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分類
04: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教義:深解信仰

我們為什麼要關心使命?

5.我們為什麼要關心使命?

我們應該關心使命,因為耶穌死而復活,是為了世上的人都能得救贖,因神的仁慈而榮耀神。今天,聖靈通過教會在世上積極做工,致力於這一目標。對於救贖世人這一使命的同情之心,清楚地顯示在三位一體的存在,特性和行動中,在順服大使命之上得到了最高體現。

神的榮耀是我們的催化劑

  • 人是為了神的榮耀而被造的。神造的一切都是為了他的榮耀。諸天述說神的榮耀,我們也反映神的榮耀。神是我們的創造者,賜我們生命的那一位,所以他配得我們的榮耀,尊榮和順服。神創造我們,並不是因為他需要人來榮耀他,也不是因為他寂寞,而是因為他想與我們分享他榮耀的喜樂。因為神是百分百的神,我們可以與他擁有喜樂和充滿愛的關係——這才是人的主要目的。
    詩篇19:1;16:11;以賽亞書43:7;啓示錄4:11
  • 神放大了他的榮耀,來救贖我們。因為亞當的原罪,所有人,生來就是罪人。因此,神差耶穌,為人類的罪付上代價,給我們帶來和好的禮物。因為耶穌,我們可以和好,回到榮耀神的最初目的。因此,信徒渴望服侍,敬拜和順服神。因為神借著差遣他的兒子耶穌向我們顯明的恩典,所有人都應該悔改,相信耶穌,並且開始榮耀神,體驗在他裡面的真正喜樂。
    哥林多前書15:21-22;羅馬書5:12-19;12:1-2;15:13;約翰福音3:16;4:23-24;約翰一書5:3;彼得後書3:9
  • 因此,使命的最終目的是榮耀神。神非常在乎他的榮耀,是因為他是百分百的神,贊頌他的榮耀意味著一切都被修正了。意味著人可以永遠享受最終極的喜樂——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神用恩典拯救人,這樣沒人可以自誇,萬軍之耶和華會戴上榮耀冠冕和榮冠華冕——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
    羅馬書1:5;11:33-36;以賽亞書28:5;以弗所書1:3-6;2:8-9;以西結書20:9;詩篇23:3;25:11;79:9;96:9

耶穌的作為是我們的激情

  • 為了神的真理,耶穌來服侍猶太人,以便可以兌現對他們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許下的諾言,就是地上萬族都要得福——這意味著,從一開始,神的使命,就是要拯救「任何願意相信的人」脫離罪以及死亡或永遠與神隔絕的懲罰。耶穌來兌現這一諾言。他是「應許之人」。通過童貞女所生,神借著耶穌降世為人。他過著無罪的生活。人類拒絕了他,並把他釘在了十字架上。他被埋葬,三天之後復活。他打敗了罪惡,死亡和邪惡。他是道路,真理,生命,「任何願意相信的人」都可以借著單單信靠耶穌,歸於神。借著耶穌,神不僅在向猶太人,也向外邦人施展恩典,都是為了神的榮耀。整本聖經都在強調這些真理。
    羅馬書4:13-25;15:8-12;使徒行傳3:25-26;約翰福音1:29;3:16-17;4:42;6:33;7:18;8:12;9:5;12:32,46;14:6;17:4

聖靈的事工是我們的膽魄

  • 耶穌告訴他的門徒,他離開他們是好的,因為他會差聖靈來臨到他們身上,這樣他們就有能力,在世人面前為他作見證。今天,每個信徒都在接受救恩時得到聖靈——他一直住在每個信徒裡面。他仍舊是我們事工的力量。他見證了耶穌。他的事工是要把人們引向耶穌,讓人們敬拜他。他充滿信徒,在耶穌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的時候,讓信徒大膽傳揚耶穌的福音。他讓非信徒悔改並重生。他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讓人洗淨,成聖,稱義的那一位。他今天仍活躍在世上。
    約翰福音3:4-8;6:63;15:26;16:7-15;路加福音24:46-49;使徒行傳1:8;4:8,31;9:17;13:9;哥林多前書2:4-5;6:11;12:3,13

