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如何獲得值得稱頌的婚姻?

5.如何獲得值得稱頌的婚姻?

值得稱頌的婚姻是備受尊敬,合乎正道且值得效仿的。這樣的婚姻會盡最大可能榮耀神。借助聖靈的力量,並且運用尊重和愛的原則,就可以獲得這樣的婚姻。

聖靈在婚姻中的力量

  • 要想獲得值得稱頌的婚姻,首先要從值得稱頌的信徒生活的必備條件開始:聖靈。作為信徒,我們奉命被聖靈充滿。當我們讓神的話語(聖靈啓示的聖經)改變我們的時候,我們被聖靈充滿,且不止一次。我們必須閱讀,學習,默想和順服聖經。我們不能靠我們自己做這件事,所以聖靈幫助我們理解,並且用神的話語充滿我們,使我們按著他的路而行——給你力量來服侍神,他人和你的配偶。
    以弗所書5:15-20;歌羅西書3:16-17
  • 被聖靈充滿會對你與你配偶的生活產生直接影響。在以弗所書中提到的被聖靈充滿的三個直接效果分別是:(1)公開和私下唱歌——歌頌主。這會表達我們的喜悅,使我們不忘聖經的偉大真理。(2)凡事常常感謝——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感謝父神。這會幫助我們以正確的方式把注意力集中在神在我們生活中的主權之上,並為之稱謝。(3)順服彼此——存敬畏基督的心。作為信徒,這是我們處理關係的新方式。這三條中的每一條都會影響你的婚姻,但是你如何理解並在你的關係中應用這一新方式,決定了是否能產生最大的效果。你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你不要只關心你自己的事情和利益,也要關心他人的事情和利益。你要讓這樣的心態在你裡面,正如在耶穌裡面一樣。你不為自己而活,而為他人而活。
    以弗所書5:21;腓立比書2:2-5;羅馬書15:1-3
  • 在婚姻里,你不為自己而活,而為配偶而活。你有義務擔待他/她的軟弱,造就他/她,使他/她變強,而不是只關心如何取悅自己。對於值得稱頌的婚姻來說,自私是敵人,而無私是朋友。
  • 在婚姻中,過被聖靈充滿的生活並不是以生活境遇或婚姻的幸福為基礎,而是既然目標和動機都是神本身,那麼你可以選擇以這樣的方式生活,哪怕是在最困難的處境中。你最終是為神而活,他是你喜悅和愛的源泉。
    哥林多後書5:15;羅馬書5:1-5
  • 當你被聖靈充滿時,你通常的生活方式應該以聖靈的果子為特性。下述這些特徵會共同發展,作為一體的「果子」扎根在你裡面,支撐著值得稱頌的婚姻:仁愛——出於他人固有價值而給予他人的良善,幫助和關心,以及為了他人放棄自己的權利;喜樂——基於認識神而產生的巨大的愉悅感和幸福感;和平——在經歷人生的起伏跌宕時確信神的主權;忍耐——困苦時期的耐心忍耐;恩慈——對他人友好,有禮貌,考慮周到且慷慨;良善——試圖保持品行端正並誠實;信實——可信賴,忠誠,始終如一,忠實,可靠;溫柔——謙虛且和藹可親;節制——自我控制,做出正確的選擇。
    加拉太書5:16-25

愛和尊重在婚姻中的力量

以弗所書5:33

  • 聖經中教給了我們婚姻的屬靈框架,給了我們認識婚姻的正確視角,也就是聖潔而不是快樂,在同一章節中,作者用非常實用的一句經文收尾,「然而」——意味著即使神安排了婚姻以便我們可以設想耶穌與教會的關係,還是會有實際應用可以用來指導婚姻行為。這節經文繼續說道,「你們各人」——意思是說每個已婚的人都要用下述方式對待配偶:「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丈夫受召要無條件地愛妻子;「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妻子受召要無條件地尊重她的丈夫。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聖經說妻子需要愛,丈夫需要尊重。當夫妻每一方都選擇看到配偶在生活中的需要,並致力於實現這些需求的時候,以此順服神,那麼他們就站在了通往值得稱頌的婚姻的正確軌道上。
  • 丈夫要給予無條件的愛,同時需要無條件的尊重。無條件的愛意味著丈夫選擇用毫無條件的愛去愛他的妻子。這意味著即使他需要妻子的尊重,因為這樣會更容易愛妻子,但即使他得不到所需的尊重,他也會選擇愛妻子。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這意味著你會像對待自己那樣對待妻子——小心照顧整個身心(身體上,心理上,情感上,精神上,等等)。你甚至願意為了妻子放棄自己的權利,特權甚至性命。
  • 妻子要給予無條件的尊重,同時需要無條件的愛。無條件的尊重意味著妻子選擇用毫無條件的尊重去尊重她的丈夫。這意味著即使她需要丈夫的愛,因為這樣會更容易尊重丈夫,但即使她得不到所需的愛,她也會選擇尊重丈夫。敬重丈夫意味著你會以尊重的態度對待你的丈夫——理解並賞識你丈夫所做的正確的事,神造他的樣子,並且即使他沒有取得功績,你會用親切地和順從地方式對待他。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誰該先做呢?作為罪人,我們總是認為,如果我們的配偶首先完成約定中屬於他/她的那部分,我們就會完成我們的那部分。問題在於我們的配偶也這麼想。雙方都在等待另一方來先做。所以,聖經中呼召我們,要過被聖靈充滿的生活,要給予對方無條件的愛或尊重,這意味著你要先做。
  • 你在順服神嗎?你的配偶也許會讓你失望,會做出一些事情,讓你不想再「順著聖靈而行」,或者不想再給予對方愛或尊重,但是既然這是從神而來的誡命,我們不應基於感情,而應基於信心來遵守這一誡命。

復習題

  • 值得稱頌的婚姻意味著什麼?
  • 聖靈在婚姻中的力量意味著什麼?
  • 信徒處理關係的新方式是什麼?
  • 愛和尊重在婚姻中的力量意味著什麼?
  • 無條件的愛和尊重意味著什麼?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婚姻中「性」的目的何在?

4.婚姻中「性」的目的何在?

