-40

一切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愛,愛高於一切

  • 愛是高於一切的最終品質,沒有愛,一切都是無用的。因此,我們的一切行為都要與愛相稱。我們想要有效的進行溝通,有很強的信心,豐富的奉獻和仁慈的行為以及個人犧牲。但是,如果我們所做的任何事情,沒有「真正的愛」,那就於我們毫無益處。
    哥林多前書13:1-3
  • 保羅為我們形容這種「真正的愛」的樣子是:愛是永不止息。下面從四個方面幫助我們應用到我們的行為中:
    哥林多前書13:4-8
    • 真正的愛的「特點」:(1)「恆久忍耐」——在困難的時候對別人耐心平和;(2)「良善」——努力對人溫柔體貼,同情他人;(6)「不做害羞的事」(無禮)——不得罪別人或者對他人無禮;(8)「不輕易發怒」——不輕易對別人生氣或急躁,也不會事事都認為是針對自己的;(9)「不計算人的惡」——不在乎別人的失敗或罪過,也不會怨恨他們。
    • 真正的愛的「無私」:(3)「不嫉妒」——不因其他人的長處而生氣;(4)「不自誇」(吹噓)——不要盡想著突出自己的重要性,而是突出他人的重要性;(5)「不張狂」(驕傲)——不要誇大自我,以免損害他人。(7)「不求自己的益處」——不佔別人的便宜來滿足自己的慾望。
    • 真正的愛的「正直」:(10)「不喜歡不義」——別人犯錯的時候不感到高興,並且不能接受或允許犯罪;(11)「喜歡真理」——在別人行義和在聖經真理上站立得穩的時候,感到高興。
    • 真正的愛的「接納」(12)「凡事包容」——為了別人的益處,願意忍受在人際關係中為了他人的益處而帶來的一切(對你的不滿和得罪);(13)「凡事相信」——願意相信別人是好的,不錯誤地判斷他們未經證實的動機;(14)「凡事盼望」——願意期待與他人有良好關係;(15)「凡事忍耐」——願意勇敢地經受住一切考驗,盡我們最大的努力去表現神的愛——別人也許會對我們不好,但我們會繼續堅定地愛他們。

勝過內心仇恨的態度

  • 愛的反面是恨。憎恨是內心對他人的強烈反感和厭惡的內心態度(由於多種原因)。這種罪的態度常常是很多外在行為的根源,比如:口頭攻擊他人(如咒罵、侮辱);攻擊他人身體(如殺戮、暴力)。因此,恨和愛不能同時存在於信徒裡面,你必須選擇愛還是恨他人。作為信徒,我們選擇借著聖靈的能力去愛他人——這是聖靈在所有真正的信徒中所結的果子。
    馬太福音5:21-26;加拉太書5:19-25
  • 聖經告訴我們,習慣了恨的生活方式,是一個假信徒和假教師的象徵。你的生命是有愛的,還是充滿恨惡的?
    約翰一書2:9,11;4:20
  • 真正的愛意味著我們不能偏頗(以貌取人;偏愛).如果這樣做,我們就成了「用惡意斷定人」的人了。這包括歧視(例如,偏愛富人,不愛窮人)、種族主義和偏見。相反,我們要用聖經中的高尚的律法來取代仇恨的態度,「你們當愛人如己」。
    雅各書2:1-9

復習題

  • 愛有哪些不同的類型?
  • 誰是愛?他怎樣顯明自己的愛?
  • 信徒的每個行為都是為了表達什麼?
  • 真正的愛是什麼樣的?
  • 愛幫助我們勝過哪一種錯誤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