三位一體的憐憫是我們的動機

提多書3:4-7;猶大書20-21;哥林多後書13:14

  • 神的屬性迫使我們關心使命。神就是愛,滿有憐憫。神有恩典,有長久的忍耐,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他是人類的創造者,聖經里說他愛世人。神對我們的愛是犧牲的愛。通過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神的愛得到了極大的彰顯。耶穌為我們獻出了生命。當我們還是神的敵人的時候,耶穌就為我們而死。神犧牲的愛向我們表明了他的愛是不配得的,毫無條件,毫無保留,奇妙無比。因此,使命正是神本身和神的屬性的體現——瞭解神意味著「肩負使命」。
    詩篇86:15;耶利米哀歌3:22-23;約翰福音3:16;約翰一書4:7-21;羅馬書5:8;8:37-39;約拿書3:10-4:2
  • 耶穌的禱告請求讓我們在神面前屈膝,關心使命。耶穌憐憫眾人。他擔心他人的不幸——人類因為對聖潔的神犯下的罪而面臨的永遠定罪。他知道他來是要做世人的救主,有許許多多迷失的人需要拯救,但是沒有足夠的人傳揚福音消息,因此他讓我們禱告,求神差更多做工的人。這是耶穌的禱告請求。他不會命令你禱告他不垂聽的事情。停下手頭的工作,注意周圍的世界——耶穌所憐憫的人;耶穌為了人而死——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讓我們的注意轉化成禱告和行動——走出去給迷失的人傳福音,輓救靈魂。
    馬太福音9:36-38;約翰福音4:35;路加福音10:1-2
  • 收養的聖靈感動我們,讓我們關心使命。世上遍布著「悖逆之子」和「可怒之子」,但是借著聖靈憐憫的工,他們可以獲得能力,成為神的兒子。如果我們相信耶穌,我們就成為神的兒子——不再是敵人。神會收養我們,用應許的聖靈給我們印上印記——象徵著我們是神家庭的一部分。他會像愛耶穌那樣愛我們。我們會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我們會得到所有兒子的特權。我們會得到豐盛永恆的生命。因此,體驗和意識到聖靈收養的工,就會讓我們關心聖靈的事情,照著聖靈而行——借著使命,投身其中。
    羅馬書8:5,15-16,23;以弗所書1:3-14;2:2-3;加拉太書4:4-6;約翰一書3:2;約翰福音1:12
  • 大使命要求我們關心使命。教會的任務就是不斷地使萬民做門徒,直到耶穌再來。實施方式就是去普天下傳福音,奉父子聖靈的名給新信徒施洗,教導神的話語造就信徒。因此,我們參與到使命中就是順服三一真神。
    馬太福音28:18-20;馬可福音16:15-18;路加福音24:46-49;約翰福音20:19-23;使徒行傳1:8

復習題

  • 什麼是我們的催化劑?
  • 什麼是我們的激情?
  • 什麼是我們的膽魄?
  • 什麼是我們的動機?
  • 你是否關心使命?你用什麼行動來回應?
分類
04: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教義:深解信仰

使命應該把我們引向誰?

4.使命應該把我們引向誰?

使命應該從家裡開始,延伸到鄰居,再擴展到世界的另一側以及每一個角落。神對人的愛是博愛。他差遣耶穌成為人類的救主,我們要聽差遣,向世界傳福音。

神對人的博愛

  • 神恨罪。他會懲罰不悔改的罪人。神的審判即將來臨。他的忿怒會臨到他們頭上。但是為什麼這一切還沒有發生?因為神寬容我們。他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神在有意識地推遲對人類的最終審判,忍受人的不斷作惡,因為他希望「世人」會轉而悔改,而不是沈淪。神就是愛。神也愛罪人,是他的恩慈引領他們悔改。他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
    彼得後書3:9;羅馬書2:3-11;約翰一書4:8-9,16;以西結書33:10-11;18:23
  • 當我們還是違背神的罪人的時候,神差耶穌為我們死,表明了對我們的愛——作了萬人的贖價。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是神愛世人的最極致的表現。耶穌作了輓回祭——平息神的忿怒——為普天下人的罪。耶穌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神差耶穌作「世人」的救主。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就會得救。在神我們救主面前,為「萬人」禱告是好的,可蒙悅納,因為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羅馬書5:6-11;約翰一書2:2;4:14-16;3:16;提摩太前書2:3-6;希伯來書2:9;約翰福音5:24

耶穌來作人類的救主

  • 神愛世人,甚至差遣他的獨生子,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差耶穌的目的在於「世人」可以通過耶穌得救。他是神的羔羊,是神差遣的祭品,為世人的罪而死——意思是他的犧牲可以背負「世人」的罪孽,一視同仁(無論國籍,血統,語言,性別等),但只適用於接受他的人——信他名的人。
    約翰福音1:11-13;29;3:16-17
  • 天使宣佈耶穌的出生——(救主,主基督)——會給萬民帶來大喜的信息。當西緬看見嬰兒耶穌的時候,他宣稱看見了神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救恩,包括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施洗約翰宣稱「凡有血氣的」都會看見神的救恩。大祭司和法利賽人擔心萬人會相信耶穌,大祭司該亞法向他們預言說,耶穌不僅會為他們的以色列國而死,也會為「四散」的人而死。
    路加福音2:10-14;2:25-32;3:3-6;11:45-52
  • 耶穌是一切生在世上之人的真光。他是完全的光,來到這個世上,讓人們懂得如何得救贖,與神和好。借著被釘十字架,他吸引萬人來歸他。所有「其他形式的光」都引向耶穌——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此,耶穌是世人的光,他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人,凡信耶穌的人,不應住在黑暗裡。
    約翰福音1:9;3:18-21;8:12;9:5;12:32,46-50
  • 耶穌是世人的救主。耶穌是神賜下的「天上來的糧」,賜生命給世界。耶穌為他的門徒以及所有將來的信徒禱告,希望他們能擁有聖三一那樣的合一,叫世人可以相信,是神差了耶穌來。
    約翰福音4:42;6:32-33;12:47;17:21
  • 耶穌教導門徒,他們是「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因此他們要讓他們的光照在人前,叫人們看見他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他們在天上的父。當有人問耶穌,得救的人少不少,耶穌回答說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里坐席——但是有一點要重點強調,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會得救,只有那些進窄門的會得救。耶穌預測說,福音會傳遍普天下。
    馬太福音5:13-16;路加福音13:29;馬可福音14:9