性是神給已婚伴侶用來享受的禮物。性是婚姻盟約的表達方式——一起生活,絕不分開。對於維持婚姻盟約和擁有健康的婚姻來說,性也是不可或缺的。

「性」是婚姻盟約的表達方式

  • 當兩個人結婚的時候,他們合二為一——這意味著生活的各個部分全都交織在一起,不可打破。在這一盟約中,你會放棄你的獨立性並依賴你的配偶。性象徵著這一事實,因為你以親密無間卻又易受傷害的方式,把你自己的全部——身體上,感情上,精神上,心理上,等等——都給了你的配偶(也許在婚姻里你無法給予除此之外的其他東西)。因此,性是實現盟約的一部分,並時常提醒著你——你們以合一的身份生活,一起經歷生活的風風雨雨。
    創世紀2:24-25;箴言2:17
  • 性只針對在婚姻盟約中的人——所有其他的性行為都違反了盟約。神把性設計為與配偶結合併托付終身的方式。因此,盟約之外的性行為意味著從表面上看你「分裂」並與配偶之外的人「合一」,你並不會承諾永遠合一並相互交織。並且,婚姻之外的性行為位於分分合合的循環之中——對於置身其中的人來說是有害的,因為你以親密無間卻易受傷害的方式,暫時地把自己交給對方。這可能會導致身體,感情和精神上的問題。基於上述原因,性行為備受尊崇,只屬於婚姻——僅在你做好準備時,準備好以完全,永遠並唯一的方式把你自己交給配偶。
    哥林多前書6:15-20;希伯來書13:4

對於維持婚姻盟約來說,「性」是不可或缺的

  • 性是你帶給你配偶的禮物。在婚姻里,每一方都有義務(合宜之分)給予對方性。每一方都應該願意把身體交給另一方,以便對方的性需求可以得到滿足。婚姻賦予了你的配偶在你的身體上得到性的權利——這意味著三個事項:(1)每個配偶沒有權利與配偶之外的人使用他/她的身體得到或給予性行為;(2)每個配偶必須用他/她的身體滿足配偶的性需求;(3)每個配偶沒有權利在他/她配偶之外的人身上得到性行為。
    哥林多前書7:3-4
  • 婚姻之內的性應該是頻繁的。性是婚姻關係的重要部分,任何一方都不應該拒絕對方或不讓對方在婚姻之內得到性滿足。性關係應該在婚姻之內中止的唯一情況就是當雙方都同意中止一段時間,並且為了一個正當的理由(比如把注意力集中在禁食,禱告等上面)。然後當這段時間結束後,他們再次開始頻繁發生性關係。婚姻中的任何性克制都意味著性慾會愈發強烈,撒旦會借此試探他們來犯罪,因為他們在那一刻缺乏自制力(情不自禁)。
    哥林多前書7:5
  • 性在婚姻內以歡愉為目的,夫妻雙方都應該享受。聖經中的雅歌記錄的是情詩,讓我們得以瞭解到,神希望已婚夫婦用何種態度對待婚姻內的性:要快樂,愉悅,並對你的配偶感到滿足。從這節經文以及聖經中的其他經文來看,我們可以瞭解到每個配偶要享受並以他/她配偶的身體為樂——甚至在他/她的身體隨著時間流逝而改變的時候,他/她也一直是你的美麗和性滿足的標準。
    箴言5:15-20;雅歌1:2;2:3,6;4:5
  • 性是為了繁育——這意味著兩人在性上結合,共同生下孩子。神選擇通過這一方法延續人類。注意:這是性的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原因。有些人誤解了性,認為性只是為了繁育,不是為了歡愉——這是錯誤的觀點,沒有正確認識神設立性的目的。
    創世記1:28;4:1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性」更多的是給予,而不是索取。這意味著你應該樂於優先考慮你配偶的性需求,把性當做是你可以為他/她而做的事情。雙方都專注於取悅對方——而不是自己。
  • 「性」不僅僅是需要滿足的自然慾望,而不管用什麼方式,在什麼時間,與什麼人。這種慾望應該只在婚姻內得到滿足。我們要遵守神的話語,不要行姦淫——無論這有多麼不可理喻或困難——你選擇敬拜並順服神,而不是「性」。最終,為了避免在「性」上面犯罪,聖經說要結婚。
    哥林多前書7:2;10:8
  • 「性」不應該被忽視——「性」並不惡心。你需要知道,「性」是由神所造,為了讓你在婚姻盟約內體驗歡愉。
  • 縱慾,色情作品和性幻想也違反了婚姻盟約,因為這也屬於行姦淫。在感情上和精神上你在對神和你的配偶犯罪。你不要在產生錯誤想法的時候沈浸在其中。
    馬太福音5:27-28;馬可福音7:21-23;腓立比書4:8
  • 婚姻外的「性」可能會給你帶來暫時性的滿足,但也會給你帶來持久的問題,比如:性病,未婚先孕,這通常會導致單身母親,棄嬰或墮胎的發生。也可能會引發離婚——神憎恨離婚。他從未在聖經中認可離婚,但是他允許在行姦淫的情況下離婚。
    馬太福音19:3-9;瑪拉基亞2:16
  • 戰勝「性」方面的罪:(1)如果你有過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或者你在沈迷於色情作品,你需要悔改你在「性」方面所犯的罪。(2)要瞭解到,神會完全原諒你。(3)接受神為「性」所設立的目的--開始為了遵守這個目的而活。
  • 性虐待或性暴力是指任何在未經對方同意或濫用權力的情況下,強迫對方進行的性行為。也許你在小時候,少年時或成年後遭受過性虐待。你是受害者。但作為信徒,你無需再感到毫無價值,被拒絕或充滿仇恨,因為神願意接受原本的你。讓聖靈撫平你的傷痛,不要讓你的過去致使你在婚姻里缺乏信任或對「性」持有不好的態度。
    詩篇34:18

復習題

  • 婚姻盟約的表達方式是什麼?
  • 為什麼「性」只針對在婚姻盟約中的人?
  • 對於維持婚姻盟約來說,什麼是不可或缺的?為什麼?
  • 「性」的目的是什麼?
  • 有哪些有關「性」的實踐智慧?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如何正確認識婚姻?

3.如何正確認識婚姻?

婚姻的意義不僅在於它所能提供的益處:陪伴,性滿足和後代。儘管這些都是好的,也是神婚姻計劃的一部分,但婚姻還有更重要的目的,通過正確認識婚姻就可以發現:聖潔,而並非快樂。婚姻的主要目的在於使我們變得聖潔——變得更像耶穌——而不是讓我們開心。當把屬靈框架應用到婚姻中時,其結果就是借著聖靈的力量,我們得以成聖。
帖撒羅尼迦前書5:23-24

愛神愛人

  • 要正確認識婚姻,首先要正確認識我們生命的目的。神是我們的創造者,給我們生命的那一位,因此他配得我們的榮耀,尊崇和順服。他創造的一切都是為了他的榮耀。他創造我們不是因為他需要人來榮耀他,也不是因為他很孤獨,而是因為他想要與我們分享他榮耀的喜悅。因此,我們生命的目的在於借著與神的愛的關係來榮耀神。作為信徒,我們把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作為我們的目標。
    詩篇16:11;以賽亞書43:7;馬太福音22:36-38;約翰一書4:19;啓示錄4:11
  • 為了實現這一目的,我們需要意識到這不僅直接事關我們如何愛神,也事關我們如何愛人。我們也許會覺得愛神很容易,因為神是完美的,但是愛人卻不是那麼容易,因為他們是完全的罪人。但是我們給神的愛和我們如何愛人是聯繫在一起的。因此,一個婚姻的目的是兩個蒙恩得救並且渴望遵守兩條愛誡命的罪人:在於相互教會對方如何像神那樣愛。一旦結婚之後,我們不能在聲稱愛神的同時,還一邊厭惡配偶——與我們關係最親密的人。在婚姻中,我們要瞭解關於配偶的一切——所有方面,無論好壞——並且我們受召無論如何都要愛他們。因此,婚姻會激勵我們愛他人,教我們愛神。
    馬太福音22:39-40;約翰一書4:20-21;以弗所書5:28

