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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如何在主里教養孩子?

15.如何在主里教養孩子?

在主里教養孩子意味著,有意識且習慣性地以基督徒的方式教導孩子。要做到這一點,首先需要自己活出基督徒的樣式,以及活出聖經和福音的方式。

明確教養的含義

  • 父母負有責任,應當教養孩子,使他走當行的道。「教養」意味著給孩子提供指導或命令,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發揮持久且深遠的影響,借此塑造他們。我們的孩子只有兩條路可走:順服神的路和悖逆神的路。教養孩子走當行的道指的是順服神的路。這種教養會預備你的孩子,使他們在長大並開始自己做決策時,不會偏離正確的道路。
    箴言1:5;10;22:6;歌羅西書2:8
  • 教養包括基於聖經的方法杖打(管教)和責備(教導),但不僅於此,還包括習慣性的教導,使孩子瞭解到,全心、全靈、全力愛神意味著什麼。我們不能將訓練局限於責備(教導)的時候,而是要一直教導孩子認識並順服神。聖經是我們的教養手冊,正如我們從中學習真理並在生活中活出真理那樣,我們可以用同樣的方式教導孩子。基督徒需要學習如何按照神的話語生活。這意味著我們的訓練需要包括:(1)正式的教導時間——安排時間,與孩子坐在一起,教他們聖經;(2)非正式的教導時間——在一起共同生活以及當機會出現時,進行教導;(3)經文背誦——鼓勵並幫助孩子背誦經文;(4)經文運用——用孩子能理解的方式在他們的生活中應用聖經真理,並幫助他們養成應用聖經真理的習慣,棄絕有罪的壞習慣;(5)用聖經回答——用聖經的真理回答他們的問題。
    申命記6:7-9;32:46-47;提摩太后書3:15-16;提摩太后書1:5;3:14-5;詩篇119:9-16
  • 教養是把基於聖經的世界觀和文化代代相傳。這會滲透到生活的各個領域。這意味著我們不讓周圍的屬世文化影響我們的孩子,而是要積極地用基督徒的方式塑造他們,這樣他們就能學會借著耶穌的福音敬畏神、榮耀神並永遠享受與神同在。
    詩篇78:1-8;145:4
  • 教養要涉及到內心,目標在於能讓他們從心底里做正確的事。因此,下面所描述的都是無效的教養方式,因為他們沒有解決內心的問題,也沒有教導公義的道路:(1)保護你的孩子免受屬世的影響。這只會避免你的孩子做錯事,因為他們沒有多少機會,或者因為他們所處的環境更適宜。(2)使孩子適應或單純地教孩子刺激與反應之間的關聯。這只會通過正面或反面的強化改變孩子的行為。(儘管這可以在年齡較小的孩子身上使用,比如讓他們學會不要觸摸某物,但記住,即使改正了行為,內心依舊沒有改變)。(3)把教養的責任交給教會(兒童或青年事工),教育途徑(基督徒學校,家庭學校等)或其他基督徒項目。這常常只會否定基督徒方式的重要性,因為父母沒有按照所傳講的那樣做,他們的孩子不會往心裡去,因為父母沒有這麼做。
    箴言4:23-27

關注福音

  • 教養的中心就是福音。基督徒父母要成為神使用的工具,用福音來接觸他們的孩子,這既是奇妙的福分,也是巨大的責任。神以他的主權,在孩子的生命中做工,使他們能夠得到救恩,但他常常通過父母的話語和行動,為福音做見證。除非神拯救孩子,並且通過「重生」轉變他們的心,否則他們永遠也學不會如何完全做對的,因此所有的教養和方法必須充滿耶穌基督的福音。新生命帶來完全向神的心,帶著新的渴望和能力,來勝過這世界。
    約翰福音3:3-5;約翰一書3:9;4:4;5:4
  • 以福音為中心的教養意味著,相信你的孩子生下來就是罪人,你絕不假定你的孩子是信徒(他們不一定會得救,他們也不會因為出生在基督徒家庭中就自動成為信徒)。除非你的孩子為他們的罪悔改,相信耶穌得到救恩,否則就不是信徒。如果你的孩子做出了「救恩的決定」,但是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中沒有結出任何果子,那麼你不應該認為他們是信徒,除非所結的果子能證明他們的轉變。要一直應用經文。
    詩篇51:5;58:3;約翰福音15:1-2
  • 福音可以概括如下:你天生是罪人,所作所為也有罪。你的罪使你和聖潔的神隔絕,成為他的敵人。但是他愛你。因此,他提供了讓你罪得赦免的方式。他差耶穌來到世上。耶穌是完全好的並且是無罪的。他不必死,但他如此愛你,以至於甘心樂意死在十字架上,為你的罪付上代價。三天之後,他從死裡復活,使你能稱義。神做這一切都是出於恩典。並不是你賺取的,而是白白給你的,唯一的條件就是接受。帶著悔改的心,你向神認罪,相信耶穌,單單信靠他以得救恩,除他以外別無拯救。
    羅馬書3:12-23;5:8;6:23;10:9-10;約翰福音3:16,36;哥林多後書5:21;以弗所書2:8-9

教養在其他領域的優先

  • 父母應該教導孩子敬畏神——把神當做最高的權柄,由衷地尊敬他,並畏懼神,因為他的聖潔要求他們為罪付代價。他們應該學會用謙卑的順服來回應他。
    詩篇25:12-15;86:11;103:17;112:1-2;128:1-4;130:4;箴言9:10;10:27;14:27;22:4;24:3;希伯來書10:26-31
  • 父母應該教導孩子,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神是輕慢不得的。所得到的結果是他們的決策帶來的後果,這突顯了神的話語,因為神的話語提醒要提防罪,宣揚基督徒的方式。會在他們生活的各個領域中產生影響:救恩、關係、習慣、名譽等。
    加拉太書6:7-8;箴言5:21;11:18
  • 父母應該瞭解到他們的婚姻關係是教導孩子最好的例子之一,因為婚姻關係反映了福音,也會為他們的言行和行為之間的關係作見證。婚姻會要麼使孩子靠近神,要麼使孩子遠離神。
    以弗所書5:22-23

復習題

  • 父母養育孩子的責任是什麼?
  • 教養不僅局限於杖打(管教)和責備(教導)意味著什麼?
  • 教養的目標是什麼?
  • 在教養中要如何使用福音?
  • 在主里教養孩子的其他優先領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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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任的育兒態度是什麼?

14.負責任的育兒態度是什麼?

負責任的育兒態度是基督徒的方式,思考並感受作為父母的責任,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孩子。父母必須樹立正確的態度,消除錯誤的態度。這很重要,因為父母的性情會影響孩子,並被效仿。