大使命差遣我們走向萬民

  • 大使命指的是教會的任務,要持續地使世人作門徒,直到耶穌再來。還說我們要往「萬民」,「普天下」,「萬邦」和「地極」去。我們可以推論,耶穌差我們去,讓每一個民族,國家和團體的人做門徒——「任何願意相信的人」。我們有責任出去傳福音,把願意見證耶穌的人差到世界的各個角落。我們在地方和全球都是耶穌的使者——在耶穌再來之前,這是地方教會的目的。
    馬太福音28:18-20;馬可福音16:15-18;路加福音24:46-49;約翰福音20:19-23;使徒行傳1:8
  • 「民族」在大使命的章節中出現了兩次,一般是指基於語言,文化,地點或其他共通因素而相互往來的一大群人。在大使命中使用這一詞語是要強調耶穌差我們去接觸每個人——無論他們的語言,文化,地點等是什麼。(在大使命中使用這一詞語並不是要用任意的標準,來制定種族語言群體的名單,以便我們可以只關注一小部分的不同群體的人,讓他們得救或迎接耶穌的再來。這通常會誤導人,會讓我們只關注一小部分的人而忽略更多的人。)信條很簡單:無論何人,無論何處。
  • 耶穌教導門徒,當聖靈來的時候,他會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然後在復活之後,耶穌告訴門徒要等候,要受聖靈的洗——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使徒行傳1-7)、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使徒行傳8-12),直到地極(使徒行傳13-28),作耶穌的見證。新約的其餘部分記錄了使命的實踐,被聖靈充滿的信徒向世人傳福音。
    約翰福音16:8;使徒行傳1:1-8

復習題

  • 神愛人類嗎?
  • 神做了什麼來表達他的愛?
  • 耶穌來作誰的救主?
  • 福音是如何教導有關耶穌的?
  • 使命把我們差向哪裡?
分類
04: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教義:深解信仰

使命的緊迫性是什麼?

3.使命的緊迫性是什麼?

只存在一個神(獨一的創造者——耶和華);一條通往神的道路(獨一的救主——耶穌);一個守望者(獨一的信使——教會);一個急切需要聽到福音消息的世界(獨一的使命——「任何願意相信的人」)

人類的危機

  • 人的絕望處境:人對神犯了罪,與神隔絕。罪,死以及惡臨到所有人身上。每個人生來都是罪人。因此,我們的每一部分(想法,行動,感情,慾望,動機,身體,態度等)都受到了罪的侵蝕。神把我們的好視為污穢的衣服。對神來說,只有好和壞,沒有折中。人類徹底被罪毀滅,以至於我們甚至不能尋求神,而是活在世界上沒有希望,沒有神的狀態中。創世紀2:8,17;3:6;羅馬書3:11-12;5:12;7:18;耶利米書17:9;以賽亞書64:6;以弗所書2:12
  • 人類面臨的即將到來的審判:神恨所有的罪和惡,因為他是好的,是公義、公正的。罪的代價就是死。有一天,每個人都會死,因為每個人都犯了罪。在你的軀體死亡之後,你會因為罪而受到神的審判。為了成為公義的審判者,他必須審判人類的罪。在白色大寶座前審判時,神會審判人所做的每一件事,無論是善是惡。人會為他們的行為和拒絕基督受到公義的審判,然後受到相應的懲罰。所有人都會被定罪,必須付出罪的代價。
    希伯來書9:27;羅馬書2:8;5:12;出埃及記34:7;詩篇5:4-5;箴言6:16-19;創世記18:25;傳道書12:14;啓示錄20:12
  • 人的永恆定罪:那些死在罪中的人會永遠與神隔絕。那些在審判時被定罪的人(除了耶穌的每一個人)會被永遠扔進火湖里,稱為第二次的死。聖經描述火湖為永恆的火和折磨。
    馬太福音25:41;馬可福音9:48;路加福音16:28;啓示錄14:10-11;20:14;21:8
  • 給人類的緊迫消息:借著耶穌,神要給「任何願意相信的人」帶來真的希望——一個與神和好的機會;赦免罪:過去、現在以及將來的罪;脫離地獄和火湖;把基督的公義帶到你的生命中——把耶穌所有的良善都給你;進入他的國,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共享永恆的喜樂。
    詩篇103:12;羅馬書3:22;加拉太書2:16;以弗所書2:11-22;帖撒羅尼迦前書5:9;啓示錄21:1-4

