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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教義:深解信仰

應該如何定義聖經中的逼迫?

22.應該如何定義聖經中的逼迫?

聖經中所提到的逼迫被定義是因為神的子民認同神,宣告神並順服於神,而受到的侵犯和虐待。但今天,我們最終是為耶穌的名而被逼迫。這意味著,是因著耶穌的緣故而導致我們受逼迫,因為我們認同他,宣告他並順服於他。因此,我們為自己有資格為耶穌的名受辱,心裡歡喜。
使徒行傳5:41

定義聖經中的逼迫

  • 什麼是「聖經中的逼迫」?受逼迫最簡單的形式是:惡人攻擊義人。更具體地說,它是:任何有敵意的、傷害、騷擾、殺害或任何其他施於信徒的逼迫,而原因是他們對神或者他兒子耶穌的認同,宣告和順服。
  • 認同——與耶穌和神的子民認同,交往和接受民。有些人會因為以下原因受到逼迫:信靠耶穌;與當地教會有交往;公開地承認他們忠心於耶穌,高於一切。
  • 宣告——宣告,傳講,教導耶穌的福音和神的道。有些人會因以下原因而受到逼迫:與他人分享福音;教導聖經的真理;以及宣告「耶和華這樣說」,即使這樣的說法是與文化相悖的。
  • 順服——順服,聽從和降服於耶穌的教導(因此變得有耶穌的樣式,也效仿他),順服於神的旨意,把它看做高於一切。有些人會因為以下原因受到逼迫:公義的行為;遵從聖經所啓示的神的旨意;順服於神的權柄,超過人的權柄。
  • 信徒將如何受到逼迫?耶穌給他的門徒們舉了一些他們可以預料到的逼迫的例子。我們會被人憎恨。有些信徒會被最親近的人背叛(父母、兄弟、姐妹、親戚、朋友),甚至可能同時被他們所有人背叛。他們會通過以下的方式逼迫我們:捉拿我們,把我們交給執政的,把我們收在監里,把我們拉到君王諸侯面前,甚至被他們害死。通過聖經我們也可以看到其他類型的逼迫:毆打、被石頭打死、侮辱、誹謗、嘲笑、財政上的壓力,苦力,放逐,恐嚇,威脅,監禁,流放和殉道。
    路加福音21:12,16-19;約翰福音9:22;使徒行傳4:21,29;14:19;啓示錄1:9
  • 逼迫和被逼迫的目的是什麼?(1)對於那些逼迫信徒的人來說,他們想要徹底阻止福音的傳播,阻止人們相信和跟隨耶穌,或者他們要讓信徒們放棄對耶穌的信仰。(2)對於那些受逼迫的信徒,這樣能讓我們認同耶穌(意思是因為我們是他真正的追隨者,我們受到了像他一樣的對待),它給了我們做見證的特別機會,也會在我們的生命中建立品格,幫助我們在屬靈上轉變。
    約翰福音15:20-27;路加福音21:12-15;羅馬書5:1-5;哥林多後書4:11;12:10

定義受逼迫的緣故

  • 我們因為耶穌的緣故而受逼迫——意思是逼迫的根本原因是我們和耶穌的關係。他是受逼迫的最根本、最基本的原因。耶穌告訴他的門徒們,他們會「因他的名」而受到逼迫,受人憎恨。
    馬太福音10:22;24:9;馬可福音13:13;路加福音21:12,17;約翰福音15:18-21;彼得前書4:14;使徒行傳9:16;羅馬書8:36
  • 耶穌為我們受苦,給我們留下了榜樣去跟隨。我們受「呼召」跟隨耶穌的腳蹤行。相信耶穌就是認識他。認識耶穌就是認同他。認同耶穌意味著表現得像他一樣——因此,我們可能會與耶穌受到同樣來自於這邪惡世界的對待。所以,我們應該知道會「和他一同受苦」。我們是「和基督同作後嗣」——意思是我們將承受一樣的產業——和他一同得榮耀,但在此之前,我們會「和他一同受苦」。
    羅馬書8:17-18;腓立比書3:8-11;彼得前書2:19-21;4:13
  • 耶穌是我們願意經歷逼迫的原因。逼迫不是我們所尋求的,而是跟隨耶穌的自然結果。因此,我們對耶穌的忠心意味著我們願意為他遭受逼迫。保羅做見證說,他「為主耶穌的名」不但願意被人捆綁,也是願意被人殺死。我們準備好為耶穌受苦了嗎?我們受呼召要在多大程度上為基督受苦?保羅對腓立比人說,他們受呼召來為耶穌受苦,「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他們可能聽說保羅和西拉是如何被抓起來的。他們被拖到掌權者的面前,被攻擊,毆打,被關進監獄。今天,我們知道保羅所受到的所有的逼迫和痛苦。因此,我們為了耶穌,也應該願意遭受任何形式的逼迫,甚至死亡。
    使徒行傳16:19-40;21:10-14;腓立比書1:30;保羅的逼迫:哥林多前書4:11-13;哥林多後書11:23-28

澄清有關於受逼迫的困惑

  • 受逼迫就是受苦,但並不是所有的苦難都是逼迫。因此,什麼可以被視為聖經中的逼迫是有限度的。考慮以下幾點:(1)人類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里,會有著信徒不得不忍受的苦難,但不是因為他們對耶穌的信靠或對神的順服,而是因為人墮落的自然結果。(2)人會犯罪,而罪會有後果的。彼得告訴我們,不要因為我們的過錯而受苦,而是因為我們的正確行為受苦——因為我們是基督徒而受苦。(3)逼迫不是對罪的懲罰。
    彼得前書2:20;4:15-16
  • 當我們提到聖經中的逼迫時,我們講的並不是人權或是許多人認為是「灰色領域」的問題(信徒會對這些方面有不同的看法),而是關於神明確、不變的旨意中的使命。重點是放在神給新約教會目前的使命上。
  • 「直接逼迫」是指進行逼迫的人非常清楚地表達了受逼迫的人受苦的原因。「間接逼迫」是指痛苦的原因沒有很清楚的被進行逼迫的人表達出來,但是受逼迫的人被逼迫的理由原因仍在聖經對逼迫的定義範圍內。例如:保羅和西拉從一位使女身上把巫鬼趕了出來。而當她的主人們看到他們得到財利的希望消失了之後,他們就抓住了他們,把他們帶去見首領,而他們在那裡被打了許多棍,被下在了監里。
    使徒行傳16:16-40

復習題

  • 信徒被逼迫的三個原因是什麼?
  • 信徒可能會受到哪些方面的逼迫?
  • 逼迫和被逼迫的目的是什麼?
  • 受逼迫的緣故是什麼?
  • 所有的苦難都是受逼迫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