樹立正確的態度

  • 建立權柄和影響的態度。從懷孕開始,母親擁有對孩子的完全控制權,孩子仍在子宮里的時候,孩子的一切(吃,喝,呼吸等等)都是媽媽替他們做。孩子出生後,控制權轉移到了父母雙方,父母幾乎要為孩子做所有的決定,因為他們可以在身體上強迫他們服從。孩子需要依靠父母。正是在這一時期,父母要使用他們的權柄來控制並塑造孩子。隨著孩子長大,父母強行要求孩子服從權柄的能力在逐漸降低。因此,父母只能影響孩子的行為,而不能強迫他們。這是正常的現象,因為養育兒女是為了讓他們獨立,離開父母並建立自己的家庭。父母有責任在孩子小的時候恰當地使用權柄,當孩子長大時恰當地運用影響力。申命記11:19;希伯來書13:17
  • 樹立訓練和公義的態度。用教導來促進孩子的行為,父母應該思考並感受把實踐作為育兒的方式。當孩子還是嬰兒的時候這種訓練就開始了,一直持續到他們離開父母。父母應該使用聖經來教導孩子學義。父母負有責任理解聖經真理,積極且並有意識地訓練孩子,而不是選擇無知、漠視、疏忽大意或消極對待。
    箴言22:6;提摩太后書3:16
  • 樹立謙虛和服侍的態度。父母應該首先審視自己的生活,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孩子眼中的刺。父母不應自私,只關注自己的事情和利益,要更為孩子考慮,平等地關注他們的事情和利益。父母負有責任,對孩子要懷著耶穌那樣謙卑和服侍的態度,正如耶穌對待他們那樣。
    馬太福音7:1-5;腓立比書2:3-11
  • 樹立愛和糾正的態度。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應當帶著為孩子益處的熱情,當孩子犯錯的時候糾正他們,這樣他們就能重新回到公義的道路上,再次朝向神。父母負有責任,以充滿愛的方式使用基於聖經的杖打(管教)和責備(教導)的方法,這樣孩子就能與他們和好,同時向孩子指出,他們需要借著耶穌與神和好。
    加拉太書6:1;箴言3:12

消除錯誤的態度

  • 消除有罪的憤怒的態度。父母會對孩子生氣是眾所周知的。當孩子的行為不被父母認可時,父母會感到強烈的煩躁、不快、惱怒或敵意。沒有正確育兒方式的父母通常會任由這種強烈的感情積累到頂點然後爆發。並非所有的生氣都是犯罪。生氣通常是面對許多事情的自然反應,但是父母絕不應該被憤怒吞噬,或者任由怒氣在體內積累。否則,他們就是在給魔鬼機會,試探他們犯罪,在那個時刻任由他們的怒氣控制他們管教和教導孩子的方式。憤怒的父母會使用錯誤的方式(吼叫、大喊、批評、嘮叨、打罵或生氣時打屁股)管教孩子,但是都不起作用。儘管可能會在當時糾正孩子的行為(外在行動),但是孩子的內心(內在態度)沒有改變。神的義只能借助神提供的方式來成就。父母負有責任,不要發火,不讓怒氣累積,而是要自我克制,用神的方式來關注孩子內心的改變。以下這些方法可以用來消除有罪的憤怒態度。
    雅各書1:20;以弗所書4:26-27
  • 每個父母都應該瞭解如何明智地與孩子溝通:(1)快快的聽——父母需要留心傾聽孩子,不要只顧著忙而忽視了孩子,或者絲毫不考慮他們關心的事;(2)慢慢的說——父母要小心留意並控制與孩子說的話;(3)慢慢的動怒——父母要控制住怒氣,不要不耐煩,急性子或喜怒無常。
    雅各書1:19;箴言10:19;11:12-13;13:3;15:1;17:27-28
  • 在你的孩子犯罪、不聽話或反抗的時候,你應該立刻同時運用杖打(管教)和責備(教導)來進行糾正。你不應該把杖打(管教)視為糾正孩子的最後手段,而應該把它視為除去孩子心裡「愚昧」的第一手段。如果基於聖經的方法在必要時能夠在第一時間得以運用,那麼父母就不會吼叫、大喊、批評、嘮叨、打罵或生氣時打屁股,也就不會有時間發火。
  • 如果你太過生氣,以至於無法在當時做出正確的決定,那麼請讓你的配偶介入,或者花時間來禱告,克服你的怒氣,這樣你就能恰當地運用基於聖經的方法,而不是對你的孩子犯罪。
  • 消除激怒的態度。父母,尤其是父親,不應該激怒孩子或者使孩子沮喪。激怒孩子意味著父母以消極的方式質疑孩子,以至於到了極度惱怒和煩躁的地步,通常會導致孩子感到沮喪——灰心喪氣,再也不想服從父母,討神的喜悅。父母負有責任,不能傲慢、過於嚴厲、欠缺考慮、冷漠、謾罵、威脅、責罵,或通過任何方式來有意激怒孩子。
    以弗所書6:4;歌羅西書3:21
  • 消除憎惡的態度。如果父母已經學習到了基於聖經的方法(杖打——管教,和責備——教導),卻因為自私,懶惰,大意或不喜歡而不運用,那就是在表達出對孩子的憎惡態度。父母負有責任來做那些困難、讓人不快卻是出於愛的工作,用神的方式撫養孩子。
    雅各書4:17;箴言13:24;29:15

復習題

  • 為什麼負責任的育兒態度是重要的?
  • 我們需要樹立的正確態度有哪些?
  • 我們需要消除的錯誤態度有哪些?
  • 消除有罪的怒氣態度的實用方法有哪些?
  • 你最需要在哪一態度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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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聖經養育兒女的方式是什麼?

13.基於聖經養育兒女的方式是什麼?

神賜予父母的基於聖經的養育兒女方式,是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運用杖打(管教)和責備(教導),養育他們。靠著信心,父母忠實地運用這些方式,同時神在孩子的心裡做工。

建立正確的方式

  • 正確的方式:當父母通過「基於聖經的養育兒女方式」行使他們的權柄時,養育兒女的目標就完成了。這種方式由兩部分構成:杖打(教訓、管教)和責備(警戒、教導)。每一部分都要與另一部分一起運用,否則不會產生效果。這兩種方式都會解決內心的問題,而內心會解決行為的問題。這兩種方式都會讓孩子得到智慧。如果你的孩子沒有被好好照顧,或者沒有按照這種方式照看,就可能會讓家庭蒙羞(孩子的行為所引發的苦楚),但是運用這一方式,家庭就會充滿平安和喜樂(孩子的行為帶來的平安和喜悅)。
    箴言29:15,17;以弗所書6:4;希伯來書12:5
  • 錯誤的方式:如果「基於聖經的方式」是正確的養育兒女方式,並且是神指定的,那麼所有其他方式都是錯誤的或是誤導的。這是因為它們都是從人來的,只是通過行為上的變化得到順服,而不是內心的變化。這是危險的,因為這會讓孩子形成不義的行為或態度。我們父母要用符合聖經的方式,要摒棄以下方式:(1)積極的方式:父母賄賂孩子,或者與孩子訂立協議,如果孩子聽他們的命令就給他們獎勵,或者用好行為換取獎勵。(2)情感方式:父母運用恐懼、威脅、羞辱,傷心或孤立來引起孩子的情感,強迫孩子順服。(3)消極方式:父母使用某些消極的懲罰,比如吼叫,打孩子或禁足來控制孩子或懲罰不良行為。(4)混合方式:父母會混合運用所有的方式,願意嘗試每種方式,希望某種方法會起作用,但從不將任何一種方式堅持到底。

關注杖打(管教)