耶穌的獨一性和不可比性

  • 只能借著耶穌的死亡和復活才能獲得救恩。聖經明確指出,人要得救,只能通過耶穌。他是我們罪得赦免,得到永生的唯一道路。沒有其他神或人能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耶穌,沒有人能到神那裡去。除他以外,別無拯救,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只有信靠耶穌才能帶來救恩和永生。
    約翰福音3:36;14:6-7;馬可福音16:16;使徒行傳4:12;羅馬書10:9-10
  • 耶穌是超越一切且唯一的真正道路,這意味著所有其他的道路和宗教都是虛假的。這一事實本身就向我們提出了緊迫的要求,要向整個世界宣揚真理。無論是宗教(伊斯蘭教,印度教,佛教等),還是世俗的意識形態(無神論,科學至上主義,相對主義),這個世界正在被它們所欺騙,不知真相。他們需要知道真相,因為他們生活在虛妄之中,最終會讓他們失望。他們也許對自己「獨特的思考方式」感到高興或滿意,但這只是暫時的假象,因為他們還不認識賜下豐盛生命的那一位,也沒體驗過全能神的忿怒。
    約翰福音10:7-18

責任的義務

  • 待收的莊稼:耶穌,世界的救主,使用了「播種和收割」的例證,向門徒表明了向人傳福音的緊迫性。他告訴門徒:(1)舉目向田觀看——停下手頭的工作,注意周圍的世界——耶穌所憐憫的人;(2)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他們要轉移注意力,立即促使他們走出去,給迷失的人傳福音,輓救靈魂;(3)要收的莊稼多——整個世界都需要聽到福音,因為播種和收割是靠神的僕人同時進行的,他們與神同工,唯有神叫他生長;(4)做工的人少——在世上給迷失的人傳福音的神的子民數量不夠,因此我們要為神禱告,差遣更多做工的人,來收割急需收割的莊稼。
    約翰福音4:35;路加福音10:1-2;馬太福音9:36-38;哥林多前書3:5-9
  • 發出警戒的守望者:聖經中的守望者指的是負責守望的人,發出關於任何已知的危險的警告。如果他知道,他看守的人要遇到任何危險或襲擊卻沒有警告他們,神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受到神的懲罰)。與之相反,如果守望者發出了警告,人們也注意到了他的警告,那麼他們就會得救,但是如果他們不聽他的警告,那麼他們的罪必歸到自己身上。在舊約中,先知通常會充當屬靈的守望者,向以色列家發出警告,神要審判他們的罪。在新約中所有的信徒都享有新的特權,作神聖潔的祭司,受召要借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宣揚那召他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做世界的守望者——警告每個人逃離即將降臨的忿怒。
    以西結書3:17;33:2-9;耶利米書6:17;何西阿書9:8;歌羅西書1:28;使徒行傳20:31;彼得前書2:5,9
  • 拯救的日子: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神在借著耶穌做工,讓世界與他和好。神把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了已經和好的人——意味著我們是耶穌的使者,神借著我們向世界發出呼籲。我們的職責是替耶穌呼籲世界與神和好。
    哥林多後書6:1-2

復習題

  • 人類的處境,審判和定罪是什麼?
  • 人類急需聽到的消息是什麼?
  • 為什麼耶穌的獨一性意味著我們的消息是迫切的?
  • 什麼時候可以收割莊稼?拯救的日子是什麼時候?
  • 你是否在積極地做一名守望者?
分類
04: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教義:深解信仰

應該如何定義使命?

2.應該如何定義使命?