靈命成長和成聖

  • 神經常使用婚姻來類比我們與他的關係。在舊約中尤其用來類比神與以色列的關係,而在新約中,尤其用來類比耶穌和教會的關係。無論是哪一個,所有的類比都表明神與人的關係,幫助我們進一步理解,以便我們能在屬靈上成長。
    何西阿書2:16,19;以賽亞書62:5;耶利米書3:8;馬太福音9:15;22:1-14;馬可福音8:28;以弗所書5:22-33;啓示錄19:7
  • 我們是罪人——這意味著我們對神犯下了錯。但是神差耶穌來,替罪人獻出生命,以便我們能跟他和好。因著相信耶穌,我們從地獄的永恆懲罰中被拯救出來,在我們的生命中,借著聖靈改變心意的作為和聖經,得以成聖和潔淨。在這一過程的最後,所有的信徒都會聖潔沒有瑕疵地來到耶穌面前。當這個福音,屬靈框架,被應用到我們的婚姻,目的在於提供成聖的途徑——變得聖潔。
    以弗所書5:25-27
  • 以人為中心的婚姻觀——這一觀點把「快樂」或其他暫時性的欲求視為婚姻的目的。這就給婚姻關係賦予了膚淺的意義,並且只有當這一欲求得到滿足的時候才提出忠誠的要求。婚姻不易,這些欲求(長久的快樂,生育後代,性滿足等)並不一定會實現。這是錯誤的婚姻觀,通常會以離婚告終,因為沒有繼續進行下去的強制性理由。
  • 以神為中心的婚姻觀——這一觀點把「聖潔」或「以耶穌對教會的愛為榜樣」視為婚姻的目的。這就給婚姻關係賦予了更深層次的意義,甚至在暫時性的欲求得不到滿足的時候也提出忠誠的要求。這是正確的婚姻觀,通常會帶來艱苦而不舒服的悔改,謙卑和自我犧牲。
  • 作為信徒,我們的動機在於被耶穌所接納——把蒙神喜悅作為我們的目標。我們不會基於「這個世界」的觀點或想法作出決定,而是會「心意更新而變化」——意味著我們讓聖經來改變我們的思考方式——以便我們能向這個世界彰顯神的道路。我們不為我們自己而活,而是為耶穌而活,蒙他喜悅。我們被賦予了「和好的職分」,我們是「基督的使者」。因此,我們生命中的一切,尤其是我們的婚姻,應該與這一身份和職分相符。信徒婚姻的動機在於,凡事蒙神喜悅,雙方在這一過程中都能成聖。
    哥林多後書5:9,15,18-20;以弗所書5:10;羅馬書12:1-2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婚姻的問題通常源於一方或雙方在那一刻選擇不去蒙耶穌喜悅。通常源於自私或驕傲,使我們關注我們自己,而不是對方。如果每個人都把蒙耶穌喜悅作為目標,以自我犧牲的方式服侍對方,就會帶來愉悅的協調和給神的榮耀。
  • 婚姻是和好的完美範例(兩個不完美的人選擇借著恩典相愛)並因此向世界見證了他們如何能與神和好。另一方面,離婚會終結婚姻,並有悖於(但並不能否定)我們的信息。因此,保持婚姻的完好並盡力蒙神喜悅,這是我們的聖經義務。
  • 選擇以神為中心的婚姻觀會讓你拋棄你對配偶或婚姻抱有的所有錯誤期待——主要指把配偶作為欲求的最終滿足——這樣的滿足只有神才能帶來。如果你帶著這些錯誤的期待走進婚姻,你會遇到不滿。記住,婚姻是暫時的,而神是永恆的。
  • 如果你的配偶不是信徒,並且沒有正確的婚姻觀,婚姻可能會很艱難,但是你仍然受召要擁有正確的認識,並履行你的責任——以自我犧牲的方式愛你的配偶,作福音的見證。
    哥林多前書7:12-15;彼得前書3:1

復習題

  • 我們生命的目的是什麼?
  • 我們的主要目的事關什麼?如何應用到婚姻里?
  • 兩種婚姻觀分別是什麼?哪種是正確的?
  • 信徒凡事以什麼為動機?
  • 認識婚姻的正確觀點是哪個:聖潔還是快樂?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婚姻的聖經框架是什麼?

2.婚姻的聖經框架是什麼?

婚姻是由兩個框架構成的:關係框架和屬靈框架。關係框架為我們提供了合適的伴侶。屬靈框架幫助我們瞭解福音,而福音幫助我們瞭解我們的婚姻。關係層面的建立,要通過三個步驟:離開父母,忠於對方,成為一體。屬靈層面的建立,要借助三條原則來塑造我們的婚姻:權柄,順服和愛。

婚姻的關係框架

  • 婚姻是神設計的關係框架,目的在於我們能擁有合適的伴侶,不再孤單——孤單並不好。在人類犯罪之前,神看到人需要另一個與他類似的人。神創造了所有地上和天上的動物,但其中並沒有像亞當的,也沒有適合於滿足這一需求的。因此,神取了亞當的一根肋骨,造了一個女人,把她帶到亞當面前。現在有了適合亞當的伴侶,神為以後的人類後代設立了婚姻,宣稱道:「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下面有建立這一類型的婚姻關係的三步:
    創世記2:24-25
  • 第一步:離開父母——這意味著在人生中的某一時刻,一男一女會離開父母,通過婚姻建立他們自己的家庭。這也意味著當你決定結婚的時候,對你配偶的義務,責任和幸福會超過對你父母的義務,責任和幸福。你有意識地離開你的父母,不把他們帶到婚姻關係中。
  • 第二步:忠於你的配偶——這意味著你會與你的配偶在持久且親密的關係中結合在一起,只有你的神的關係會高於這一關係。這也意味著你選擇忠於你的配偶——不會讓任何事妨礙或危及這一關係。
  • 第三步:與你的配偶成為一體——這意味著在生活的各個方面(感情,屬靈,理性,財政,身體),你會選擇結合在一起。這也隱含了婚姻關係中的性關係的完全和享受。這通過孩子的生育得以體現,兩個人在性方面結合,在兩人之間生育孩子。

