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我們應該如何回應逼迫?
受到逼迫之後,我們需要(1)學會如何恰當的進行回應——不進行報復,這樣就可以作我們天父的兒女;(2)因為我們是被看作配為耶穌受辱的人,所以我們要喜樂;(3)不顧一切代價,放膽為耶穌而活。
恰當的進行回應,不要不恰當的進行報復
馬太福音5:43-48;路加福音6:27-28
- 我們不應該報復那些逼迫我們的人。聖經說,「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而是要永遠努力「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聖經還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我們不必為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耶穌和使徒們幫助我們理解,如何對逼迫作出恰當的回應,而不是作出不恰當的報復。
羅馬書12:17-19;帖撒羅尼迦前書5:15;帖撒羅尼迦後書1:4-10
- 以愛來回應。我們要愛我們的敵人——就是那些恨我們、想傷害我們的人。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耶穌被憎恨,被逼迫,被釘死,但他只用愛來回應。
羅馬書5:7-10
- 以祝福來回應。我們要祝福那些詛咒我們的人。我們不應該用同樣消極的說話方式來回應,引起對這個人的傷害和惡行,而是應該用積極的說話方式,引起仁慈,友善,最終神的祝福——其中最大的祝福就是認識耶穌。
羅馬書12:14
- 以善行來回應。我們要善待那些恨我們的人。我們不應該對逼迫我們的人表達出同樣強烈的厭惡和厭煩之情。而是要以恰當的行為,恰當的方式對待他們。我們的行為幫助我們把人們帶到耶穌面前。我們應該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盡一切辦法去救人。
羅馬書12:20-21;正確的行為有助於說服他人信主:哥林多前書9:22;彼得前書3:1-2
- 以禱告來回應。我們要為那些凌辱我們的人(言語上虐待)和逼迫我們的人(身體虐待)禱告。我們不能用言語上的辱罵或身體上傷害來回應,而是要在禱告中熱心呼求主。記住:在遭受逼迫之前、之中、之後,我們仍然在「履行使命」——我們甚至要希望看到,那些逼迫我們的人悔改,並相信耶穌。禱告是大有能力的,我們有三個強有力的例子來讓我們明白這一點:(1)耶穌為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的人禱告;(2)司提反為那些用石頭砸死他的人禱告。(3)保羅為那個鞭打他五次,每次39下的猶太人禱告。
(1)路加福音23:34;(2)使徒行傳7:60;(3)哥林多後書11:24;羅馬書10:1
- 我們對逼迫作出恰當回應的動機是,我們可以像我們的天父一樣。他是我們的父,我們是他的兒女——因此,我們需要像這樣行事。我們要過得勝的基督徒生活——一種從根本上轉變為神的品性的生活。神,我們的父,是憐憫,仁慈,良善的神。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他也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我們要比罪人做更多的好事。如果我們只是問候其他的信徒,卻無視非信徒,我們的生活有什麼變化呢?愛那些已經愛過你的人沒有什麼賞賜,任何人都可以做到這一點,但是愛那些不愛你的人是有賞賜的。這是一個逐漸成長的過程,讓我們越來越像我們的父。而標準就是和神一樣完全。因此,受逼迫,我們對逼迫的正確回應使我們更像神。
歡喜吧,因為你是算配得的,是有福的
- 要以歡喜來回應,因為你們被算是配為耶穌受辱的。使徒被逮捕,被關進監獄里,但天使卻來釋放了他們。然後他們又被逮捕,在掌權的面前接受審問。他們因奉耶穌的名教訓人而受到逼迫。彼得甚至在掌權者質問他的時候,仍然宣講關於耶穌的事情。而這只是讓他們更加惱怒,想要殺了他們。但有一個名叫迦瑪列的人(一位教法師)站起來,勸他們不要殺他們。他們聽從了他的勸告。然後他們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在被逼迫之後,聖經說:「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如果我們被認為是配為這名受辱的,我們也應該歡喜。
使徒行傳5:17-38;39-41;歌羅西書1:24;帖撒羅尼迦後書1:4-5
- 要以喜樂來回應,因為作為信徒,天國是你的。為義受逼迫的信徒有福了——就是那些因為自己是信徒或服從神的旨意的人而受到任何形式的懲罰的人。當人們為了耶穌的緣故受辱罵、逼迫或捏造各樣壞話毀謗我們的時候,我們就有福了。我們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我們的——就是說我們會得救,神在我們的心中和生活中掌權。我們可以歡喜快樂,因為我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因此,我們可以歡喜,因為真正的快樂在於與神真實的關係——無論獲得這樣的關係或維持這樣的關係有多麼大的代價,我們都知道有一天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最後,他提醒他們,就是在他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的——意思是當他們遭受迫害的時候,他們就認同於神的子民。
馬太福音5:10-12;啓示錄21:1-4
不要避免放膽為耶穌而活
- 要以放膽傳講、教導有關於耶穌的事情來回應,無論付上多少代價。在門徒們被釋放之前,他們被命令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但他們沒有讓他們受過的逼迫,或害怕將來的逼迫阻止他們順服於神。他們被釋放之後,聖經說:「他們就每日在殿里、在家裡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使徒行傳5:42
- 要以有意識的、大膽和公開的方式為耶穌而活,做見證來回應,讓所有的人都可以通過這樣的見證信主。儘管耶穌告訴他的門徒,他們也會受到逼迫,他也告訴他們,他們是「世上的鹽」——意思是說,作為他的門徒,通過聖靈的能力,他們應該願意拋棄一切,忍受逼迫,作為世界上「使人和睦的人」。耶穌又用了另外一個比喻來進一步解釋這一點。他說他們是「世上的光」——意思是說,他們作為信徒,有責任照耀福音之光,讓非信徒們可以看到真理並得拯救。耶穌說,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也不放在鬥(籃子)底下。最後,他總結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因此,在我們的言語和行動中,為耶穌作的見證就是無愧的、大膽的、公開的。
馬太福音5:13-16;詩篇27:1;以弗所書5:8-9;腓立比書2:14-15;彼得前書2:9,12;4:1-2
復習題
- 信徒應該在受逼迫之後去報復嗎?
- 信徒應該如何對逼迫作出恰當的回應?
- 信徒對逼迫作出恰當回應的動機是什麼?
- 信徒在受逼迫時,為何要歡喜呢?
- 受到逼迫後,信徒是否應該避免放膽為耶穌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