使命的定義應該是用耶穌的福音接觸非信徒,以及用神的話語教導信徒。因此,狹義上的使命事工指的是「接觸和教導」,最後教會來積極地使萬民作門徒。

定義使命

  • 神的使命,是要借著信靠耶穌——世界的救主——拯救「任何願意相信的人」。他希望來自各族、各方、各民、各國的人都能得救。他選擇通過命令教會使萬民作門徒,來實現這一目的。耶穌的門徒是相信耶穌是主和救主的人,心甘情願跟隨耶穌,渴望遵守耶穌所教導的一切——為了神的榮耀。塑造門徒有許多方面,但是可以被歸類成兩種:(1)「接觸」——意思是我們要積極地走出去,向全世界的人傳福音,奉父子聖靈的名,給新信徒施洗;(2)「教導」——意思是我們要積極地從神的話語里傳授知識,訓練信徒跟隨耶穌。
    馬太福音28:18-20;約翰福音4:42
  • 教會要開展這一事工,直到世界的末了——直到耶穌回來,審判世界,建立他的國。每個信徒都被賜予了聖靈,有能力向全世界為耶穌作見證。因此,使命是這個世界上教會事工的決定性目的,使命的定義就是接觸和教導,進而塑造門徒,帶來更多地方教會的建立。地方教會是一群信徒定期聚在一起,共同目標是執行神的旨意和事工,在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要完成使命也是為了這一目的:建立地方教會(通過接觸和教導),進而肩負起使命,持續地遵行誡命塑造門徒(通過接觸和教導)。
    路加福音24:46-49;使徒行傳1:8;14:21-23;15:41;帖撒羅尼迦前書1:8;3:2
  • 「接觸」和「教導」是不可分割的——意思是其中一個不會比另一個更重要,這兩個通常都被定義為「交流」,進一步分為:(1)「個人交流」——意思是門徒和非門徒或者跨文化事工之間有直接聯繫;(2)「口頭交流」——意思是門徒以口頭形式分享神的話語(或者手語);(3)「書面交流」——意思是門徒以書面形式分享神的話語。福音和神的話語是用語言承載的真理,因此需要跟聽眾交流,使命才能取得進展。因此,任何超出這一範圍的方式都不會直接有助於使命的完成。通常被視為「使命」的任何其他方式都是間接的(行為和生活方式)——意思是可能有幫助有影響,但是也有可能會偏離主要目標。所有信徒都受召要「直接」參與到使命中。

用耶穌的消息接觸非信徒

  • 接觸意味著用耶穌的福音消息接觸非信徒,建立聯繫並且成功影響非信徒。這意味著向非信徒傳福音,或者向他們見證耶穌,意味著清楚、大膽地教導福音。我們應該渴望親自傳福音——耶穌想要通過他的死亡和復活,赦免人的罪——這樣「任何願意相信的人」都可以借著耶穌,瞭解並得到神榮耀的恩典。
    路加福音24:44-49
  • 接觸意味著跨越國界,帶著耶穌的福音消息勇往直前。每個信徒都應該參與,積極在本地傳播福音,積極差遣信徒去世界其他地方傳播福音。世界上的每個地方,只要有人在,就需要有人積極地以口頭形式親自傳福音。我們渴望接觸更多的人。
    馬可福音16:15;約翰福音20:21
  • 接觸意味著用耶穌的消息使非信徒瞭解相關背景,並成功說服(借著聖靈的工作)他們(人聽到福音並相信),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這會證明這個人願意被稱為基督的門徒,是跟隨耶穌順服的一步。
    馬太福音28:19;哥林多前書9:22

用神的話語教導信徒

  • 教導意味著教導新信徒學習神的話語,這樣他們可以獲得必要的知識和技巧,以成為耶穌的忠心門徒。我們奉耶穌的名傳講悔改和赦罪,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教導耶穌教導的一切——包括整本聖經。
    馬太福音28:20
  • 教導意味著以事工為目的,教育和訓練門徒,讓他們滿足聖經的要求,精通並自己承擔事工的角色。他們需要在性格,婚姻,家庭,品行和能力方面受到基於聖經的教導。門徒訓練是以生命影響生命,意思是你不僅需要坐下來給他們上聖經的課(教育),也要讓他們花時間和你共處,從你的生活里學習(訓練)。耶穌和他的門徒一起共處,訓練他們。很多事情是通過耳濡目染獲得的,而不是教導出來的。
    提摩太前書3:1-7;4:6;提多書1:6-9;馬可福音3:14;哥林多前書16:10-11,4:17
  • 教導意味著培植教會——意思是在接觸門徒後,要持續教導他們神的話語,直到建立教會,確立領導,積極履行使命的職責——借此有效地讓他們使萬民作門徒,並且像他們之前的人一樣,奉獻他們的時間,恩賜,財富和生命,投身到使命中。
    提摩太后書2:2;15
  • 教導意味著持續指導——意思是即使在建立教會,訓練門徒之後,仍然有其他造就信徒的途徑。保羅為此樹立了榜樣,他會(1)回到一些他建立的教會,幫助他們;(2)差遣他的門徒,援助這些教會;(3)在必要的時候寫信給他們。
    使徒行傳18:18-23;哥林多後書8:16-18;書信的例子:羅馬書1:1-7;提摩太前書1:1-2;提多書1:1-4

復習題

  • 神的使命是什麼,他選擇使用誰?
  • 「接觸」是什麼意思?
  • 「教導」是什麼意思?
  • 接觸意味著哪三點?
  • 教導意味著哪四點?
分類
04: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教義:深解信仰

基於聖經的使命框架是什麼?

1.基於聖經的使命框架是什麼?