婚姻的屬靈框架

  • 婚姻是神設計的屬靈框架,目的在於我們能借此想象耶穌和教會的關係。在舊約中,這一事實被隱藏起來,但是新約明確指出,神設立婚姻的時候,神考慮到了福音。婚姻和福音相輔相成,幫助解釋對方。今天,這意味著婚姻要參照耶穌和他與教會的關係(耶穌代表丈夫,教會代表妻子),以便婚姻能恰當地反映福音。通過下述三條原則可以看出這一點:
    以弗所書5:31-32
  • 原則一——權柄:耶穌是教會的頭,因此丈夫是妻子的頭。這在婚姻中重新確立了權柄(最初按照受造的順序確立)。這樣的權柄並不一定意味著妻子地位低下——在重要性或價值上稍差一些——只是不同的職分和責任。耶穌是教會的救主——意味著他為教會放棄了生命,救它脫離罪,把他們從永恆的地獄中救出來。因此這一領導職分是自我犧牲性質的。
    以弗所書5:23;哥林多前書11:3-16;提摩太前書2:11-15
  • 原則二——順服:教會順服於耶穌,因此妻子要順服於丈夫。耶穌以自我犧牲的方式,用愛帶領他的教會,教會也願意順服於他的命令。作為順服神的舉動,妻子要認可她的丈夫是神設定的領導,要願意在所有事情上順服於她的丈夫(不是所有的男人)——這意味著即使你的丈夫不配得到這樣的順服,你也願意順服他,以榮耀神。
    以弗所書5:22,24;歌羅西書3:19;彼得前書3:1
  • 原則三——愛:耶穌愛教會,因此丈夫要愛妻子。耶穌對教會的愛很偉大,這也是男人要如何愛他的妻子的標準。他要成為她個人的屬靈領袖——帶領她過聖潔的生活。他們的生活要緊密結合,丈夫要如同照顧自己那般照顧妻子,保養顧惜她,正像耶穌對待教會一樣。正如教會需要耶穌的悉心照料一樣,妻子也需要丈夫的細心照料——會愛她像耶穌那樣的那一位。
    以弗所書5:25-30;歌羅西書3:19;彼得前書3:8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建築師——神是婚姻的建築師,因此這兩個「框架」是支撐婚姻架構的必要條件。任何在「關係架構」之外建立的「婚姻」關係都不是基於聖經的婚姻,任何沒有參照耶穌與教會關係的婚姻關係都不能保證會「興旺」——因此好婚姻的秘訣在於:(1)認識耶穌——救恩;(2)借著聖靈的力量,在最大程度上應用這些原則。
  • 本意——從神設立婚姻上,通過瞭解他命令要做什麼和他沒有命令要做什麼,我們也可以看到這一框架的限制。(1)他沒有提供其他方法來在婚姻之外滿足性需求(或生育)。(2)他沒有提供結束婚姻的方法——因此這暗示著婚姻是終生的關係。(3)他沒有為婚姻關係設立兩個以上的人——因此婚姻不是由多配偶構成的。(4)他為婚姻關係設立了兩個異性——不是兩個同性——因此婚姻關係只能被定義為一男一女。馬可福音10:6-9
  • 時間和文化——因為這些都基於神的創造和耶穌與教會的關係,不會隨著時間改變,也不基於某一特定文化,這些真理也會超越時間和文化——因此在地上永久長存。

復習題

  • 「婚姻的關係框架」是什麼意思?
  • 關係框架的三個步驟是什麼?
  • 「婚姻的屬靈框架」是什麼意思?
  • 屬靈框架的三個原則是什麼?
  • 我們可以從這些真理中瞭解到的實踐智慧有哪些?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我如何尋找一個合適的配偶?

1.我如何尋找一個合適的配偶?

尋找配偶開始瞭解婚姻是神的計劃: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離開他們的父母,團結在一起,成為一個肉體。對於信徒來說,有聖經的原則和實用的智慧,可以按照指引找到那個人。

根本認識:婚姻是神的計劃

  • 神造人為關係性的生物。人要與神建立關係,但在這個世上也要有伴侶。因此,神造女人,通過稱之為婚姻的一生約定來輔佐男人。因此,正是借著神的計劃和旨意,一男一女要離開父母,一生一世結合為一體。今天,這一情況尚未改變,尋求婚姻應該以實現這一親密關係為目的。
    創世記2:18,23-24;馬太福音19:5;以弗所書5:31
  • 聖經中認為並倡導,婚姻是人類應該尋求的自然,健康且正確的道路。任何其他類型的關係(單身,隨便的約會,對象,性伴侶),聖經沒有給它們歸類,無法獲得婚姻所能提供的好處,例如性滿足或生育後代。唯一的例外就是一個人有「獨身的恩賜」——意味著一個人被要求不去尋求配偶,婚姻,性和後代,以便能夠專門為神獻身,服侍神,而這無助於帶領家庭。如果你沒有被賜予這一恩賜,那麼你可以認為,你受召尋求婚姻,以滿足從神而來的自然慾望。
    哥林多前書7:1-2,6-9,37;提摩太前書4:1-3;馬太福音19:12

基於聖經的原則:尋找配偶

  • 每個信徒都應該願意實現基於聖經的神的婚姻計劃。儘管聖經針對婚後生活給了我們許多經文,卻沒有提供有關如何尋找配偶的細節。聖經允許文化和傳統在這一過程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是有兩條基於聖經的原則,會高於所有的文化,傳統和時間因素,伴隨並幫助指導整個過程。作為信徒,我們應該願意不只是在結果上,而是在整個過程中榮耀神。
    哥林多前書10:31
  • 信徒應該只跟信徒結婚。聖經告訴我們,信徒不要和非信徒共負一軛。軛是木制的橫槓,用來架在兩頭對等且力量大致相同的動物的脖子上,比如牛,這樣它們就能以直線行進的方式耕地。如果把軛放在兩頭不對等的動物身上,那麼它們就不能以直線行進的方式耕地——因此工作就無法完成。聖經使用這一例證來指出,信徒與非信徒的結合是不相宜的。他們之間無法真正合一。
    哥林多後書6:14-7:1;申命記22:10;哥林多前書7:39
  • 信徒不應該發生婚前性行為(或婚外性行為)。性涉及到一個人的全部(身體,精神,感情,心靈),因此婚前性行為會在某種程度上傷害到你。每個信徒都有能力控制性慾,堅守純潔。神不允許一個人因為愛情,戀情,親密關係或金錢而進行性行為,這樣的歡樂只在婚姻的承諾中得到享受和實現。
    哥林多前書6:15-20;7:2;10:6-13;帖撒羅尼迦前書4:3;希伯來書13:4;箴言6:24-35

