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浸禮是什麼?
浸禮是一個信徒奉父,子,聖靈的名全身浸入水中,作為他單單信靠耶穌而得救的見證。浸禮是一個象徵,表明一個信徒相信和跟隨耶穌的決定。
浸禮的見證
- 浸禮常常被稱為信徒得救之後順從的第一步,因為他在順從耶穌受浸禮的誡命。
馬太福音28:18-20;約翰一書2:3
- 浸禮提醒著我們,我們是因為耶穌的死亡,埋葬和復活而得救的。屬靈地說:當我們相信耶穌時,我們的老我和耶穌一同埋葬了,在罪上死,然後復活了,並為神活著。
哥林多前書15:1-4;羅馬書6:1-11;歌羅西書2:12
- 浸禮是一個外在的見證,讓教會和其他人知道你開始相信耶穌基督,現在是一個信徒了,並且渴望作耶穌的跟隨者,認同他的教會。
使徒行傳2:41
- 浸禮並不是救恩的一部分,也不能洗淨你的罪。我們得救本乎恩,也因著信。唯有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以弗所書1:7;2:8-9;約翰一書1:7;歌羅西書1:20
浸禮的要求
- 聖經給了我們許多關於受浸禮的誡命和例子,我們應該遵守它們,而不要從中添加或者減少。我們不能為了適應我們自己的情況或文化而改變浸禮。浸禮是以特定方式履行的特定的象徵。所有的信徒應該渴望遵行聖經,以恰當的方式受浸禮。
使徒行傳2:38-41;8:36-40;16:25-34
- 第一個要求是救恩。在使徒行傳中,浸禮總是在救恩之後,從來沒有在它之前。浸禮是你內在相信耶穌的外在象徵。
使徒行傳2:41;8:38;9:17,18;10:48;16:15,33;18:8;19:4,5
- 第二個要求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禮。這是耶穌他自己給出的明確誡命。
馬太福音28:18-20
- 第三個要求是浸入水中。你的全身應該浸入水中然後再出來。這是唯一可以恰當地表明我們與基督的屬靈聯合的模式,這一聯合是借著耶穌的死亡,埋葬,和復活的。
羅馬書6:4;使徒行傳8:38-39
- 第四個要求是浸禮由他人施行。你不能給自己施浸禮。新約中,在每一個信徒受浸禮的例子里,浸禮都是由教會里的男性信徒來施行的。所以,根據這些例子和女性在教會里不能擔任有權柄的職分這一教導,女性不應該給信徒施浸禮。
約翰福音4:1-3;提摩太前書2:12;哥林多前書1:11-16
- 如果你不是按照上面的要求受浸禮的,你就還沒有受聖經教導的浸禮,所以你需要重新受浸禮。聖經教導的浸禮就是得救以後,奉父,子,聖靈的名,被浸入水中,並且被男性信徒來施行,以表明信靠耶穌的決定。
使徒行傳19:1-7
關於浸禮的注意事項
- 如果我相信受浸禮是我得救的一部分,會怎麼樣?根據聖經,你既沒有受浸禮,也沒有得救。如果你相信你必須信靠耶穌並且受浸禮而得救的話,你並不是一個信徒。救恩只能通過相信耶穌基督而得到,不需要其他任何東西。你需要悔改你的行為,並承認耶穌為主以得著救恩。只有那時,作為對救恩的回應,你可以受浸禮,並且意識到浸禮並不是救恩的一部分。
- 如果我在還是嬰兒的時候或者得救以前受了浸禮,會怎麼樣?根據聖經,你還沒有受聖經教導的浸禮。不能為自己做出明確救恩決定的兒童或嬰兒不能受浸禮。所以,一個人只能在得救以後才能受浸禮。如果你得救了,那麼你應該受聖經教導的浸禮。
- 如果我受了點水浸禮或者不是浸入水中受了浸禮,會怎麼樣?根據聖經,你還沒有受聖經教導的浸禮。聖經中沒有點水施洗的例子。如果你得救了,那麼你應該受聖經教導的浸禮。
- 如果我被不稱職的人施了浸禮,會怎麼樣?儘管聖經沒有關注給別人施浸禮的那一位,而是受浸禮的那一位,但似乎可以施浸禮的人僅限於教會里的男性信徒。你應該渴望你受的浸禮是以這種方式進行的。今後,哪怕給你施浸禮的人陷入罪中,只要你受的浸禮是在一個真正的地方教會的權柄之下進行的,它就仍然有效。
- 如果我不受浸禮,會怎麼樣?第一,救恩只是本乎神的恩典。如果你不受浸禮的話,你仍然可以是信徒。第二,既然受浸禮是一種順服(信徒應該為順服主的事而喜悅),你需要問自己為什麼你不想要順服主受浸禮的誡命。這可能是你並非真正信徒的標誌。
- 如果我不能受浸禮或者沒有受浸禮的機會,會怎麼樣?如果你是因為在你能控制之外的條件而不能受浸禮,那麼主知道你的情況。並不存在為受了浸禮或為受浸禮的人設置的特殊的排名。掛在十字架上且相信耶穌的那位,從未在得救之後奉父,子,聖靈的名受過浸水禮。
復習題
- 受浸禮表明了什麼決定?
- 受浸禮的四個要求是什麼?
- 嬰兒和兒童可不可以受浸禮?為什麼?
- 受浸禮是不是救恩的一部分?為什麼?
- 為什麼一個人需要再次受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