基於聖經的使命框架就是,起初神應許會借著差遣耶穌,來做世界的救主,拯救「任何願意相信的人」,最後他會拯救來自各族、各方、各民、各國的人,完成他的使命。聖經彰顯了神的使命,要為了神的榮耀,拯救有罪的人類。

「從起初到最後」的使命框架

  • 起初:在聖經的第一本書創世記的前11章里,我們可以發現人類的本性。當時,神直接和所有人打交道,並沒有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區別。在這些章節里我們可以找到人類故事的根基:神創造人類(創世記1:27);人違背神犯了罪(創世記3:6);神應許拯救人類(創世記3:15;9:26-27)。因此,從起初開始,神就肩負了使命,要拯救「任何願意相信的人」脫離罪及其懲罰,也就是死亡和永久與神隔絕。這一使命由神開始,由神完成。他應許會通過女人的後裔(耶穌),打敗撒旦和他的追隨者(非信徒)。有一天,「應許之人」會來打敗撒旦,雖然撒旦會傷他的腳跟(受苦),但應許之人會傷撒旦的頭(永久的定罪)。
    創世記1-11;哥林多前書15:22;羅馬書5:12-21;16:20;啓示錄12:9;20:2,10;希伯來書2:14;約翰一書3:8;約翰福音8:44
  • 最後:在啓示錄的最後兩章里(21-22),我們發現神拯救「任何願意相信的人」的應許實現了。神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啓示錄21:6)得救的會成為神的子民,神會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包括各族(支派)、各方(語言)、各民、各國(團體)的人。但是拒絕神救恩的人會被扔進火湖里(永久的定罪)。
    啓示錄21-22;5:9;7:9;14:6
  • 中間:如果之前所述就是使命的「從始至終」,那麼這中間就是神所做的工,通過神自己救贖「任何願意相信的人」來到自己身邊。
    從創世記12到啓示錄20

舊約中對使命的強調

  • 在創世記12章1-3節中,神和亞伯拉罕立了盟約,單方面,無條件且永恆的盟約。盟約中關於使命的主要方面是神要讓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亞伯拉罕得福。經文向亞伯拉罕傳授了福音。創世記3章15節中的「應許之人」會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這「一個子孫」指的是耶穌。神願意讓「任何願意相信的人」因信稱義。就像亞伯拉罕一樣,當時的人也要相信神的應許,相信應許會在耶穌身上兌現,這就算為他們的義。關於使命的第二個方面是神要(1)叫他成為大國(2)賜福給他(3)叫他的名為大,這樣他也要「叫別人得福」。他們會得到內在的福分,是因為外在的原因:神會使用他們作萬國的光,讓他的救恩達到世界的盡頭。
    創世記12:1-3;15:18-21;17:1-21;26:2-5;28:10-17;加拉太書3:6,8-9,16
  • 神對亞伯拉罕遵守了諾言,賜福給他。國家誕生,神的子民(希伯來人,以色列人,猶太人)受召是為了一個特殊的目的:要在萬民中作屬他的子民,作祭司的國度,普天之下所有人都知道主就是神,並無別神。他們要「關注內在」——意思是他們要對他們自己的人民和他們中的陌生人遵行神的旨意,但也要「關注外在」——意思是要有意識地對所有其他國家遵行神的旨意。
    出埃及記9:14,16;19:5-6;列王紀上8:41-43;8:60
  • 神和大衛王立了約,和應許有關(創世記3:15;12:1-3)。大衛承認應許的一部分「是人(人類)所常遇的事(教導)」。「這」就是「後裔」或「應許之人」(撒母耳記下7:12,16)以及永遠堅定的國位。應許會通過猶太人實現,具體來說是大衛的一支,但是會讓全人類受益。
    撒母耳記下7:1-29;歷代志上17:1-27;詩篇89:1-52;以賽亞書9:6,7;路加福音1:32,33
  • 詩篇反映了神的意願,要使用猶太人讓真理傳遍萬國。萬國的人們都受召要敬拜神,因為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猶太人要在萬民中歌唱,稱頌,傳講,不羞愧,傳揚神的作為,在萬國中宣揚神的榮耀,奇妙和作為。
    詩篇2:1-12;9:1-20;18:49;22:27-31;33:1-22;47:1-9;57:9;66:1-20;67:1-7;72:1-28;86:9-10;96:1-13;98:1-9;100:1-5;105:1;108:3-5;117:1-2;119:46;126:2-3;145:1-21
  • 舊約中也有其他例子,表明了神要深入到萬民之中:(1)與神建立關係的外邦人的故事,比如麥基洗德,葉忒羅,巴蘭,喇合,路得和乃縵;(2)先知的例子,比如以賽亞,約拿,約珥,阿摩司,彌迦,耶利米和撒加利亞。
    創世記14:18;出埃及記18:10-11;民數記22:9;約書亞記2:9-11;路得記2:12;列王記下5:15-19;以賽亞書19:24;42:6;49:6;約拿書1:1-2;3:10;4:2,6-11;約珥書2:28-32;阿摩司書9:11-12;彌迦書4:1-5;耶利米書3:17;33:9;撒加利亞書2:11-13;8:20-23;14:16-19

