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聖經是如何教導權柄的?
聖經教導說權柄是分等級的,這意味著有不同等級和種類的權柄。在這個等級制度里,神是最高的權柄。所有其他權柄都在他主權治理之下。作為信徒,我們被呼召為我們權柄的角色負責,並且順服於那些神設立在我們之上的那些人。
分等級的權柄
- 神擁有高過萬物的權柄,因為他是萬物創造者。他按照他自己的旨意擁有完全的權利,去做決定,賜下秩序並且對不順服的人施行懲罰。
詩篇24:1;92:8;93:1-2;103:19;創世紀2:16-17;3:24
- 神擁有高過耶穌的權柄,但他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耶穌了,所以順服耶穌的命令同等於順服神本身。
哥林多前書11:2-3;馬太福音28:18
- 耶穌擁有高過男人的權柄。男人擁有高過女人的權柄。丈夫被呼召充滿愛的帶領他的妻子,妻子被呼召恭敬地順服他。孩子們直到長大,要離開父母以開始自己的家庭之前都要順服父母。
以弗所書5:22-6:4;彼得前書3:1-7;哥林多前書11:7-12
- 耶穌有高過教會的權柄。男人被神呼召,作為牧師和執事帶領教會。他們在屬靈的事項上擁有高過他們教會成員的權柄。
希伯來書13:7,17;馬太福音16:19
- 政府有高過人民的權柄。他們應該作為神所使用的用人,為子民的利益著想。他們的目的是除惡揚善,並且用武力完成神給的委任。
羅馬書13:1-4
- 人類有高過地球和所有動物的權柄。我們應當使用這一職分來關愛動物並保護環境。
創世紀1:28,2:15
- 老闆擁有高過被雇傭員工者的權柄。被雇傭者員工應該順服他們的雇傭者老闆。並且雇傭者老闆也應當正確地帶領。
以弗所書6:5-9;彼得前書2:18-25
政府的權柄
- 政府的權柄是神所命定的。這樣,人類就會有秩序,不受惡人欺負,不受不公正待遇。這意味著政府會尋求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正。他們從未被允許做壞事。所以,如果政府施行神所給的職責的話,在他們權柄之下的我們就應該順服他們。如果我們抗拒他們的話,那麼我們就是抗拒神所注定的權柄。
羅馬書13:1-2;箴言21:1
- 政府用武力的權柄是神所命定的。政府有權利制定關於正確和錯誤的法律制度,並且公民有義務遵行法律。政府有權利獎賞做好事的人,懲罰做壞事的人。
羅馬書13:3-4
- 政府稅收的權柄是神所命定的。因為政府履行此種權柄的職務,所以他們有權利公正的向公民收稅,這樣他們才可以有必要的錢來履行職務。
羅馬書13:6-7;馬太福音17:24-27;22:15-22
- 政府的權柄與神的旨意相一致是神所命定的。沒有一個政府是自主的,而他們都在神主權的治理之下。沒有一個政府有權利制定一個和神的命令相違背的法律。所以,神是瞭解對和錯的根基,並不是人。
教會和政府的分離
- 教會和政府的職責是不同的,政府被神所注定去懲惡揚善。教會被神所命令去傳福音並做耶穌的大使。因此,政府在教會的事務上沒有權柄,同樣政府不應該控制教會屬靈的職責。
- 教會和政府的運作方式是不同的。教會沒有權利使用」武力」施行它的使命。這個是僅限於政府的權利。教會通過以下方式向所有人作見證來施行它的使命:宣告神的道;活出他們順服聖經的生命。
信徒對權柄的回應
- 信徒應該順服高過他們的權柄,就如他們順服主本身那樣。我們應該成為神的僕人,品行端正,尊重眾人,深愛教會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彼得前書2:11-17;提多書3:1-7
- 信徒應該順服我們的政府(即使它是腐敗的),因為(1)如果我們不去順服的話,我們會被他們懲罰,並且(2)因為良心的緣故,我們知道如果我們不去順服的話,我們就是在反對神的權柄。沒有完美的政府,因為它們是被有罪的人治理的。
羅馬書13:5
- 如果有高過信徒的權柄命令信徒做一些與神所命令相反的事情,信徒不應該順服他們。比如說,你的政府不讓你奉耶穌的名教導,你的老闆想要你捲入欺詐行為,或者你的朋友和家人想讓你流產。
使徒行傳4:19-20;5:29
復習題
- 聖經中的權柄是什麼?
- 高過一切的終極權柄是誰?
- 政府的權柄是誰所命定的?
- 信徒對權柄的回應是什麼?
- 如果信徒被告訴做與神所命令相對的事情,他應該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