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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態度:從事信仰

什麼是有價值感的態度?

28.什麼是有價值感的態度?

價值感的態度是一種生活方式,也就是在神和他的旨意中找到我們生命的目的和意義。當我們意識到我們自身的重要性並非基於我們所取得的成就,而是源於神賜予我們的重要性,因著他愛我們,以及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作為一種回應,我們允許神的旨意在我們的生命中掌權,並進而從不安、不足以及自卑中得以解脫。
傳道書3:11;雅各書1:18;箴言16:4

我們的身份,意義,目的以及命運都源於神

  • 有價值感是意識到自我的重要性並值得被關注的狀態或者品質。它意味著你是重要的。作為信徒,這種價值感與認識並傳揚主耶穌有著直接的關係。感受到自己的價值是不容易的,因為我們往往試圖通過錯誤的「刺激」來感受自己的價值,比如我們的業績,或者我們的人生很艱難,但是卻被告知我們是無足輕重的,甚至我們自己也相信了這一謊言。但事實的真相是你生命本身就意義非常。想要去意識到這種價值,你需要首先去認識自己生命的目的——你存在的緣由。因此,「價值感的態度」是指用一種確定的、真實的方式來思考和感受神,能夠詮釋我們在神裡面的意義與價值,並促使我們能夠為著神造我們之初的目的而活。
  • 你生命的本身就意義非凡,因為神創造了你。你的生命並非一個不幸的意外,也不是一個意料之外的偶然,或者是無目的的生命。你有著神的樣式是因為你是依照神的形象造的。神在你出生之前就已認識你。神使你出現在這個世界。神是你生命的起源。他知道你的體型,你的膚色,你的性別,你受造,奇妙可畏。你是令人贊嘆的。神願意你的生命來到這個世界。他通曉你生命中的一切,無論是時間,地點,還是事件,緣由。他甚至知道你生命中的每一天——你的生命能夠延續到多久。神使你出現在這個世界的原因和目的就是:去認識他,並榮耀他。
    創世紀1:26-27;詩篇139:13-16;使徒行傳17:25-28;羅馬書11:36;啓示錄4:11
  • 你是因著一個目的受造的,而這個目的意味著你是有價值、有意義的。神創造你是為了愛你。神愛你至深所以他盡其所能地使你歸向他——這樣你才得以認識他。神差耶穌來為著我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他的愛就此向我們顯明了。他甚至在創造萬有之前,就選擇了愛我們。這一直都是神的計劃。你的被造是為了蒙神的愛。他希望我們成為他家庭的一員。這所做的一切乃是照著神的旨意和所喜悅的,為了神的榮耀。
    約翰福音3:16;羅馬書5:8-9;以弗所書1:4-6

讓神的旨意在你的生命中掌權

  • 神想讓你認識耶穌。作神的工就是去相信那位神所差來拯救我們的主耶穌。只有耶穌是通往認識獨一真神的道路。因著認識他,我們就獲得了永恆的生命。這也意味著我們將擁有永恆的價值。我們通過主耶穌而進入到與神的關係當中,並且這個關係是永恆的。我們對主耶穌的認識要在每一天都有所長進。我們充滿喜樂的為了耶穌的名得榮耀而活。
    約翰福音6:29;約翰福音17:3;彼得後書3:18
  • 神想要我們去傳揚耶穌。我們的生命被賜予了深遠的意義,並非為我們自己而活。我們活著是為了那位愛我們並把他自己獻給我們的主耶穌。我們要作這世界的光和鹽,是指要讓世上的人看到我們的善行,並因此將榮耀歸於神。我們要將耶穌的愛傳揚給每一個人。我們要放膽去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加拉太書2:20;馬太福音5:13-16;歌羅西書1:27-29;以弗所書6:19-20;彼得前書2:9-10

克服不安、不足與自卑

  • 作為信徒,我們已經得到了耶穌賜給我們的光。我們要去瞭解主的旨意是什麼,從而使我們能夠充分利用我們在這世上的每一天。神的旨意就我們的價值而言,包括了在如何看待自己這一方面,創建一個符合聖經准則的,健康的,穩定的自我形象或是觀念。這包含著三個方面需要我們去借著聖經來交托自己。
    以弗所書5:14-17
    • (1)接納——接納自我但是拒絕狂妄自大。我們需要去謙卑地接納關於自己的那些在我們出生之前就已注定的,我們無法更改的方面,無論是好是壞。大衛通過稱謝神,因他受造奇妙可畏,神的作為奇妙,來表達這一點。我們應當贊同大衛所說的。我們同時也需要認識到我們都違背了神而犯了罪,只有通過他奇妙的恩典我們才得救。這種接納帶來的不是對自己的誇口,而是對三位一體的真神——聖父,聖子,聖靈的頌贊。– 詩篇139:14;耶利米書9:23;加拉太書6:14;以弗所書2:8-10;哥林多前書1:26-31;羅馬書12:16
    • (2)愛——自愛但是拒絕自私。因為我們的靈魂是去愛與被愛而被創造的以及永遠存在的,我們需要去謙卑地愛自己的靈魂。(我們怎麼會去恨神所愛的呢?)一個人會自然而然地愛他自己,並去保養(養護)和顧惜(珍惜)他自己的身體。作為信徒,我們應該按照神看待我們的方式來看待並愛自己,而且要知道我們是擁有價值的。但是這種愛永遠不能變成以自我為中心。我們絕不應當直接去尋求自己愛自己,而是應該明白,為自己的靈魂獲得更多的愛的最好方式,是去愛神,以及愛人如己。聖經中警告那些「人要專顧自己」——利己主義的特徵是將自己的情感與喜好或是自我崇拜放在首位。這是錯誤的並且是應該避免的。真正的自愛總是表現在關注於自我以外的事物,而並非自我以內的事物。自愛是在主耶穌的愛中擁有安全感。– 以弗所書5:28-33;馬太福音22:39;約翰一書5:1;腓立比書2:3-4;哥林多前書10:24;13:4-6;雅各書3:16;提摩太后書3:2
    • (3)尊重——自尊但是拒絕自大。我們對於神來說是有價值的,而且他希望我們的生命能夠彰顯神的榮耀,對於這一事實我們應該信心充足。保羅擁有這份信心,而且深知他因著「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而更接近神的樣式。他知道他本不如基督那樣完美無瑕疵。但是他「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意味著他沒有讓過去的失敗,罪,不安,或是成功以及業績成為他追尋耶穌路上的絆腳石,而是漸漸成為耶穌的樣式。我們努力並立志於被耶穌接受。在你的過往經歷中,是什麼阻礙了你?– 腓立比書3:12-16;哥林多後書5:6-10

復習題

  • 為什麼說我們生命的本身早已意義非凡?
  • 神對於我們的生命有什麼樣的目的?我們應該如何使這個目的發揮作用?
  • 神想讓你來認識誰?
  • 神想讓我們去傳揚誰?
  • 符合聖經標準的,健康的,安定的自我形象主要表現在哪三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