  • 「杖打」象徵著「肉體懲罰」。應用:父母運用工具,比如細小的樹枝,打在孩子的身上,引起一定的合理的肉體疼痛,同時不對孩子造成任何傷害。理由:父母只在孩子犯罪、不順服或反抗的情況下才使用杖打(管教),而不是出於孩子的行為、意外事故或父母憤怒,沮喪的情緒。有效性:父母應該只在私下的場合使用杖打(管教),主要是在家,而不是用讓孩子尷尬的方式。並且,應該按照上述應用和理由一直使用,才能在他們的心裡起作用。
    • 杖打(管教)絕不能給孩子造成肉體傷害。任何超過克制和合理範圍的肉體疼痛都不再被視為「管教」,而是「虐待」。父母無論抱有什麼樣的意圖,都沒有權利在對孩子進行肉體虐待。
  • 杖打意味著用一個物品來管教,而不是父母的手。這會避免父母出於一時的惱怒而扇孩子耳光,也會讓你在不得不去拿那個物品的時候,給你時間,調整心態。父母的手不應該成為審判的標誌——用來嚇唬孩子,而應該是接受的標誌。如果孩子正在做危險的事,需要立即管教,則是例外。
  • 父母運用杖打(管教)來除去孩子心中的「愚昧」,並不一定是因為錯誤的行為。愚昧不是幼稚,而是因為不敬畏神,行為舉止不屬神、不明智的特性。箴言對愚昧人的特點進行了大量教導,沒有一個是可取的。愚昧的孩子蔑視父母,使父母憂傷。
    箴言22:15;1:7;10:1;15:5;17:25;19:13
  • 父母使用杖打(管教)是愛孩子的方式之一。因為杖打(管教)是神所命令,來除去孩子心中的愚昧,父母的愛迫使他們在必要的時候勤勉地使用杖打(管教)。不忍杖打(管教)是恨惡孩子的行為,因為你在拒絕給他們所必需的管教,放任他們不斷悖逆,不加制止。只有自私的父母會選擇不去用杖打(管教),因為他們在使用杖打時感到不舒服。孩子能忍受得了,不會因為符合聖經的杖打(管教)而受到傷害。
    箴言13:24;23:13-14;希伯來書12:6-8
  • 父母靠著信心使用杖打(管教),知道神選擇了杖打作為養育孩子的恰當方式。杖打(管教)在當時會使人愁苦,無論對於使用杖打的父母還是接受杖打的孩子,都不是讓人愉悅的行為——沒有任何肉體痛苦或不快是讓人愉悅的,但最終會結出平安和公義的果實。
    希伯來書12:9-11

關注責備(教導)

  • 責備象徵著「明智地溝通」。應用:父母使用聖經來訓誡孩子,指出他們做錯的地方,為使用杖打提供正當理由,教導他們下次不再做錯。理由:在孩子犯罪、不順服或反抗的情況下進行責備(教導)。有效性:父母應該在杖打孩子之前進行責備(教導),這樣孩子就能明白原因,不會誤解。父母也應該在使用杖打之後再次申明,確保錯誤已經糾正。責備(教導)要以充滿愛、平靜且一致的方式進行溝通,以便在孩子心中產生效果。
  • 父母在責備(教導)孩子的時候應該使用聖經和福音術語。父母要把孩子的心引向神,向他們指明,不良行為與他們和神的關係有怎樣的關係。使用聖經術語有助於辨識內心的想法和意圖,引導孩子瞭解問題所在以及如何改正。
    箴言6:23;希伯來書4:12
  • 父母應該謹慎地責備(教導)孩子。如果急於回答,對孩子惡語相加(責罵),會造成巨大的傷害,這會讓整個管教過程失去效果。相反,父母應該思索並考慮責備(教導)的內容,以及方式和口氣。
    箴言15:1-2,28;雅各書1:19-20

復習題

  • 基於聖經養育兒女的方式是什麼?
  • 運用杖打(管教)指的是什麼?
  • 杖打(管教)的特徵有哪些?
  • 運用責備(教導)指的是什麼?
  • 責備(教導)的特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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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聖經養育兒女的權柄是什麼?

12.基於聖經養育兒女的權柄是什麼?

基於聖經的養育兒女權柄是神賜予父母高於孩子的權利,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通過這個權柄體系,孩子根據順服耶穌的動機,來順服父母。父母通過行使這一權柄來順服神,當孩子順服父母的權柄時,他們可以得到兩大應許:賜福和長壽。

建立父母的權柄

  • 權柄:神為父母設立了高於孩子的權柄。因此家中的權柄體系應該是:耶穌的權柄高於丈夫。丈夫的權柄高於妻子。丈夫在愛中帶領妻子,妻子在愛中尊敬順服丈夫。他們共同擁有高於孩子的權柄,養育他們。
    以弗所書5:22-6:4;哥林多前書11:3
  • 責任:父母權柄的目的在於:(1)「養育」——父母的責任在於撫養照顧孩子,直到他們成年;(2)「照著主的教訓」——訓練並教育孩子,借助管教(杖打)除去孩子心中的愚妄,培育神所喜悅的;(3)「照著主的警戒」——告誡、建議並指導(責備)孩子,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與神的旨意相關聯。
    以弗所書6:4

關注父母的權柄

  • 父母的權柄是神賦予的——意味著父母可以確信,這就是養育孩子的正確方式(你不必遵循其他方式)。同時這也意味著他們有義務接受並行使這一權柄——否則他們就是在違背神。每個做父母的,無論他們的個性是什麼樣的,行事是否果斷,還是對權柄高於孩子感到不安,都需要作出決定,遵守誡命,也需要幫助孩子接受這一應許。父母雙方都負有責任,在養育孩子方面要按照神的旨意而行。
  • 父母的權柄是「擔負責任」——意味著父母是孩子的頭兒以及決策者。他們不僅僅給孩子提供建議,照看或服侍他們。孩子要通過神建立的權柄體系來學習。家裡權柄的缺失會引發混亂(孩子會任意而為),而權柄會建立秩序(孩子順服權柄)。
  • 父母權柄在於做正確的示範——意思是說,父母要為孩子樹立榜樣,做出明智的選擇,過討神喜悅的生活。孩子要通過父母的榜樣,而不是通過自己的經驗或是做出錯誤決定的經驗來學習。這意味著養育兒女,首先在於父母的屬靈成長。他們需要做到以下幾點,才能教孩子也這樣做:與耶穌建立不斷增進的關係;悔改並戰勝罪;順服神,做出明智的決策;愛並服侍耶穌;過得勝的信徒生活。
    申命記6:4-6;馬太福音7:1-5
  • 父母的權柄應該成為一貫的生活方式——意味著父母要勤勉地履行責任。只要父母與孩子在一起(坐著,行走,躺下,起來),都要有意識地認真地教孩子認識神、敬畏神、愛神並且順服神。這要求你犧牲自己的時間和精力。並且需要經常性進行才能有效——這是個持續不斷的教育過程。
    申命記6:7-9

回應父母的權柄

以弗所書6:1-3;歌羅西書3:20

  • 孩子要用順服和孝敬來回應父母的權柄,直到他們成年,離開父母建立自己的家庭,但是只有在父母教他們這麼做的時候,他們才能學會。因此,父母需要明白他們要教什麼:
  • 順服:應該教導孩子,孩子順服父母和順服神的標準是一樣的,因為他們通過順服父母,學習如何順服神。因此,順服就是孩子按照以下方式遵守父母的命令:(1)完全地——孩子要完全順服,而不是在某些方面或他們眼中認為最好的才順服。(2)立刻——孩子要立刻順服,毫不拖延。父母不應該通過重復或提高聲音才能讓孩子順服。(3)毫無爭議——孩子不可質疑或懷疑父母的命令,或者質疑為什麼不公平。他們要沒有爭議,沒有抱怨地順服。父母的命令不是用來懷疑的,是用來順服的。(4)無異議——孩子不可找藉口或反對,解釋為什麼他們不能順服。(5)喜樂——孩子要帶著快樂的心順服,樂意對順服感到滿足,因為這會令神和父母喜悅。
  • 孝敬:應該教導孩子,尊敬父母意味著通過話語、行動和態度來尊敬和理解父母,借此表明父母的權柄得到了重視。要專心並尊敬地聽從父母的教導,不可嘲笑或蔑視他們。箴言1:8;13:1;30:17
  • 動機:應該教導孩子,要帶著這樣的動機來順服和孝敬父母:「在主里」——就是說借著神的權柄體系,他們順服父母,就是在順服耶穌,違背父母就是違背耶穌。他們應該順服耶穌,因為這是正確的。耶穌是他們最高的權柄,我們想要引導他們學習榮耀神,並借著耶穌的福音,永遠享受與神同在。
  • 對順服並孝敬父母的孩子來說——就是要在行為和態度上恰當地順服父母的權柄——神有雙重的應許:(1)「使你得福」——意味著孩子會經歷來自神的祝福;(2)「在世長壽」——意味著他們會在地上長壽。因此,對於孩子來說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位於父母的權柄之下,不反抗。如果他們反抗父母的權柄,那麼他們無法再享受這一祝福,需要重塑。重塑需要借助杖打(管教)和責備(教導)。
    出埃及記20:12;申命記5:16

復習題

  • 家裡的權柄體系是什麼?
  • 父母的權柄的責任或目的是什麼?
  • 父母的權柄有哪些特徵?
  • 孩子要如何回應父母的權柄?
  • 孩子順服並尊敬父母的應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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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聖經養育兒女的目標是什麼?

