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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教義:深解信仰

使命中的走出去和差遣是什麼?

8.使命中的走出去和差遣是什麼?

走出去和差遣象徵著教會和傳道士之間的合作關係。每個信徒都需要在使命中盡一份力,無論是作為傳道士離開地方教會,把福音帶到異國他鄉,還是作為地方教會的一員,積極參與到差遣傳道士中。我們要忠於我們的呼召。

辨別差遣的人和走出去的人

  • 實際上只有教會繼承了大使命的責任。教會的任務是要持續地使萬民作門徒,直到耶穌再來。往普天下去傳福音,奉父子聖靈的名給新信徒施洗,教導神的話語造就信徒。因此,每個信徒都應該關心萬民是否能聽到福音,參與到這一全球征途中,讓全地都能聽到,相信,求告耶穌的名得救。
    馬太福音28:18-20;馬可福音16:15-18;路加福音24:46-49;約翰福音20:19-23;使徒行傳1:8
  • 聖經明確指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因此,當提到使命時,主要有兩類呼召:走出去的人和差遣的人。總的來說,所有信徒都有責任出去傳福音,把願意為耶穌作見證的人差遣到全世界,但具體來說,我們有著不同的角色和生活方式。走出去的人和差遣的人代表著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但是都是為了同一個使命。他們是相互關聯,相互依存的。
    羅馬書10:13-15
  • 走出去的人(流動):走出去的人離開自己的地方教會,走出去做傳道士,在不信神的人當中作見證。這意味著一些信徒會受召放棄通常的工作,生活區域和家人,把福音帶到異國。這通常需要教會的資金支持。
  • 差遣的人(定居):差遣的人是地方教會的一員,積極參與,差遣傳道士去不信神的人當中作見證。他們沒有受召放棄通常的工作,生活區域和家人,把福音帶到異國,而是努力工作,老老實實地養活家人,並使用他們的金錢、財物,時間和天賦來進一步推動使命。每個信徒都應該參與其中,差遣傳道士去他們自己不能去的地方傳福音,並好好規劃自己的生活,讓自己不僅僅是家裡的光,也是世上的光。

傳道士的合作: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

  • 保羅在禱告中因為腓立比持續的「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而感謝神。腓立比教會特意和保羅合作。保羅擁有不止一個這樣的合作關係。他與地方教會開展合作關係。合作關係裡面包含的若干要素,為今天的我們樹立了榜樣:(1)真切關係——他們很關心保羅,關係密切。雙方生活中有著真切的關心,在乎和交織。(2)振奮人心——合作關係是喜樂的,給保羅帶來了極大的鼓舞,他很享受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光。(3)財政——他們甚至主動要給保羅提供財政支持,幫助保羅。保羅也期待他們的幫助,因為這讓他能夠服侍他人。(4)禱告——他們知道對方的情況,經常為對方禱告。(5)服侍——他們會服侍彼此,共同參與到相同的事情中,包括:傳福音,在獄中的鼓勵,以及差遣同工來幫助服侍。
    腓立比書1:3-8,14;2:25;4:14-20;羅馬書15:24;30-33;以弗所書6:18-20;歌羅西書4:24;哥林多後書11:8

使命的財政支持

  • 信徒是管家和寄居者。作為管家,我們承認神是萬物的至高所有者,包括我們在世上的全部金錢和財物——我們要忠心地管理他托付給我們的東西。作為寄居者,我們承認我們是天上的國民——我們的忠誠歸於神的國。因此,這個世界不是我們的家,我們只是過客。但是我們經歷這個世界,期待更好的世界,我們肩負著使命,用耶穌的福音觸及萬民——「任何願意相信的人」都能得救。
    申命記8:18;撒母耳記上2:7;約翰福音18:36;希伯來書11:13-16;腓立比書3:17-21
  • 信徒要工作和奉獻。符合聖經的獲取錢財的方式就是工作。神讓人工作,來養活自己和家人。但是我們在地上賺取金錢和財富也是為了投資在天上。作為信徒,我們不要為我們自己在地上積攢財寶,因為它們沒有持久的價值(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相反,我們要在天上積攢財寶,因為它們有持久的價值(蟲子無法咬,不會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此,真正的財富不在於我們在地上的財寶(金錢和財物),而在於天上的財寶(神的獎賞)。對於使用財富(金錢和財物)服侍神和他人,在天上投資的人,神會給他們無盡的財寶。
    馬太福音6:19-20;路加福音12:33;馬可福音10:21;提摩太前書5:8;帖撒羅尼迦後書3:6-15
  • 信徒要向使命奉獻。全職的福音事工通過這份「福音工作」應該能夠借此謀生(或者有權借此得到財政支持)。這可以通過地方教會支持傳道士來實現。這也是所有信徒都能參與到使命中的方式之一。新約的奉獻模式,慷慨的恩典奉獻,也適用於這種奉獻。原則如下:互補性——教會內的屬靈性和物質性的工作具有平衡性;成比例——奉獻的數量應該在我們的「財力之內」,更要「捨己的奉獻」;規律性——遵循一定的模式,這樣我們就可以在奉獻上有突出的表現;樂意——是喜樂的,因為這是一項特權,而不是義務;坦誠透明——凡是涉及,通過教會或傳道士奉獻的錢,處理的時候都要實行責任制,這樣可以免遭指責。
    哥林多後書8:1-3;8-24;9:1-15;哥林多前書9:14;16:2-4
  • 信徒因向使命奉獻而得福。我們可以因為向使命奉獻而得到兩種福分:(1)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種什麼收什麼——意思是我們順服神,神會供應我們所有的需求。(2)我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我們的賬上——意思是我們用金錢和財物支持神在世上的工,與此同時也在天上為自己積攢財寶。比如說,如果你支持一名傳道士,有人因為傳道士的事工而得救,那麼你也參與到了這一成果中。
    箴言19:17;路加福音6:38;哥林多後書9:6;腓立比書4:17-19;馬太福音6:19-21
  • 信徒優先給使命奉獻,因為使命就是優先事項。我們看到世界對福音的需求,樂意參與其中。我們明智決策,把奉獻列為優先財政項目。我們與地方教會一起好好規劃,眾人同心,其利斷金。神讓我們興旺,我們努力工作並奉獻——首先拿出一部分錢,奉獻或存在一邊,這樣需要的時候可以立即拿出來。我們不斷地忠實奉獻,支持那些代表我們走出去的傳道士。
    哥林多前書9:7;16:2;提摩太前書5:18;提摩太后書2:1-7

復習題

  • 大使命是誰的責任?
  • 走出去的人是什麼人?
  • 差遣的人是什麼人?
  • 傳教的合作關係是怎樣的?
  • 我們如何在財政上支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