新約中對使命的強調

  • 耶穌(應許之人):耶穌來到這世上,作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就是基督,世界的救世主。他是世界的光。他來兌現諾言。他是「應許之人」。作為童貞女之子,神借著耶穌降世為人。他過著無罪的生活。人類拒絕了他並把他釘在了十字架上。他被埋葬,但三天之後從死裡復活。他戰勝了罪,死亡和邪惡。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任何願意相信的人」可以單單因信耶穌到父神那裡去。全部福音書都是這些真理的證據(從馬太福音到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1:29;3:16-17;4:42;6:33;8:12;9:5;12:32,46;14:6
  • 教會:地方教會始於耶穌和他的門徒,當他們接受並被聖靈充滿的時候,地方教會就成立了。對教會的命令是去傳福音,使萬民作門徒,給新信徒施洗,把耶穌所教導的都教給他們。新的地方教會也會隨之在世界各地建立起來。新約的其餘部分(從使徒行傳到猶大書)記錄了對這一命令的具體實踐,而啓示錄解釋了最終這一切會如何得勝。
    使徒行傳1:7-8;馬太福音28:18-20;馬可福音16:15-20;路加福音24:45-53;約翰福音20:20-23;羅馬書1:1-2;10:14-15;彼得前書2:9

復習題

  • 「起初」的使命框架是什麼?
  • 「最終」的使命框架是什麼?
  • 貫穿整本聖經的主線是什麼?
  • 舊約中對使命的強調是什麼?
  • 新約中對使命的強調是什麼?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我們對窮人負有什麼責任?

30.我們對窮人負有什麼責任?

我們對窮人負有的責任就是,做力所能及的事來幫助減輕他們的痛苦。作為信徒,我們要對需要幫助的信徒抱有同情心,但是也要同情我們的鄰捨——那些我們偶然遇到的,需要幫助以及我們能幫得上的人。我們應該考慮他們陷入當前處境的原因並給予相應的幫助。

同情信徒一家

  • 聖經教導我們,真正改變的證據(果子)之一就是兄弟之情——也就是同情「弟兄中最小的一個」或其他信徒,而不論他們的「排行」(尤其是那些因為服侍耶穌而受苦的人),這等同於對耶穌本人做同樣的事情。這樣的同情應該在基督肢體內部顯而易見,我們應該願意彼此關心。基督肢體內部的同情包括:為飢渴的人提供吃喝,熱情招待無家可歸的人和寄居的人,為無衣可穿的人提供衣服,看顧病人,探訪坐牢的人,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我們應該向每個人行善,尤其是信徒一家。我們帶著愛行善,愛的動機來自於耶穌為我們捨命,因此我們要為信徒捨命。
    馬太福音25:31-46;加拉太書2:10;6:10;雅各書1:22-27;2:14-18;彼得後書1:3-15;約翰一書3:16-24;哥林多前書13:3
  • 神的子民一直都負有幫助窮人的責任。愛神順服神的人也一直具有這樣的特徵。神吩咐以色列人要拿出當年土地產出的十分之一,積存在城裡,分給城裡的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只需每三年做一次。並且,有規定約束如何對在人際關係中受到損失的一方作出賠償,或者防止人們佔他人或窮人的便宜。他們要把田地的一角留給窮人和陌生人來收取。他們要對窮人「慷慨」,在某些情況下要用神賜給他們的多多地給他人。設立了禧年(每五十年),以把人們從各種債務和奴役之下解放出來。包括了財產,契約奴隸等,這有助於緩解經濟和財政狀況不佳的人的狀況。
    出埃及記22:1-17;21-30;23:3-6;8-11;16-19;25-26;利未記19:9-10;25:1-55;民數記18:20-24;申命記12:17-19;14:22-29;15:1-23;26:10-16;以賽亞書58:6-10;耶利米書22:16

