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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教義:深解信仰

聖經是如何教導創造的?

1.聖經是如何教導創造的?

聖經教導我們永恆的神在真實的六日(各二十四個小時)中創造出宇宙,人的歷史開始於其中的第六日。創造的故事被記錄在創世記的頭兩章中,並且應該被當作真實的歷史,而不是把它當作古代神話來讀。從原義層面理解創造,我們就能瞭解到我們的開端以及更好的瞭解神對我們的旨意。

創世的神創世記1:1

  • 「起初神…」已經存在了。在任何事物被創造之前,永恆的神是昔在,今在和永在的。一切事物都有開端,但是神存在於一切事物以前。所以我們的起點是超自然的,而不是自然的。
    詩篇90:2
  • 「起初神創造…」聖經告訴我們神是個創造者。他是一切事物被創造的源頭。

創世的那七天

  • 在第一日,神創造了天,地和光。他創造了宇宙和用來創造地球的材料(地和水),但是在這一天地球是空虛,混沌和黑暗的。聖靈運行在水面上。然後神通過他的話創造了光。他把光和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
    創世記1:1-5
  • 在第二日,神創造了天空。他在諸水之間造出空氣,把水分開了,稱空氣為」天」。所以,空氣以上有水(天篷狀的水),空氣以下有水(在地球上的水),中間是天空。這也將太空和地球的大氣層分開了。
    創世記1:6-8
  • 在第三日,神使旱地和水成型,用植被充滿已經成型的地球。他把天下的水聚在一處,稱之為」海」,並且使旱地露出來,稱之為」地」。然後神使地生長植被(青草,菜蔬,樹木),有通過種子繁殖的能力,使它們各從其類。
    創世記1:9-13
  • 在第四日,神創造太陽,月亮和星星,把它們放在宇宙當中。他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他把這些光擺列在宇宙當中。這些光普照在地上,分別明暗並幫助人類記錄時間(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創世記1:14-19
  • 在第五日,神創造了所有水生的和飛行的動物來充滿海和天空。他創造了它們,各從其類,神隨後又賜福了這一切,告訴它們滋生繁多,充滿水和地,各從其類。
    創造記1:20-23
  • 在第六日,神創造了地上的動物和人類。他創造了地上的動物(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然後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神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人類是神創造的最後一類,也是唯一照著神的形象創造的。神賜福於他們,並且給他們很多訓令:家庭,治理,管理,工作,食物和律令。
    創世記1:24-31;2:4-7
    • 家庭,治理和管理:神創造了分為兩性的人類(男性和女性)。他告訴我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然後他告訴我們要治理這地。這意味著我們有權以創造性的方式使用地球上的資源,以使我們自己受益(科學,藝術和技術等)。神給我們管轄權,管理海裡的、空中的,和地上的動物。我們應該統治並照顧它們。
    • 工作,食物和律令:神創造了一個園子,叫伊甸園,並且把人安置在園裡,讓他修理,看守。神創造人,讓他工作。神把植物賜給人類和動物作為食物來吃(那時候,所有人類和動物是素食的)。在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人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被告知不可吃。如果他吃了,他必定死。- 創世記1:29-30;2:8-17
  • 在第七日,神結束了他的工作,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他安息不是因為他累了,而是要設立一個模式,也就是我們七日的一周。
    創世紀2:1-3;出埃及記20:8-11
  • 神是好的。神六次看著他所造的並稱其為好的。在最後一日,他看著一切所造的並都稱其為甚好的。神沒有創造任何不好的,邪惡的或者有罪的事物。
    創世記1:4,10,12,18,21,25,31

創世與科學理論

  • 科學並不與聖經中創世的記載相互矛盾。如果科學是通過可觀察的,可測量的,和可重復的實驗來獲取知識,那麼這樣的實驗就不會與神的話相違背。如果科學是基於假設或有根據的推測,而非事實的話,那麼科學就會與神的話語形成矛盾。如果這個假設是基於過去的,那麼就不能準確證明這個假設。
  • 進化論是一個與聖經中創世記載相衝突的科學理論。如果進化論是真的,那麼我們就會得到以下結論:沒有創造萬物的神,沒有第一個男人,因此沒有原罪,這也就是說耶穌的死是徒然的。信徒把他們的信仰依託在聖經的歷史記載中,而不是在進化論的假設中。

復習題

  • 起初什麼或者誰已經存在了?
  • 聖經告訴我們誰是萬物之源?
  • 創世時,神每日分別創造了什麼?
  • 神給了人哪些訓令?
  • 科學與聖經互相矛盾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