11.基於聖經養育兒女的目標是什麼?

基於聖經養育兒女的目標是引導孩子的心,歸向神和福音。每個人生命的目的都在於借著耶穌的福音,榮耀神並永遠享受與神同在。但我們都帶著悖逆的心來到這個世界,傾向於關注自己而又愚拙。因此,父母要充當神的使者,引導呵護孩子的心,讓他在這個罪惡的世界找到正確的路。

確立基於聖經的目標

  • 孩子存在的原因:神造我們,是要與我們分享他榮耀的喜悅。但我們違背了神,犯了罪,與他隔絕——就無法再榮耀他,也無法因他喜悅。然而,神決定借著耶穌的死亡和復活向我們施行拯救。他呼召我們所有人悔改並相信耶穌,使我們因此能重新榮耀他,經歷在他裡面真正的喜悅。因此,所有的孩子也都因為同樣的原因而存在:借著耶穌的福音,榮耀神並永遠享受與神同在。
    詩篇16:11;以賽亞書59:2;彼得後書3:9
  • 養育兒女的目的:若要達成孩子存在的目標,需要從他們的心開始。心象徵著「內在」或人的真實傾向性、信仰、動機和態度。我們思考、感覺和做決定,都是從心開始。心是我們生活中一切所行之事的源頭。問題在於,孩子的心生來就是有罪的——就是說人心不是中立的,而是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靠它自己不可救藥,如果不予理會,會導致毀滅。每個孩子生來都是悖逆神的罪人。父母是神給孩子帶去希望的工具——帶孩子歸向神。因此,基於聖經的養育兒女目標是:呵護並引導孩子的心,歸向神和福音,使他們存在的目標得以實現。
    箴言4:23;13:20;22:6;耶利米書17:9;詩篇58:3;51:5

專注於基於聖經養育兒女

  • 養育兒女在於糾正孩子的心(內在態度),而不是行為(外在行為)。所有錯誤行為的問題都在於內心,因此只關注改變錯誤行為而不改變內心,只是暫時地掩蓋問題——讓你孩子的心遠離神,招致定罪。外在改變不會引起內在改變,但是內在改變卻會引起外在改變。因此,養育兒女的重點,在於解決並改變孩子心中引起錯誤行為的問題,而不在於僅僅解決和改變行為本身。
    馬可福音7:20-23;路加福音6:45;馬太福音15:8-9
  • 養育兒女在於教導孩子走正路,而不是任其隨心所欲。孩子所出生的世界中,有許多的「路」,但是只有一條正確的「道路」,你需要教導孩子走這條正路。如果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進行教導,那麼他們會養成終生的習慣——意味著很可能當他們長大時,也不會背離。父母所要教導孩子走的正路,是借著聖經教導的神的路。聖經是每個父母教導孩子的指南,會指導父母教會孩子在世上怎樣生活。應該用聖經教導孩子,聖經能夠:(1)使他們因信基督耶穌而有得救的智慧;(2)讓他們學習教義;(3)給他們所需的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4)預備他們行善。
    箴言22:6;提摩太后書3:15-17
  • 養育兒女在於管教並教導孩子,使他們的心得到智慧,而不在於僅僅懲罰錯誤行為。孩子做錯誤的事不用教就會,因為愚昧(罪)是扎根於內心的。借著管教,愚昧可以被除去,借著教導,愚昧可以被智慧所取代。這智慧始於教導孩子敬畏主。有智慧的孩子學著積極地應對責備、教導和指示。他們會用愛對待糾正他們的人。但是沒有被教導要敬畏主的孩子,會成為褻慢的人。他們學會消極地應對指責和責備。他們會用仇恨、羞辱和無禮對待糾正他們的人。因此,養育兒女的重點在於借著管教和教導傳授智慧。
    箴言9:7-10;22:15;29:15;以弗所書6:4
  • 養育兒女,在於按照神的法則和基督徒觀念最高的標準要求孩子,在失敗時把他們帶到耶穌面前,而不是用行為幼稚為藉口,為他們的罪開脫。父母要勤勉地教導孩子,從心裡認識、敬畏、愛並順服神,但是孩子會發現,他們靠自己做不到,這樣就可以使他們明白,他們需要神借著耶穌所賜下的恩典。如果父母沒有向孩子指出,他們的罪行最終會得罪神,並會招致後果,就想要免去他們的罪,那麼他們就是在讓孩子偏離十字架,而不是走向十字架。
    申命記6:4-9;11:18-21;加拉太書3:24

致力於基於聖經養育兒女

  • 信徒應該靠著信心,致力於切實地實現基於聖經養育兒女的目標。作為信徒,我們的生命被耶穌徹底改變,我們要按照他的方式而活——包括我們養育兒女的方式。借著人類傳統(通過父母或文化)或世上(基於屬世的原則)違背聖經墮落的教導的影響,有很多關於養育兒女的「觀點」流傳了下來。因此,我們要警惕這些錯誤的觀點,致力於按照聖經的教導來養育兒女——即使會違背傳統、文化或家庭。
    歌羅西書2:6-8
  • 信徒不應該致力於任何其他養育兒女的目標。作為信徒,我們需要確保我們的關注點不會被屬世的目標影響。這意味著如果以以下任何事項是養育兒女的最終目標時,都會改變我們養育兒女的目標和結果:讓你的孩子努力發展某些能力和技能(音樂,體育,藝術);常常是為了有好的收入,逼著孩子學習,接受好教育;培養彬彬有禮的孩子;培養努力保持高度自尊的孩子,等等。這些事情本身沒有錯,但是它們不能成為養育兒女最重要的目標,追求他們時應參照最終目標——榮耀神並享受與神同在。

復習題

  • 孩子存在的原因是什麼?
  • 養育兒女的目標是什麼?
  • 養育兒女在於糾正孩子的內心還是行為?
  • 養育兒女還在於什麼?
  • 信徒應該如何致力於養育兒女?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如何讓婚姻圓滿?

10.如何讓婚姻圓滿?

