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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在基督里,我不屬於自己。

30.在基督里,我不屬於自己。

新的目的:在耶穌基督里,你有一個新的目的,就是認識和遵守神的旨意。你是重價買來的,不再屬於自己的,乃是神的人。所以,你應該通過活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歸榮耀給神。神不要你作糊塗人,不明白他的旨意如何,而是要你作智慧人,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作為信徒,你應該為神的旨意而活,跟從他賜給你的新的渴望,每日依靠他帶領你的腳步。彼得前書4:1-2;以弗所書5:17;哥林多後書5:15

在基督里,我為神的旨意而活(他給所有信徒的旨意)

  • 我們信靠和傳揚福音是神的旨意。神想要所有人類得救。得救是一個人遵守神旨意的第一步。他想要我們聽到福音,明白他的恩典,並且通過悔改信靠他。如果我們還在懷疑我們的得救的話,那麼,在我們明白神其他的旨意之前,我們首先需要把這個問題解決。他對世人的愛激勵我們不以福音為恥地傳福音;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提摩太前書2:3-4;彼得後書3:9:羅馬書1:16
  • 我們作被聖靈充滿的活祭是神的旨意。我們不再屬於自己,乃是重價買來的(耶穌的寶血),為神的旨意而活是理所當然的事奉。這意味著我們按照聖潔的事,神所喜悅的事而活,不再按照世人所喜悅的而活。我們不要為我們自己的愉悅,激情和慾望而活,乃是通過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使我們心意更新而被轉變。所以,如果聖經里有一條給信徒的誡命的話,我們知道,這是神賜給我們的旨意。
    羅馬書12:1-2;以弗所書5:18;哥林多前書6:19-20;歌羅西書3:16;彼得前書4:3-6
  • 我們過清潔,高貴,聖潔的生活是神的旨意。聖經告訴我們某些事情是不清潔的和卑賤的,這些事情信徒不應該做,特別是關於性方面的罪。我們應該遠避所有性方面的罪,控制好我們的身體而不要被它們控制。不要在性上利用別人,乃是看婚姻是尊榮的,夫妻之間是唯一適合滿足性慾的地方。這是神使我們成聖的一部分,把我們從罪中分別為聖潔。
    帖撒羅尼迦前書4:3-7;羅馬書1:24-27;希伯來書13:4;哥林多前書6:12;7:1-40;彼得前書2:11
  • 我們過誠實和順服的生活是神的旨意。在我們的社會中與人的關係中(包括非信徒),我們應該過真誠的,順從的,無罪的生活,滿有表明我們是神的僕人的好行為。我們應該順服在我們之上的權柄。我們不應該使用我們在基督里的自由作為傷害別人的掩飾。乃是通過我們的好行為成為一個活著的見證。即使我們被不公正地對待,我們也應該跟隨耶穌的腳步受苦,好像主,不像人。
    彼得前書2:12-21;以弗所書6:5-8
  • 受苦並在凡事上謝恩是神的旨意。凡立志在基督耶穌里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並且所有得救的都會受苦。這逼迫和苦難看起來對每個信徒都不相同,但如果我們正活出神的旨意,我們就一定會受苦。我們也應該把它當作神賜給我們的特權。我們不應該以惡報惡,而是應該善待所有人。我們應該常常喜樂,不住禱告,凡事謝恩。
    腓立比書1:29-30;提摩太后書3:11-12;彼得前書3:17;5:10;帖撒羅尼迦前書5:15-18;馬太福音5:10-12;使徒行傳5:41

在基督里,我被賜予新的渴望去跟從(他給我的旨意)

  • 神通過聖經,清清楚楚地賜給了所有信徒。這旨意囊括很多領域,但它並沒有告訴我們每一個特定的決定應該怎麼做。這是因為,神允許我們在這麼多的領域自己做決定。如果我們遵行聖經裡面向我們顯現的神的旨意,那麼他正使我們成為合適的人,可以根據我們的欲求,渴望或者似乎是最好的事情來做個人的決定,因為他的渴望成為了我們的渴望。即使我們搞砸了,我們也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
    詩篇37:4-5;羅馬書8:28
  • 所有信徒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他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當我們活出我們的救恩時,神正在我們裡面做工,完成他的旨意。如果我們有與聖經相符的新渴望,那麼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神是下了旨意的那一位,並且也是賜給我們力量完成它的那一位。
    腓立比書2:12-13
  • 神允許我們做個人的決定。第一,我們需要知道聖經說了什麼並遵行它。第二,我們應該憑著信心求神給我們做正確決定的智慧。第三,我們做最能遵守聖經,最能榮耀神,並且最能滿足我們渴望的決定。
    雅各書1:5-7;箴言3:5-6

在基督里,我在信任神的指引(生命旅程的建議)

  • 專注:我們需要專注於那些已經在聖經里顯現的事情,而不是憂慮我們生活中的物質的東西。我們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相信神會提供我們所需的東西。
    馬太福音6:19-34
  • 倡議:今天我們不知道神給我們的所有個人旨意,但是我們知道他給所有信徒的旨意。我們現在應該在行那個旨意。當我們在服侍神的時候,我們可以這麼認為,即主已經召我們做更特定的事情。
    使徒行傳16:1-10;雅各書1:22
  • 指引:我們永遠不會被神帶領,或從神得到一個渴望使得我們背離聖經。如果有人說一件事是神的旨意,但它卻與聖經抵觸,說明它不是神的旨意。我們需要謹慎,不要代表神說他沒說過的話。
  • 阻礙:當我們自私,想要屬世界的財寶,懷疑神使用我們的能力,懷疑他給我們提供的東西,或者我們什麼也不做的時候,我們在違背神的旨意。
  • 注意事項:當我們做決定時,我們應該考慮:向其他信徒的咨詢,我們的恩賜,能力,渴望,有需要的地方,有機會的地方,傳福音的責任和神的榮耀。
    箴言11:14;哥林多前書9:16-17;撒母耳記上17:29

復習題

  • 作為信徒,我們為什麼而活?
  • 我們怎麼知道神給所有信徒的旨意是什麼?
  • 我們怎麼知道神給我的旨意是什麼?
  • 做決定的三個主要步驟是什麼?
  • 生命旅程的建議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