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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在基督里,我被神呼召,稱義和得榮耀。

21.在基督里,我被神呼召,稱義和得榮耀。

新的身份:在耶穌基督里,你在神面前有一個新的身份。你的救恩完全來自於神的恩典。他已經呼召你,把你從罪的問題中拯救出來了。他已經稱你為義,把你從罪的刑罰中拯救出來了。他已經使你得榮耀,並且會將你從今世的罪中拯救出來。通過理解我們在神里新的身份,我們會知道我們與神有正確的關係,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
羅馬書8:30;以弗所書2:1-10

在基督里,我被呼召了(從罪的問題中得救了)

  • 「在基督里」的每一個人都已經被神呼召了。這意味著神是基於他自己的旨意選擇拯救我們的,並不是基於我們是好的。神借著他的愛和恩典,決定向我們顯明他的恩典,這是我們完全不配得的。所以,在被神呼召的同時,我們要知道我們是被神所愛的。
    使徒行傳2:39;13:48;以弗所書1:4-6
  • 聖經說神呼召了他預先所知道的和預先所定下的那些人。這意味著,神在萬古以先就已決心要認識我們,拯救我們並改變我們。這證明瞭我們的救恩都是出於神的恩典,而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
    羅馬書8:28-29;提摩太后書1:9;啓示錄17:8
  • 人通過悔改和信靠耶穌來回應神的呼召。聽了傳講的福音,我們心甘情願地選擇通過相信耶穌來回應它。結果就是,神拯救我們免於罪的懲罰,即免於地獄中的永死。
    帖撒羅尼迦後書2:14;使徒行傳20:21;約翰福音3:16
  • 通過神的恩典我們是「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的一部分。神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他召我們與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他召我們進他的國和得他的榮耀;他召我們作聖徒;他召我們得永生。
    羅馬書1:6-7;彼得前書2:9-10;哥林多前書1:9;帖撒羅尼迦前書2:12;彼得前書5:10;彼得後書1:3;提摩太前書6:12

在基督里,我被稱義了(從罪的刑罰中得救了)

  • 稱義意味著神已經完全赦免我們的罪,並且把耶穌的公義賜給我們,並因此宣稱我們是公義的,無罪的。神不再看我們是罪人,乃是義人。神把我們的罪看作屬於基督的罪,把基督的公義看作屬於我們的公義。這在你悔改和相信的那一刻就發生了。
    哥林多後書5:21;羅馬書10:3-9
  • 只有通過相信耶穌,稱義才成為可能。我們的行為或者順從律法永遠不能使我們的罪得赦免,也不能給我們完全的公義。只有通過信心,就是相信耶穌的生命、死亡和復活,我們才能稱義。我們不配得這奇異的恩賜,但是藉著神的恩典,通過基督耶穌的救贖,神把它白白地賜給我們。
    羅馬書3:24,26;加拉太書2:16;腓立比書3:9
  • 稱義的結果是與神和好。既然我們被稱義,我們就與神和好了。現在,我們與神有了正確的關係。所有一切都變好了。這應該使我們有平安,不再把神看做一位遙不可及的法官,懼怕他,而是把他當作親密的父親。
    羅馬書8:1,33
  • 稱義的結果與神相和。既然我們被稱義,我們就與神完全相和。現在我們與神有正確的關係。所有一切都變好了。這應該使我們有平安,不再把神看做一個遙不可及的法官並懼怕他,而是把他當作親密的父親。
    羅馬書5:1

在基督里,我得榮耀(從罪的勢力中得救了)

  • 得榮耀是指當我們真正變得像耶穌那樣。身份上,信徒已經得救、被赦免並稱義,但實際上,直到耶穌再來之前,我們不會與他一起得榮耀。每天我們都被成聖,變得更像基督,但是當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會變得完全像他。
    羅馬書8:17,23-24;哥林多前書15:22-23
  • 得榮耀意味著我們的身體會被轉變。當信徒死的時候,他的身體留在世上,但是他的靈魂會往神那裡去。但是,當號角響起的時候,我們會復活並改變。我們會得到新的、不朽壞的、不死的、榮耀的、屬天的身體。
    哥林多前書15:49-52;腓立比書3:21;約翰一書3:2
  • 得榮耀意味著我們與神同在並且永遠與罪隔絕。我們會永遠享有我們與神新的關係。
    羅馬書8:18;哥林多後書4:17
  • 得榮耀是神給每一位信徒的祝福。我們今天正變得像他,並且最終會成為像他那樣。這都是出於他的恩典。神能夠保守我們不失腳、叫我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地站在他的榮耀前。
    哥林多後書3:18;猶大書24-25;約翰福音17:17;4:23

復習題

  • 被神呼召意味著什麼?
  • 被神稱義意味著什麼?
  • 被神得榮耀意味著什麼?
  • 瞭解這些真理會幫助我們瞭解到,救恩都是出於什麼?
  • 身份上,這些真理已經是真的了,但是它們什麼時候可以被實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