當配偶雙方一起努力的時候,婚姻才能圓滿。反之,不努力則圓滿無從談起。若只有一方努力,婚姻會很艱難。無論你的婚姻現在處於什麼階段,如果你想要值得稱頌,和睦,健康且幸福的婚姻,那麼婚姻中的兩個人需要努力,使之成為現實。你無法控制你的配偶,但是你卻可以盡自己的努力,使婚姻成為它本應成為的樣子,並在這一過程中榮耀神。

信主丈夫的工作

  • 基督徒丈夫帶領他的妻子。即使你的妻子不是信徒或者沒有按照聖經履行妻子的職分,你仍然負有責任帶領她,因為你們「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生命之恩」指的是婚姻——是神在此生中給我們的好東西。你們「一同承受」,意味著你們一同經歷婚姻,應該同等地享受祝福。在婚姻中,你要用平等的重要性和地位對待你的妻子。你們的角色不一樣,但是任何一方都不比另一方更優越。
    彼得前書3:7;傳道書9:9
  • 基督徒丈夫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這有兩種可能的解釋:(1)你需要知道聖經如何教導丈夫的職分,並以此為依據生活。(2)你需要察覺,認清並瞭解你的妻子,以便你們能和諧共處。這意味著你要積極發現妻子的感覺,需求,需要和擔心並作出回應。
  • 基督徒丈夫要「敬重」妻子,因她比你軟弱。聖經使用了「軟弱」,並非是貶義,並不意味著「沒那麼珍貴」。此處有兩種可能:(1)總體上講,女性在肢體上並沒有男性那麼強壯。(2)文化上講,男性通常支配並剝削女性,所以妻子通常更易受傷害。因此,基督徒丈夫受召要敬重並疼愛妻子——用他的力量來為妻子提供保護,安慰,關愛和必需品。不可苦待妻子,也不可習慣性的對妻子充滿怨恨和怒火。不要在口頭上辱罵(傷人的話,威脅,刻薄)或肢體上虐待(傷人的舉止,暴力,脅迫)妻子,而要高度評價她的價值,並以此為根據對待她。
    歌羅西書3:19
  • 基督徒丈夫如果不以這樣的方式帶領妻子,有可能會讓禱告遇到阻礙。(1)在個人上的——也許他的禱告會遇到阻礙,因為心裡注重罪孽,因此主必不聽。(2)在一起上的——假設丈夫和妻子一起禱告,所以不以這樣的方式帶領妻子的丈夫,也在阻礙他們一起禱告的時間(當你在生氣,爭論,等,就不能一起禱告)。(3)在見證上的——如果丈夫的妻子不是信徒,但他在禱告她會成為一個信徒的話,那麼他錯誤的舉止會阻礙他希望她成為一個信徒的禱告,因為他的行為和禱告不相稱(虛偽的見證)。
    詩篇66:18

信主妻子的工作

  • 基督徒妻子順服她的丈夫。即使你的丈夫不是信徒或者沒有按照聖經履行丈夫的職分,你仍然負有責任順服他,因為他有可能會因為你的行為(甚於你的話語)而被感化相信。正確的行為不僅會起到感化不信主的配偶的作用,還會讓活在神的旨意之外的丈夫悔改。
    彼得前書3:1-6;歌羅西書3:18
  • 基督徒妻子的行為應該具有這樣的特徵:(1)「貞潔」——意味著純潔,品行端正,有操守。她的行為不應該以爭吵或有罪的活動為特徵。(2)「敬畏」——意味著她應該敬畏神,並由此敬畏她的丈夫。
  • 基督徒妻子應該更加重視內在美,而不是外在美,因為內在美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外在美(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並沒有錯,但是與內在美相比則是蒼白無力的,因為內在美是經久不滅的。這樣的性格是溫柔、安靜的。溫柔意味著柔和謙卑,安靜意味著安寧或平靜。這類的性格意味著妻子有自制力,在對待丈夫的態度和行為上順服。
  • 基督徒妻子順服丈夫,借此表達對神的依靠。舊約中的聖潔婦人是這類妻子的典範。其中一個例子是撒拉,習慣性的聽從並尊重她的丈夫,借此表達對丈夫的順服。屬靈上,你們若這般,便是撒拉的女兒:(1)行善——以適當的方式對待你的丈夫,借此活出你對神的信心。(2)不因恐嚇而害怕——你靠著信心活出這一原則,不因丈夫的傷害或虐待而感到害怕,即使他不是信徒。如果你帶著害怕的心順服丈夫,那麼你會變得擔心,憂慮,好論斷他人——這與溫柔、安靜背道而馳。(順服不包括任何違背神的旨意或話語的事物,例如罪,肢體傷害等。)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給丈夫的箴言智慧:獨自一人對男人來說不好,於是神給他造了一位妻子。當男人找到妻子的時候,他就找到了好東西,得到了能讓他幸福的人。他應該認可妻子的價值,贊美她,只在妻子身上尋求性滿足。
    箴言5:15-19;6:28;18:22;31:28-29
  • 給妻子的箴言智慧:妻子需要作出選擇,要成為什麼樣的妻子,才德的還是貽羞的,這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她的丈夫。才德的妻子有好的品行,值得信賴,忠誠,節儉,賢惠,會成為丈夫的冠冕——意味著丈夫以公開尊重妻子為傲,因為妻子是他成功和良好聲譽的一部分。她是神賜予的福分。但是帶來羞恥的妻子對丈夫來說卻是巨大的負擔,持續的爭吵會引起越來越多的傷害。她如同丈夫骨中的朽爛——意味著她會給丈夫帶來痛苦,苦惱和毀滅。
    箴言12:4;19:13-14;31:11-12,23
  • 婚姻不美滿的時候怎麼辦?如果離婚似乎不可避免,首先重新做出基於聖經的承諾,不管最後的結果如何,盡最大的努力輓救婚姻,避免離婚。

復習題

  • 當配偶雙方做什麼的時候,婚姻能圓滿?
  • 基督徒丈夫如何帶領他的妻子?
  • 基督徒妻子如何順服她的丈夫?
  • 給丈夫的箴言智慧是什麼?
  • 給妻子的箴言智慧是什麼?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如何使配偶蒙恩?

9.如何使配偶蒙恩?

婚姻教會你如何使罪人蒙恩——尤其是你的配偶。每一對夫婦都會分別經歷來自配偶的失望,挫敗和不足。正是通過這些經歷,你才會受到鞭策,成為恩典的執事——用恩惠對待你的配偶,不顧他/她的問題,正如神通過耶穌向你施恩一樣。

全然恩典——經歷恩典,展現恩典

  • 得到恩典的人並不配得。人類未能符合神對完美的標準。我們對他犯了罪,本應受到死亡和與他永久分離的懲罰。我們徹底辜負了他。但是神愛我們。他不希望我們永遠的與他分離。因此,他選擇為我們開闢一條得救的道路。我們並沒有做任何能讓我們當之無愧得到他的愛的事情,但是他選擇了施恩——無償和不配得的恩惠。在婚姻中,有時你的配偶會無法達到你對他/她的「標準」,不配得到你對他/她的好,但是正如神那樣,你應該選擇施恩——不顧他/她的失敗,用恩惠對待他/她。
    以弗所書2:5-8;羅馬書3:10-12
  • 恩典對於施展者來說是代價高昂的。我們不僅不配得神的良善,並且還無法為我們的錯誤付上代價。對於神來說,借著恩典為我們開闢一條得救的道路,意味著承擔起為我們的罪償債的責任。他的兒子,耶穌,不得不為我們而死,以便我們的罪能得到赦免。恩典就像恩賜。神是給予者。他心甘情願忍受犧牲兒子以拯救我們的代價。借著神的恩典,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他放棄了一切,以便我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我們並沒有什麼價值能讓神接受我們,但是他選擇借著恩典接受我們,把我們缺乏的價值賜給我們。在婚姻中,當你的配偶無法或不願改正錯誤的時候,你應該選擇對他/她施展恩典,這可能會「代價高昂」,因為你不得不承擔這樣的代價。
    希伯來書2:9;哥林多後書8:9;以弗所書4:7;提摩太后書1:9-10
  • 恩典對於接受者來說是無償的。正如得到禮物無需付出代價一樣,接受救恩也無需付出代價。救恩不是贏得的。神借著恩典給予救恩,只能因信而得——也就是我們選擇信靠耶穌的作為,而不是我們自己的行為。我們因信得救。在婚姻中,你向配偶施展恩典的時候,不期待任何事物作為回報——你不會把你為配偶所作的好事都記錄下來,並且期待他/她回報你。
    羅馬書4:16;11:6