實踐智慧,良好的判斷力和常識

  • 願意結婚並尋找配偶,但是不要過度急切(你並非一定要選擇首先可供選擇的人),不要把它當成人生的主要目標。要明白,你最終的滿足和身份取決於你與神的關係,你的首要目的是服侍並榮耀神。多一些關注如何「成為」對的人,少一些關注如何「找到」對的人。
  • 不要與非信徒開展戀情,因為你很可能會與他/她相愛,但是他們可能永遠也不會成為信徒。不要把約會作為傳福音的手段。只與這樣的人發展戀情,即擁有個人的救恩見證和榮耀神的改變了的生命——這樣的人帶有屬乎神的男人和屬乎神的女人的特徵。
  • 應只在試圖發現對方是否合適結婚的情況下與異性約會——潛在的婚姻伴侶。需要給這類關係設立目的和框架,而不僅僅是消遣性的和無意義的。
  • 在尋找配偶的戀愛關係中,劃清身體,感情和精神的界限,並對自己負責,以便在整個過程中能榮耀神,防範罪和痛苦。我們應該努力保持身體的純潔,也要保持思想和心靈的純潔。
  • 同居——在未婚的情況下居住在一起併發生性關係是禁止的。無論你是否已經訂婚,試圖省錢還是想要在婚前確保雙方是否合適,這類的「同居關係」只能在婚姻里體驗——意味著你已經許諾無論發生什麼問題,都不會結束婚姻關係。
    帖撒羅尼迦前書4:3
  • 著眼於一個人的品行,而不僅僅是外貌。在尋找合適的配偶時,身體上的吸引力,個性特徵和共同興趣愛好都是重要的方面,但是不要被它們所欺騙——要運用洞察力,尋找好品行的跡象。沒有完美的人,因此要有足夠的時間去瞭解和尋找這樣的人,他們的生活方式顯示出婚姻關係中的必要特徵:愛,誠實,獻身,忠貞,諒解和寬恕。(你是否擁有這些特徵?)
  • 尋找配偶的行動指南:第一,預備自己成為神呼召你要成為的男人或女人,靠信心而活(參考關於這一主題的教訓)。第二,向神禱告並祈求引導和智慧,以做出正確的決定。第三,立馬行動(避免不必要的拖延),在你的文化基礎上與人接觸,但不要有損基於聖經的原則,常識或良好的判斷力。第四,尋求建議和基於聖經的咨詢(其他人也許能看到你沒看到的品行缺陷)。第五,瞭解婚姻的意義,目的和承諾以後,明智地做出關於你會跟誰結婚的最後選擇。第六,結婚——離開你的父母,與對方合一。
    詩篇37:4;腓立比書4:6-7;雅各書1:5

復習題

  • 誰創造了婚姻?
  • 什麼是「獨身的恩賜」?
  • 我們應該遵循的兩條基於聖經的原則是什麼?
  • 有哪些關於約會的實踐智慧?
  • 尋找配偶的行動指南是什麼?
分類
見證

你是個好人嗎?

分類
未分類

為什麼基督徒不一樣?

基督徒不一樣是因為,通過聖經的教導,我們認識到了我們是不完美且悖逆神的人,而神本著他的慈愛,他完全徹底地改變了我們的生命,他的愛進入我們不完美的生命,並且藉著耶穌的死亡與復活,拯救我們脫離罪並使我們成為「良善」,良善意為完全好的,現在,耶穌是我們的主,在神的幫助下,我們每天為了榮耀他而活!

詩篇86:5

你認為自己是一個良善的人嗎?

大多數的人都認為自己是一個良善的人,但是「良善」又是什麼意思呢?聖經說我們的創造者,神是良善的,並且神定義其中一個「良善」的標準就是他的律法,摩西十誡,所以,讓我們看一下神律法的一部分,並且捫心自問你是否遵守了以下的律法:

詩篇25:8;119:68;出埃及記20:1-17;馬太福音5:21-22;27-28;19:16-17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你一直是愛神超過一切的嗎?
  •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你有沒有崇拜過偶像,像佛教的偶像一樣?你是否曾在心裡創造過一個你所喜悅且專屬於你的神?或者你崇拜金錢,把錢當作最重要的事情?
  • 「不可妄稱耶和華 你神的名」你曾經是否濫用過神的聖名而不心存它配得的敬畏?你有沒有用過神的名字去罵人或者說不敬的話?
  • 「當孝敬父母」你有沒有過不順服過,或者做過一些不尊敬父母的事情?
  • 「不可殺人」或許你沒有殺過任何人(或者說有過?),但是神說憎恨人與謀殺人同罪——也就是希望一個人可以死,不尊重生命。你有沒有恨過任何人?你有沒有墮胎過?
  • 「不可姦淫」你有沒有過婚前性行為,或者婚外情?這也包括看見某些人而產生淫念,比如看色情片。
  • 「不可偷盜」你有沒有偷過東西?無論偷盜的價值是大或小。
  •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你撒過謊嗎?
  • 「不可貪戀別人所有的」你是否曾經嫉妒過,渴望得到你不應該想要的東西?

你全部都有遵守嗎?還是有些你違反了呢?如果有些你違反了的話,聖經說,按照神的標準你不是「良善」的,事實上,聖經告訴我們沒有人是良善的並且世人都犯了罪,當我們本應該充滿感謝,順服賜給我們生命之神時,顯然我們過著背叛神的生活。

羅馬書3:11-12,19-20

「不良善」的那些人,聖經稱他們為罪人,因為他們違背了神的律法,任何錯事或背叛都會有後果,聖經說這個後果就是死,並且死後有審判,所以,作為罪的後果,有一天我們會死,死亡以後,我們會受審判,如果我們不是「良善」的,意味著我們是罪人,我們會永遠的與神隔絕,因為他絕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的。

希伯來書9:27;出埃及記34:7

我怎樣能成為良善的呢?

這是改變生命的信息介入的時候了,神創造了一個使我們成為「良善」的方法,儘管我們在背叛他,他仍然選擇愛我們,神差遣他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拯救我們這樣不完美的、敗壞且有罪的人,以此來顯明他的愛,耶穌是完美良善的,是無罪的——他從來沒有違背神的律法,他不必死,但是他如此的愛我們,以至於他願意為我們而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神使他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可以成為良善的。

約翰福音3:16;羅馬書5:8;哥林多後書5:21

耶穌替我們死了,用他的生命承擔我們罪的後果,然後很奇妙的事情發生了,三天之後他從死裡復活了,他戰勝了罪孽、死亡和一切壞的東西,他證明了他宣稱的一切都是真的,並且今天他活著,他是萬主之主!