聖經中關於恩典的原則

  • 向配偶施展恩典,要從在你與耶穌的關係中成長開始。恩典是耶穌品行的一部分。他是滿有恩典的。他的生活示範了心甘情願地向不配得的人施展恩惠且不求回報是什麼樣的。作為信徒,我們要在耶穌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這不僅防止信徒因假教導而誤入歧途,還會加深我們對如何正確活出信仰的理解。並且,神的恩典在我們生活中以及他人生活中的證據應該讓我們感謝神。因此,在婚姻中你要施展恩典,應該首先發展你與耶穌的關係,以便你能知道如何像耶穌那樣施展恩典。
    彼得後書1:2,3:18;哥林多前書1:3-8;15:10;帖撒羅尼迦後書1:3;提多書2:11-14;提摩太后書2:1
  • 向配偶施展恩典意味著使用恰當的言語侍奉他/她。作為信徒,在我們變得更像耶穌的同時,我們要停止犯罪,開始做善功。這包括了我們溝通的方式。我們不再說出「污穢的言語」。這類的話是冒犯人,無益處且具有破壞性的。我們要有意識地拒絕用「污穢的言語」作為回應。與之相反,我們要說「好話」。這類的話是有禮貌,有益處且具有建設性的。這意味著你在試圖造就他人,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即使他/她並不配得。這不僅包括我們「說什麼」,也包括我們「如何說」。因此,在婚姻中,即使你的配偶用「污穢的言語」作為回應,你也應該用滿有恩典的方式與配偶溝通,借此向配偶施展恩典。你要在你說的內容和方式上充滿恩典。以弗所書4:29;歌羅西書4:6;路加福音4:22
  • 向配偶施展恩典意味著為你的配偶做更多,比他/她配得和想象的還要多。作為信徒,我們從神那裡得到了許多不可思議的祝福。借著恩典,神為我們犧牲了他的兒子,向我們展現了良善;他愛我們,赦免我們,使我們稱義並接納了我們;他給了我們永遠的安慰,良好的盼望,作我們隨時的幫助;他給了我們永生。因此,在婚姻中,你應該善待你的配偶,遠遠超過他/她所配得和想象的,借此向配偶施展恩典。
    以弗所書1:6-7;2:7;希伯來書4:16;帖撒羅尼迦後書2:16-17;羅馬書3:24;提多書3:7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絕對差異指的是人在出生前就已被預先確定的特徵,無法更改。它包括:性別,出生時間,身體構造,膚色,出生國籍,某些能力或天賦,父母或親屬以及出生順序。你的配偶被神所造,奇妙可畏,所以你應該心懷感謝,接受你的配偶以及他/她「無法更改的特徵」,正如神所造的那樣。
    詩篇139:13-18
  • 相對差異則是個人的成長,文化,關係或其他外部因素所導致的結果。它包括:個性,品味,視角,直覺,想法和觀點。這些並不總是「是非分明」的差異,但是他們在婚姻中會引發許多問題,因為這意味著你必須優先考慮你的配偶——如果你不施展恩典,那麼這將難以做到。你的配偶沒必要和你一模一樣,你應該心懷感謝,賞識他/她的差異。
  • 道德差異取決於人與神的關係以及對聖經的理解。它包括:救恩,與罪作鬥爭和屬靈成熟。你的配偶會有很多屬靈上的失望,挫敗和不足,但是你需要記住,你的所有良善都是因為神的恩典。如果你愛神,那麼神讓萬事都互相效力,讓你和你的配偶得益處。因此,你應該心懷感謝,造就你的配偶,而不是自大地毀壞他/她。
    哥林多前書15:10;羅馬書8:28-29

復習題

  • 「恩典是不配得的」是什麼意思?
  • 恩典對於誰來說是代價高昂的?
  • 恩典對於誰來說是無償的?
  • 我們施展恩典可以用哪三種方式?
  • 婚姻中的三種差異是什麼?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如何服侍配偶?

8.如何服侍配偶?

婚姻教會你如何服侍罪人——尤其是你的配偶。當兩個人一起步入婚姻殿堂時,也一同肩負起服侍——意味著你不會自私自利,而是為了配偶做一個無私的服侍者。這一類的服侍需要自我犧牲,而耶穌就是典範。

耶穌的最終犧牲激勵配偶服侍

  • 耶穌愛我們,並為我們犧牲了自己。他是如此的愛我們,以至於他願意為我們「獻出自己」,作為供物和祭物獻與神。作為信徒,我們要「憑愛心行事」,也就是說我們的行為舉止也要具有愛的特徵,正如耶穌愛我們那樣。我們應該願意為他人捨命,尤其是配偶。在婚姻中,你為了配偶的益處而犧牲自己,以此服侍他/她。這意味著你願意把自己「獻給」配偶;你願意為了他/她忍受損失;你為了配偶「放棄」你的權利,時間,金錢和慾望。這是無私犧牲的呼召。以弗所書5:2,25;約翰一書3:16;約翰福音15:13
  • 耶穌心甘情願地為我們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他本有權利權柄阻止任何人殺他,卻心甘情願地否認自己,為我們死在了十字架上。在婚姻中,即使有相應的權利,你也自願放棄,以此服侍配偶。你選擇「放棄權利」,意味著你為了配偶的益處而主動放棄「某物」的所有權。你要帶著榮耀神的態度來這麼做——不要因為自己做出的犧牲,而對配偶抱有怨恨或不情願的態度。
    約翰福音10:18;腓立比書2:6-7

聖經中關於服侍的原則

  • 服侍配偶意味著為他/她做謙卑的事。在被釘十字架之前,耶穌在與門徒吃晚飯。他已知道他的時辰到了,也知道神把一切都給了他,但是在這極度焦慮的時刻,他沒有行使他的權柄,而是做了低微的事,為門徒洗腳。在那時,人們穿涼鞋,因此會有飯前洗腳的習慣。這本是最低等的僕人的工作,而耶穌身為領袖,神的兒子。他甚至知道他的一個門徒會出賣他,但是他仍然選擇做這謙卑的事。接下來他激勵所有門徒做同樣的事。我們也要帶著謙卑的心服侍彼此,包括我們之下的人。因此,在婚姻里,你應該借著謙卑之舉,尋找能夠服侍配偶的地方。
    約翰福音13:1-17
  • 服侍配偶意味著抱有服侍的心態。耶穌的兩個門徒來到耶穌面前,尋求榮耀,這讓其他門徒不快,因此耶穌借此機會,教給他們一條真理:「為大」或「為首」的人,是眾人的僕人。信徒不要像非信徒那樣,治理或管束他人。就像耶穌一樣,不是為了被服侍而來,而是為了服侍,我們也要這麼做。因此,配偶的任何一方都不要像主人那樣完全掌控關係,或者好像擁有最高權力一般支配他人,而是要在步入婚姻時抱有這樣的心態,就是要服侍配偶——而不是控制他/她。
    馬可福音10:35-45
  • 服侍配偶意味著先考慮對方。耶穌的門徒再一次爭論誰為大,於是耶穌告訴他們,若有人願意做首先的,他必做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耶穌是在告訴他們,如果他們想要為大,就要優先考慮別人。因此,你不要首先尋求自己的需求和慾望,而是要謙卑地把配偶的需求置於自己之上,以此服侍配偶。他/她的需求就是你生活中的優先事項——尤其要高過自己。
    馬可福音9:33-35
  • 服侍配偶意味著像服侍神那樣服侍他/她。當保羅針對基督徒僕人的角色講話時,他把注意力放到了服侍背後的動機上。僕人要用真心和敬畏服侍,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他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為說到底他們所事奉的是耶穌。即使他們的主人狡詐,不誠實,不道德,避實就虛,他們也要好好服侍,因為神(不是他們服侍的人)才是服侍背後的動機。因此,在婚姻里即使配偶不配得,或者你甚至不得不因此忍受冤屈的苦楚,你也應該服侍配偶。耶穌為我們受了苦,為我們樹立了榜樣,我們應該追隨他的腳步。神應該成為你服侍配偶的動機。
    歌羅西書3:17,23-24;彼得前書2:18-23;4:10-11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自私是服侍的對立面。自私意味著夫妻雙方都把自己的需求和慾望置於配偶之上。我們應該真誠的關心配偶的幸福,而不是只考慮自己的利益。
  • 在婚姻中,下列領域會誘發自私,每對夫婦都應該加以注意:(1)財政——金錢是一種權利的方式,我們常常使用這一權利使自己受益,而不是配偶。(2)時間——時間是有限的,每個人都一樣,因此我們常常想要自私地保護我們的時間,而不是用來服侍配偶,使之受益,因為我們認為我們的時間更加寶貴。(3)決策——當一對夫婦需要為家庭做決策時,很容易做出自私的決策,只考慮自己的需求和慾望,而不考慮配偶。(4)期待——你服侍配偶,並期待他/她會為你做一些事情以作為回報,但是當這些期待落空的時候,就會產生問題。與之相反,你應該不期待任何事情作為回報,在此基礎上服侍——出於愛而服侍——沒有期待。問題:請你捫心自問,你婚姻中的爭吵,有沒有是因為你在上述領域中的自私而引起的?如果你選擇無私地服侍配偶,也就是在上述領域做出犧牲(放棄金錢,時間,決策和期待),會怎樣呢?你的婚姻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 使配偶得福,通過你的話語服侍他/她。我們從耶穌的榜樣中學到的一件事情就是他沒有用有罪的言語回應謾罵他的人。作為信徒,你受召要用祝福作為回應,而不是配偶怎樣言語攻擊或辱罵你,你就怎樣回擊。
    彼得前書2:22-24;3:8-9

復習題

  • 耶穌愛我們,並為我們做了什麼?
  • 服侍配偶意味著做什麼?
  • 服侍配偶意味著抱有什麼?
  • 服侍配偶意味著先考慮誰?
  • 在婚姻中,哪些領域會誘發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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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如何愛配偶?

7.如何愛配偶?

婚姻教會你如何愛罪人——尤其是你的配偶。婚姻不會製造你和配偶之間的問題,而是會在你們開始一起生活時使這些問題暴露出來。當這些問題出現時,因為你借著耶穌被神所愛,你也可以選擇用同樣的方式去愛你的配偶。

婚姻中的愛應該是什麼樣的?

  • 舊約中描述了一些婚姻盟約中的愛的特徵:(1)愛的承諾應該只對配偶作出,如同心上的印記,臂上的戳記。「印記」就像私人印章之類的用來簽署文件的東西。它會表明某物的所有權,會被嚴加保護。(2)你和配偶之間的愛是忠貞不渝的,如死之堅強。(3)愛要完全投入到你的配偶身上,極其強烈,信念堅定。婚姻的熱情(正當的嫉妒)是恰當的慾望,因為你對你的配偶擁有這樣的權利,正如死亡(陰間)是無情(殘忍)的,不會放走死人,我們也不會放棄愛——它把我們緊緊的聯繫在一起,永不分離。(4)你和配偶之間的愛是全身心的,如同火焰一般。(5)無論出現什麼樣的問題,愛是無法止息的。愛是無法熄滅的火焰,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是不可戰勝的。(6)婚姻中的愛是無價的——只能獲取,無法買到。如果你試圖拿所有的財富來買配偶的愛,會被徹底拒絕,因為真愛無法用錢買——比所有的物質都有價值。
    雅歌8:6-7
  • 新約描述了一些真愛的特徵和它真正的樣子。你可以應用這些真理,來瞭解如何用完美的愛來愛你的配偶——永不止息的愛:(1)恆久忍耐——在困難時期,對配偶保持耐心和心平氣和;(2)有恩慈——嘗試體諒,同情並溫柔對待你的配偶;(3)不嫉妒——不要因為配偶的優勢而不高興;(4)不自誇——不要關注自己的重要性,而要關注配偶的重要性;(5)不張狂——不要誇大自我而有損配偶;(6)不做害羞的事——不要對你的配偶不禮貌或無禮;(7)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要利用配偶來滿足自己的慾望;(8)不輕易發怒——不要輕易對配偶生氣或暴躁,不要把任何事都往心裡去;(9)不計算人的惡——不要記錄配偶的失誤或罪,並怨恨他們;(10)不喜歡不義——不要因配偶犯錯而高興;(11)喜歡真理——在配偶做對的時候感到高興;(12)凡事包容——願意忍受婚姻帶來的一切;(13)凡事相信——願意毫無保留的相信你的配偶;(14)凡事盼望——願意期盼婚姻的好;(15)凡事忍耐——願意勇敢的站在配偶身邊,忍受所有試煉。
    哥林多前書13:4-8

基於聖經的愛的原則

  • 愛你的配偶意味著選擇服侍和犧牲。愛的終極範例是神對我們的愛,借著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表現出來。他願意犧牲一切,包括他的生命,以便我們能得救。婚姻中的愛也應該反映出這樣的犧牲的愛,願意付出一切,為了配偶的益處而犧牲自己。你不應該帶著「被配偶服侍」的期待走進婚姻,而應該去「服侍」配偶。
    約翰福音15:12-13;馬可福音10:45
  • 愛你的配偶意味著選擇首先去愛。聖經說神「先愛我們」,因此「我們愛他」。我們沒有先去愛,而是神先去愛——在我們不愛他的時候他選擇愛我們。你受命要用同樣的愛去愛他人,包括你的配偶。這意味著當婚姻中有問題需要解決時,你不會等著你的配偶來主動修復關係,而是你會選擇首先去愛,去主動修復關係,即使是你配偶的錯,因為你要愛他/她,正如神愛你一樣。
    約翰一書4:10-11,19
  • 愛你的配偶意味著選擇去愛他/她,即便他不配得。當我們還是神的敵人的時候,耶穌為我們而死,因此你對配偶的愛不是基於婚姻的現狀(無論好壞),而是你要愛不管現狀——即使是在不配得或得不到回報的時候也要如此。
    羅馬書5:7-8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有五種實用的方法,可以用來表達對配偶的愛:語言,行動,時間,禮物和肢體接觸。為了表達對配偶的愛,每種方法都很重要,但也可能會有一種或幾種方法對你的配偶來說更重要——也就是說,當你用某種方法表達愛的時候,他們會感受到更多的愛。因此,研究你的配偶,發現哪種表達方式最能讓他們感受到愛,並開始用那樣的方式表達你的愛。
  • 愛你的配偶意味著選擇愛他/她的人,而恨他/她的罪。如何愛你的配偶而恨他/她的罪?聖經說要愛人如己,我們要的答案就在這一條簡單的誡命中。你與罪作鬥爭,討厭犯罪,有時候你不理解為什麼與罪作鬥爭是這麼的難,但是儘管你非常不喜歡自己的罪,你仍然愛你自己。當你犯罪的時候,你不恨你自己,而是恨你犯下的錯事——罪。你恨罪,是因為你愛自己,知道這不對。如果你不愛自己,那麼你就不會在意你的所作所為。因此,愛你的配偶但是恨他/她的罪就是學習自己的例子,像愛自己那樣愛他/她。
    馬太福音22:39;以弗所書5:33
  • 愛不能簡化為感覺(正如許許多多的電影,書籍,歌曲和其他世俗傳媒所呈現的那樣),愛是行動。這意味著當所有「熱戀」的感覺都消失了的時候,你仍然可以選擇愛你的配偶。這是你每天都需要做出的決定,即使沒有相應的自然感覺。
  • 你的配偶會改變,你的愛也應該隨之改變。也許你愛結婚時配偶的樣子,但是隨著時間流逝你的配偶會發生急劇變化,不再是那時的他/她。每個人都在被生活經歷塑造成新的自我(情感上,屬靈上,才智上,財政上,身體上),你選擇不僅愛現在的他/她,也愛以後的他/她。