所以神通過原諒我們所有的錯事,提供了從我們的敗壞或罪孽中拯救我們的可能,他的拯救是免費的恩賜,我們不能賺取這個禮物,因為我們不是「良善」的,我們賺得的不是神救恩的禮物,卻是死亡。

羅馬書6:23;以弗所書2:8-9

他不僅要原諒和除去我們的罪孽,而且賜給我們他的「良善」作為替代,有了這個「良善」之後,神看我們為「完全好的」並且賜給我們永生,我們會從永遠與神隔絕中被拯救,並且永遠與他有快樂和有愛的關係。

明白神在呼召我們來到他那裡,這很重要,因為我們的違抗,我們沒有意識到他在我們生命中應有的地位,但是,這個改變生命的信息正在呼召我們停止過違悖神的生活,降服於他,信任他並且為賜下他生命拯救我們的那一位而活!

我必須做什麼才能成為良善的呢?

你必須悔改,信靠耶穌,悔改是放棄你以前的生活方式(罪孽,驕傲,自以為義,等)並且轉向唯有在耶穌基督裡找到的一個新的生活方式,是基於明白真理的思想,心和生活的轉變,信靠是相信耶穌可以救你,你信靠耶穌的死亡和復活足以能赦免你的罪,這不僅僅是對耶穌事實知識上的認同,而是把救恩立足在這個事實上。

使徒行傳20:21

你願意降服於他並拋棄你所有的錯事歸向耶穌,信靠耶穌為主和拯救者嗎?

我們通過承認和相信來悔改,信靠耶穌。你願意向神承認你已經意識到你沒有自己想像中那樣的好嗎?你願意承認你錯的行為和思想得罪了神,並且你過著背叛他的生活嗎?你願意承認這樣做的後果就是永遠的與他隔絕嗎?你願意相信因為耶穌替你死了,並他從死裡復活了,這就是你得救的唯一方式嗎?你願意相信因為耶穌替你做的一切,神會原諒你所有的罪並且賜給你耶穌的良善嗎?你願意相信神會賜給你永生的禮物嗎?

羅馬書10:9-10

如果你認同上面的真理,並且你準備好得救的話,你就可以現在向神禱告說:

「神啊,我承認我是個罪人,我現在願意悔改,我信耶穌替我死在十字架上,也信他從死裡復活了,我現在願意接受他作我的救主,我的神,我感謝你赦免了我的罪,賜給我救恩和永生,阿們。」

(記住,你罪能得到赦免,並不是靠著復述這些話,而是靠著真正地悔改並信靠神真理的話語。)

我祈禱你會發現這個區別,如果你希望進一步瞭解基督教信仰,認識這位滿有慈愛的救主,從而尋得真正的平安喜樂及人生意義,歡迎你來我們的教會瞭解更多,歡迎您聯絡我們。

分類
未分類

什麼是合適的互補角色?

什麼是合適的互補角色?

聖經在舊約和新約中充滿了合適互補角色的女性例子。這些例子中有些是幫助我們理解新約教會內權威結構的模型(儘管有些不是)。女性可以進行合宜的起互補性效應的教導,並應積極服侍主。

舊約中的例子

  • 在舊約中,有一些有「女先知」的稱號和職分的例子。從這些例子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神的確會使用女性來完成他的旨意,並且會通過她們來成就偉大並至關重要的事情。(2)神很少會使用女性,或以這種形式來與他的子民溝通。(3)我們沒有很多關於女先知作用或特徵的信息。(4)從這些例子中,看起來不像是長年不變的職分,而只是針對於一定時間和某些場合的。(5)舊約的例子都不是新約教會權威結構的模型(是不應該效仿的)。
  • 米利暗是一名女先知。她是聖經中提到的第一名具有這個頭銜的女性。第一次提到時,我們也得知她也是其他婦女的屬靈帶領。她是亞倫和摩西的妹妹。她反對摩西後,被麻風病詛咒了七天。不過,她也是神派往埃及境內去解放以色列人的三位中的(也有摩西和亞倫)一位。出埃及記15:20-21;民數記12:1-15;26:59;彌迦書6:4
  • 底波拉是一位女先知,是以色列的一名法官,是以色列的母。當以色列人受到強烈的壓迫時,底波拉就向巴拉講述耶和華勝利的命令,但他沒有勇氣領導—說只有底波拉與他同去,他才會前往。她同意和他一同去,但此事不會以他贏得戰鬥的榮耀而結束,而是以一位女性得到勝利的榮耀為終。這是當時發生的情勢,並在之後一章有一首歌曲反映了如此的事態。士師記4:4-24;5:1-31
  • 戶勒大是一位女先知。她通過約西亞的使者宣告「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列王記下22:14-20;歷代志下34:22-28
  • 挪亞底被稱為女先知,卻被列為尼希米的敵人。因此,這不是一個正面或有用的例子。尼希米記6:14
  • 以賽亞稱其妻子為「女先知」,她被賦予了此頭銜的緣故可能是因為她生了一位有預言性質的兒子。後來,我們並不知道其他的事情。以賽亞書8:3

新約中的例子

  • 新約中,在教會建立之前和耶穌誕生之後,我們得知有一位名叫亞拿的女先知。她是一位在聖殿裡生活的女先知,也是一名寡婦,並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當耶穌出生時,她向所有期待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講述了耶穌這位孩童的事情。她的頭銜是女先知,她的行為被描述為事奉神、禁食、祈禱並向他人講述耶穌的事情。路加福音2:36-38
  • 耶穌死亡,埋葬和復活,聖靈在五旬節降臨,以及教會的建立之後,有許多例子。這些例子幫助我們理解女性在新約教會的運作中合適的互補角色。
  • 傳福音的腓力有四位說預言的女先知女兒。之後再沒有任何有關此事的(正在進行的或一次性的)細節,但是我們可以提出這是在實現約珥的預言。使徒行傳21:9;預言:約珥書2:28-29;使徒行傳2:17-18
  • 百基拉是一名在耶穌基督裡幫助保羅的服侍者,保羅同她的丈夫一起贊賞她。她和她的丈夫亞居拉一起在一個私人場合,更清楚地向他人解釋了神的道路——(注意:這是在一起而不是單獨的,私下進行的而不是在會眾當中)。使徒行傳18:2,18,26;羅馬書16:3;哥林多前書16:19
  • 非比是堅革哩教會的一位女性僕人(女執事)。這裡使用的詞可以代表僕人/執事/女執事。對於一位女性來說,這不是正式的「執事職位」,而是一種額外的女僕人(女執事)類型,具有以下要求:必須端莊——值得尊重;不說讒言——不是惡言相向的人;有節制——清醒自持;凡事忠心——凡事值得信賴。女性教導其他女性愛丈夫和照顧子女是正常的,廣行善事,照顧病人,多施賙濟和救濟遭難的人。羅馬書16:1-2;提摩太前書3:11;提多書2:3-5;使徒行傳9:36;提摩太前書5:10
  • 猶尼亞安(被認為是一名女性)是一名猶太人和保羅的獄友。保羅同她的丈夫安多尼古都很欣賞她。猶尼亞安和她的丈夫在使徒當中為眾人所知,但他們本身並不是像保羅那樣的使徒。有可能他們是「傳教士」,因此猶尼亞安會在教會中充當女性的通常角色,大概與非比相似。羅馬書16:7
  • 友阿爹和循都基是在保羅福音工作中的女性同工。但是在這裡,她們被提及是因為她們有一些分歧,而保羅希望他們在主裡面同心。我們沒有更多關於這兩位女人的細節,她們也沒有在經文中再次被提到。腓立比書4:2-3
  • 最後,當保羅在哥林多教會澄清關於性別的問題時,他說「女性」將會禱告或說預言(或宣告——但這並不違背他明確的禁令,女性不得在教會聚會中擔任主要教職或擁有在男性以上的權威)。然後,他繼續表示,按照通常的方式,在教會中,屬靈的女性應該按照神所規定的性別角色去行,不管是什麼文化——而不是反抗神的權威結構,或根據他們所在的文化反對「權威的象徵」(福音不會消除性別區別)。他甚至表示,如果有人想要爭論(不接受這個道理或者不同意他的話),他們應該知道,「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教會沒有排除性別差異習慣,而是總是以一種合宜的方式行事,顯出神的權威結構和我們獨特的性別身份——無論是女性還是男性。哥林多前書11:5-16;14:34

復習問題

  • 舊約的一些例子是什麼?
  • 我們可以得出關於舊約「女先知」的什麼結論?
  • 新約教會前有什麼樣的例子?
  • 新約教會後有什麼樣的例子?
  • 保羅如何幫助哥林多的教會理解這個問題?
分類
未分類

為什麼我們沒有女牧師(或女執事)?

為什麼我們沒有女牧師(或女執事)?

我們之所以沒有女牧師,是因為我們相信聖經教導婦女不得在教會聚會中擔任主要的(領導)教導職位,也不得在男性之上掌權。這限制了她們擔任牧師和執事的職位。她們可以充當同等重要但互補的角色。神確實期望她們按照他的話活女性般的生活,服從他的旨意,並用她們的生命榮耀他。

神設計的平等與區別

  • 平等:女人在神面前與男人平等。這意味著女性的性別價值既不高於男性,也不亞於男性。她們可以平等地服侍,愛戴和敬拜神。作為一個女信徒,你應該以神的旨意接受你的性別。創世紀1:27;5:1-2;加拉太書3:27-28
  • 區別:女性基督徒與男性基督徒平等,但她們擔當不同的角色——包括由於神的設計而受到的職位限制。神在創作中為男性和女性的角色設定了一種模式。他首先創造了男性,成為領導者;第二名創造了女性,成為助手。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男性(丈夫)的頭。男性(丈夫)是女性(妻子)的頭。這是基於神創造的原創意圖,也不會隨著時間或文化而變更。提摩太前書2:13-14;哥林多前書11:1-16

職位,權威,資格,例子

  • 職位:一個健康的教會有符合聖經要求的適宜帶領。耶穌是教會的締造者,建造者和頭。教會有兩個主要的職分:牧師和執事(儘管可以擁有女執事或執事的恩賜,正如我們在聖經中看到的那樣)。帶領的人應該符合聖經的要求,並以身作則。婦女不得在當地教會擔任帶領教學職位或帶領職位。提摩太前書2:11-14
  • 權威:基督徒婦女不得在教會聚會中發表言論,並公開論斷男人在說什麼(以帶領和不服從的方式)。相反,她們將與丈夫在家裡討論任何與教會分享有關的問題(以順從和非帶領的方式)。一個未婚女子(或她的丈夫是個非信徒)可以與在教會裡的一對夫妻討論任何與教會分享有關的問題。這個原則的目的是為了在教會中讓人不得好鬥,反而建立一個適當級互補的架構來處理地方教會的教導。哥林多前書14:26,33-37
  • 資格:資格上認定,合宜的牧師或執事職位的帶領應該為男性,因此這些位置上必須為男性(例如:「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他】自己的家」)。這些資格認定也表明,家庭的權威結構體現在教會的權威結構中。因此,健康的教會結構會與家庭結構相和諧。提摩太前書3:1-7;提多書1:5-9
  • 例子:在聖經當中,沒有一位女性像牧師一樣在教會中教導神子民的例子,也沒有女牧師的例子。對於神的子民來說,只有男性帶領的教導和領導地位。(此外,針對教會歷史的研究也表明,在教會聚會中,女性一直不被允許擔任主要的教學職務,在教會中,權力也不會在男性之上,一直是規則而不是例外。)

用神的話重新調整你的事工

  • 基督徒女性應重點關注聖經對她們的看法:她應該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有愛,服侍,順服,並好好的照顧她的丈夫。有愛,去管教,去照顧,去撫養孩童。她應管理,引導,維護她的家。充滿好行為,好言語,去禱告,去款待,有同情的心。她在外表,風度和行為上都是溫和的。她是年輕一代基督徒婦女/妻子/母親的老師和導師。提摩太前書2:9-15;箴言31:10-31
  • 基督教婦女應重新調整關注點,通過屬靈恩賜和服侍來造就教會。應該活出榮耀神的聖潔生活。應該教導年輕的信徒如何成為基督徒妻子,母親和神的僕人,使人們不會嘲笑神的話語。允許婦女擔當適當的補充性職分,並應積極管教他人。提摩太前書2:11-14;5:2-16;哥林多前書11:3-16;14:33-36;提多書2:3-5

回應難題

  • 那,聖經中有權威的婦女呢?婦女在舊約有在政府,法官,先知中有權力的例子,但這些並不是新約教會內部權威結構的例子。
  • 如果沒有其他選擇,只有女牧師可選怎麼辦?不利的情況不會改變神在新約教會內的權威結構。如果存在著只有女人能夠帶領教會的情況,那麼她可以去幫助,服侍並教導教會,以一種不會反對神的權威結構或反對她服侍地所處的文化,其目標是依據在聖經中的資格協助培養適當的領袖。但是,即便沒有男性可以當領袖,她也不可履行牧師的職位,不能當牧師。
  • 當時聖經對教會限制女性的教導不是僅僅因為當地文化的限制緣故嗎?不是,因為它是基於神創造的原始意圖,不會隨著時間或文化而變更。雖然某些表達方式和「權威象徵」(如頭飾)是因文化產生的,它們可以根據文化而改變,但是這樣的權威結構卻不會。
  • 如果身為牧師的女性是我以前參於教會中的組成部分,或我最熟悉的教會文化的一部分,那該怎麼辦?有許多事情因我們的成長環境或文化習俗我們都已習以為常,並願意接受了。但那並不意味著他們總是正確的。聖經是我們的最終權威,我們需要把每一個教義或教導都交給聖經,使它都順服聖經。因此,我們需要根據聖經重新調整我們的關注點並依照聖經行。
  • 如果我目前參與的教會中有一位擔任牧師的婦女,怎麼辦?依照聖經的教導,她不是屬聖經的牧師,因為她不符合聖經的要求。這個教會是不健康的,因為它沒有合宜的帶領。你應該找到一個有適宜領導力的健康教會,它會正確地教導聖經並服從聖經。

復習問題

  • 神設計的「平等與區別」是什麼?
  • 教會權力機構內的兩個職位是什麼?
  • 兩個教會職位的性別資格是什麼?
  • 聖經中有女性牧師的例子嗎?
  • 基督教婦女應重新調整重點,做什麼?
分類
未分類

為什麼我們不是靈恩派(或五旬節會)?