復習題

  • 舊約中是如何描述愛的?
  • 新約中是如何描述愛的?
  • 基於聖經的愛的三條原則是什麼?
  • 有哪五種實用的方法,可以用來表達對配偶的愛?
  • 愛你的配偶意味著選擇愛他的人,而恨他的罪,這是如何做到的?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如何原諒配偶?

6.如何原諒配偶?

婚姻教會你如何原諒罪人——尤其是你的配偶。完美的婚姻並不存在——所有的婚姻都必須要面對罪,困難,怒氣,不滿,怨恨,不合,爭論,艱難時刻等等。但是當你盡力服從聖經並且與你的配偶共同生活時,你要學會如何很快地且不斷地原諒讓你受委屈的配偶,正如神通過耶穌原諒你一樣。

被耶穌原諒的配偶,學著原諒他/她的配偶

  • 耶穌是衡量原諒的標準——這意味著我們要用耶穌原諒我們的方式和程度同樣地去原諒他人。作為信徒,耶穌完全赦免了我們的罪: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的。我們犯下的每一個失敗和錯誤都被原諒。原諒意味著被冒犯的一方選擇原諒冒犯者的錯誤所帶來的全部後果——而不讓他們付出代價。耶穌在地上忍受了艱辛,但仍然主動原諒。同樣地,你也要容忍你的配偶——這就是說你要忍受婚姻帶來的艱辛,哪怕是在不愉快和困難的時期也要如此,同時你也要原諒他們對你犯下的過錯所帶來的後果(怒氣,不滿,怨恨,冷漠)。這是條很簡單的原則:「被寬恕的也要寬恕別人」——因為耶穌寬恕了你,你也應該願意寬恕他人。說到底,寬恕他人是要需要遵守的誡命。因此,學會寬恕配偶的第一步就是首先要親身體驗真正的寬恕,來自偉大的寬恕者——耶穌。
    歌羅西書3:13;以弗所書4:32
  • 當耶穌愛著的人對耶穌犯罪的時候,耶穌原諒了他們。他被差來拯救罪人,都是出於神對他們的愛。耶穌行了偉大的神跡,傳講了神的真道,對人類只展現了愛。但是人類拒絕了他的愛,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當他被吊在十字架上時,他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耶穌願意原諒那些拒絕他並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的人。最終,他唯獨愛了他們,他們對他犯了罪,但是耶穌選擇了原諒他們——即使他被冒犯——他願意為他們付上代價。因此,原諒你的配偶,也包括願意在他們冒犯你的時候原諒他們——知道耶穌已經為他們的罪付上了代價。
    路加福音23:33-34
  • 耶穌的原諒隨時都可獲得。作為信徒,我們不斷地向神承認我們的罪,我們知道,借著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寶血,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當我們第一次承認我們的罪並認耶穌為主的時候,我們得著救恩,並建立了永久的關係(什麼也無法改變這一點),但是不斷認罪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以維持健康的與神的關係。這意味著我們承認生活中的罪,認同神的看法,並從他的角度看待這一問題。最終,不斷認罪是真信徒的特徵,神不斷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因此,原諒你的配偶包括讓你的原諒隨時都可獲得。
    約翰一書1:9;歌羅西書2:13;路加福音15:11-32;17:3-4

聖經中關於原諒的原則

  • 原諒你的配偶意味著除去他/她的罪。這意味著你選擇不再把他/她視為罪人,也不把他/她與罪划等號(不再辱罵)。聖經說東離西有多遠,神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東與西之間的距離是無止境的,同樣地,神使我們無限地遠離罪。他不會抓著我們過去的罪和失敗不放,而是讓它們遠離我們,使它們與我們毫無關聯。婚姻中的諒解意味著不再把你的配偶和罪聯繫在一起。
    詩篇103:12;彌迦書7:19
  • 原諒你的配偶意味著忘記他/她的罪。聖經說神赦免我們的罪孽,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惡。神願意忘記我們所有的過犯,忘記我們對他的冒犯。對於我們來說,忘記配偶的罪也許很難,但這就到了「寬恕過程」發揮作用的時候了——這意味著每次浮現在腦海中的時候,你選擇不去想它,再一次原諒你的配偶。婚姻中的諒解意味著不再腦海中思索配偶的罪。
    耶利米書31:34
  • 原諒你的配偶意味著抹除他/她的罪。聖經說神不僅不記念我們的罪惡,而且他為自己的緣故塗抹我們的過犯。對於我們所有的違背他或他的律法的行為,神都抹除了記錄。並不存在用來記錄我們的失敗或罪的名單。婚姻中的諒解意味著不再對配偶的罪耿耿於懷,專門記錄下來。
    以賽亞書43:25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每一段婚姻都會經歷困難和問題,所以重要的是你選擇「何時」,以何種方式回應,而不是「如果」。你需要在跌倒的時候選擇接近配偶,這樣才能解決問題,而不是遠離他/她。
  • 不寬容會傷害你和你的配偶。這就好似你喝下的毒藥,指望著能傷害對方——但是因為你們是結合在一起的,這會傷害到雙方。在婚姻里,互相不寬容可能會導致持久的情感傷害,進一步導致冷漠,指責,沈默,性冷淡,獨立或勃然大怒。當不寬容佔據上風的時候,雙方都是輸家。
  • 被冒犯通常會導致憤怒。聖經告訴我們不要用犯罪來回應這樣的憤怒,而要在日常生活中進行處理。原因在於長時間的憤怒會讓我們犯罪。因此,我們應該養成立刻盡我們所能修復處境的習慣。
    以弗所書4:26-27;詩篇4:4;羅馬書12:17-21
  • 如果神除去,忘記並抹除我們的罪,那麼我們可以斷定,他不會再次提及。我們也應該這樣做。如果你真的試圖諒解配偶,就像耶穌寬恕你那樣,那麼就沒有必要在爭吵中再次提及他/她的罪。
  • 只要存在肢體,口頭或性方面的虐待,婚姻不忠以及其他超出正常分歧或爭吵範圍的破壞性行為時,需要向合適的有權威之人彙報,也可能會需要第三方來協助解決衝突並防止進一步的虐待。

復習題

  • 衡量原諒的標準是誰?為什麼?
  • 當耶穌愛著的人對耶穌犯罪的時候,耶穌做了什麼?
  • 耶穌的原諒什麼時候可以獲得?
  • 聖經中關於原諒的三條原則是什麼?
  • 在你的婚姻或生活中,是否存在需要解決的不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