為什麼我們不是靈恩派(或五旬節會)?

我們不是靈恩派或者五旬節會,因為我們堅信聖經是我們的最高權柄且在我們的信仰與行為方面取代一切人類的經驗。靈恩派團體內部的很多教導脫離了聖經的真理。因此我們選擇遠離這樣的運動,因為說得好聽,它是不健康的;說得難聽,它是邪教。

聖經——先知更確的預言

  • 「靈恩派」是用來描述近代(大約在20世紀初)的一次基督教內的運動的,這次運動錯誤地強調受聖靈的洗,把說方言作為屬靈的憑據,強調說預言,醫治,交鬼趕鬼,瓦解教會的領導。他們的神學基於人的經驗勝過基於聖經真理。這將包括如下幾個其他的運動:五旬節運動,第三波,信心之道運動或者任何保有這些教導的團體。
  • 經驗與真理:聖經是所有基督徒信仰的基礎——它是向我們揭示神旨意的真理,會使我們知道神是誰,如何認識他及怎樣為他而活。為了使我們知道神的旨意,聖經夠用,並且聖經是我們確定神旨意的唯一途徑。任何的夢境、異象或者其他都不能高過聖經本身的權柄。因此,我們拒絕一切企圖擁有高過聖經權柄的信仰體系。我們的神學是建立在聖經真理上的,聖經超越了一切人類的經驗、潛意識、直覺或者其他屬靈經歷。約翰福音17:17;使徒行傳17:11;彼得後書1:15-21;帖撒羅尼迦前書2:13;提摩太后書3:15-17
  • 警示:耶穌曾警示過我們這些假信徒——那些聲稱奉耶穌的名行善卻未能按照他的真理而活的人。他們說假話或者行虛假的奇事。他們相信可以把「奉耶穌的名行事」作為他們與神關係的憑據,但可悲的是他們唯獨沒有行神的旨意——就是信靠耶穌。馬太福音7:22-23;約翰福音6:28-29;約翰一書4:3;帖撒羅尼迦後書2:9

真理——理解我們的信仰

  • 邪教的教導:靈恩派的種類很多,他們的教導各不相同但卻相似。最危險的邪教教導包括但不僅限於如下幾條:(1)反三位一體信仰——拒絕三位一體。(2)說方言作為救恩的憑據——在信心上添加了行為。我們拒絕一切邪教的教導,因為它們根本不是屬基督的。以弗所書2:8-10;馬太福音28:19
  • 聖靈:聖靈的洗把我們放在基督里,它只在得救時發生一次。聖靈的充滿會發生多次並給我們服侍神,服侍他人和為耶穌作見證的力量。當我們允許神的話語(聖靈啓示的聖經)來改變我們時,我們會被聖靈充滿並靠聖靈行事。此外,我們會被賜予不同的屬靈恩賜,用這些恩賜造就彼此和教會。這些恩賜應該被帶著自我節制,秩序,造就和愛來用於教會中。以弗所書5:18;羅馬書6:3-4;加拉太書3:27-28;哥林多前書12:4-11;14:1
  • 屬靈的恩賜:有兩種主要的屬靈恩賜:臨時的(使徒,行神跡,醫治,各種方言,翻譯方言)和長久的(先知/說預言,知識的言語,智慧的言語,教師/作教導,作勸化,牧師,幫助者/服侍,施捨,憐憫人,信心,辨別諸靈)。臨時的恩賜是賜下來證明使徒們確實是有神委任且他們的教導確實來自於神。這些跡象在使徒們建立教會根基時存在並在聖經完成後停止了。而長久的恩賜則依然存在,被用來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和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4:11-12;哥林多前書12:8-10;28-30;羅馬書12:6-8;希伯來書2:3-4
  • 說方言:方言是臨時的屬靈恩賜,它使得一個人可以用他們沒學過的語言講神的話語,以便他人能夠用自己的語言聽到。並不是每個信徒都有這個恩賜。如果沒有人翻譯或者不能被理解,那麼說方言就無用了。此外,說方言的恩賜要依照經文。今天,我們相信這個恩賜已經停止了。使徒行傳2:4;10:44-48;19:1-7;哥林多前書12:1-10;28-31;14:1-39
  • 女牧師:女性基督徒不允許在教會中持有教導的職位和高過男人的權柄。這就限制使她們不能佔有牧師和執事的職務。她們可以作為同樣重要的補充角色服侍。神在創世時為男人和女人的角色設定了一個模式。他首先創造男人做領導,然後創造了女人做幫助者。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這是基於神創世時的初衷,並不會隨時間和文化而改變。提摩太前書2:11-14;哥林多前書11:1-16

教師——假教師的特點

  • 假老師常常定睛於自我提升並且很貪婪。他們的信息圍繞著金錢或者「成功神學」——意思是說健康和財富就是屬神的並且我們可以強迫或者向神訴求以達成這些目標。彼得後書2:2-3;提多書1:10-11;提摩太前書6:5;約翰三書9-11
  • 假老師善於交流,會結壞果子——不公義的生活和錯誤的教義。他們欺騙單純的人。他們說「空話」,意思是他們可能會贊成某種有罪的生活方式或者許下空的諾言。馬太福音7:16-20;羅馬書16:18;以弗所書5:6-7;彼得後書2:18-22
  • 假老師目的是朽壞,他們有欺騙性。假老師的目的或計劃是攻擊教會並誘拐真的門徒。他們不僅僅是有不同意見的人,而是他們扭曲經文並講「邪惡的事」或者「有破壞性的異端邪說」。聖經把他們稱為「殘暴的狼」或者「兇暴的豺狼」,他們是神的羊群的敵人。馬太福音7:15;24:11;使徒行傳20:29-30;彼得後書2:1;加拉太書2:4

復習題

  • 比經驗更確定的先知的語言是什麼?
  • 耶穌曾警示我們小心哪些人?
  • 關於聖靈,屬靈的恩賜,方言和牧師的真理是什麼?
  • 假老師有哪些特點?
  • 為什麼我們不是靈恩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