同情鄰捨

  • 聖經說我們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要愛鄰捨如同自己。一個人問耶穌:「誰是我的鄰捨呢?」耶穌用比喻來回答,說有一個人落到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有兩個人路過,並沒有幫助他,但是有一個人動了慈心,立刻幫助他處理身體,把他帶到店裡去照顧他,並且支付了他的醫療費,直至康復。然後耶穌告訴他們,「你去照樣行吧。」信徒負有責任,要同情所有需要幫助的人。同情就是要慷慨,我們不應該只對那些能回報我們的人慷慨,而是應該有意識地對那些不能回報我們的人慷慨。我們也不應該根據地位(富有還是貧窮)來選擇是否尊敬別人。
    路加福音10:25-37;14:12-14;雅各書2:1-13
  • 貧窮意味著缺少所需的財富(金錢和財物),生活無法達到當地的普通水平(水平各有差異),而赤貧則意味著沒有生活的基本保障(最低水平)。世上總會有窮人。人窮總會有合理和不合理的原因。我們關心窮人的責任是針對那些有合理原因的窮人而言的,例如:某些不幸的受害者;由於殘疾而無法工作;遭受自然災害;遭受飢荒;孤兒等等。作為信徒,我們要幫助我們身邊的,在我們能力之內的窮人——也就是用我們的財富(金錢和財物)向他們施與同情。箴言給我們提出了許多跟關心窮人相關的原則:
    申命記15:11;馬可福音14:7
    • 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意思是窮人應得的公正待遇(受神的誡命),而惡人毫不關心。如果我們瞧不起我們的鄰捨,我們就犯了罪,但是如果我們憐憫窮人,我們就喜樂且有福。我們要慷慨,把食物分給需要的人。
      箴言14:21,31;22:9;29:7;31:9
  • 當我們憐憫窮人的時候,我們知道我們是在借給神,神必定償還。我們不必擔心變得貧窮,因為我們周濟窮人時,得到了「不致缺乏」的許諾,而對窮人的需求視而不見的,「必多受咒詛」或苦楚。
    箴言19:17;21:13;28:27
  • 如果我們欺壓窮人,就是在辱沒造我們的主——創造天地的神,創造我們的神。但是如果我們榮耀神,我們就要憐憫窮人。因此,榮耀神意味著積極地關心窮人。
    箴言14:31;17:5;22:2
  • 人窮也會有「不合理」的原因——也就是說我們關心窮人的責任並不是針對那些沒有合理原因的窮人而言的,例如:懶惰或失職;過分放縱;借錢欠債;自私、壓迫他人,不合神的心意,等等。做出的這些決定,是他們陷入貧窮的原因。人收的就是他種的。應該勸誡人悔改並改善現狀。如果人願意恢復與神的關係,那麼相應的,我們應該願意幫助他們。
    箴言10:4;19:15;21:17;20:4;22:7;22:16;22:22-23;24:30-34
  • 勸誡人工作:聖經里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因此,如果他們不守規矩,不負責任,有能力卻不願意花時間工作掙錢,那麼應該勸誡他們工作,以解決現有的問題(尤其是他們是信徒,更當如此)。如果他們不遵守聖經里工作的誡命,那麼應該記住他們,不跟他們交往——意思是其他的信徒不應該跟他們發生任何關係,希望他們會悔改並恢復與神的關係。
    帖撒羅尼迦後書3:6-15;箴言16:26
  • 要考慮個人陷入當前處境的原因並用給予恰當的同情和幫助。我們不希望「造就」錯誤的行為,也不想忽略窮人的需求,因此如果情況不明朗,最好考慮周到。明智的做法是擁有能判斷誰才真正有需要的流程,就像判斷誰是那真為寡婦的一樣。
    提摩太前書5:3-6

復習題

  • 要同情信徒一家意味著什麼?
  • 舊約中有哪幾個例子?
  • 同情鄰捨意味著什麼?
  • 貧窮的合理和不合理的理由分別是什麼?
  • 你在擔起幫助窮人的責任嗎?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為什麼教會應該在經濟上支持牧師?

29.為什麼教會應該在經濟上支持牧師?

教會應該在經濟上支持牧師,這樣牧師就能全職事工服侍。牧師有權得到事工內部的支持。因此,如果牧師配得到這樣的支持,那麼教會應該願意慷慨奉獻,在經濟上支持他。
使徒行傳6:1-8

牧師應該得到經濟上的支持

  • 保羅站在使徒的特定立場上,舉例說明即使凡事都可行,但並非都有益處。保羅使徒身份的證據之一就是,哥林多教會之所以存在,都是因為保羅在他們當中傳道和做工。然後他又提出了更多反問句,以表明他也有權得到經濟支持(有權柄靠福音吃喝),有權娶妻(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他希望他們知道,因為他是做福音施工的,所有有權不用為了謀生而工作,因此有權從所服侍的教會中得到「生活上」的支持。原則就是:你應該在工作上得以謀生。
    哥林多前書9:1-6;10:23
  • 生活中的例子:保羅展示的這一原則是正常的生活模式:(1)當兵的不會自備糧餉;(2)栽葡萄樹的人也會吃園裡的果子;(3)牧養牛羊的人會吃牛羊的奶。
    哥林多前書9:7;提摩太后書2:1-7
  • 摩西律法中的例子:然後保羅表明,律法中關於「牛」的部分實際上是為我們而說的,而不僅僅是掛念牛。他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牛會拉著打麥的農具或踩過玉米桿,不能籠住它的嘴不讓它吃,而是允許它一邊乾活一邊吃。保羅繼續用這件事為例去闡述,這麼寫是為了教導我們,我們應該存著指望去耕種,這樣我們也能有所指望。因此,牧師帶著「指望」在教會里工作,播撒屬靈的種子,指望收割奉養肉身之物,以此謀生。
    哥林多前書9:7-11;申命記25:4
  • 殿中的例子:接下來,保羅指出在殿里「為聖事勞碌的人」,也吃殿里的東西,伺候祭壇的,也分領壇上的祭祀之物。
    哥林多前書9:13(比較:創世記2:15與民數記3:7-8;18:7以及「修理」「看守」等詞語)
  • 耶穌的例子:最後,保羅說甚至主耶穌也吩咐說:「傳福音的靠著福音維持生計」——意思是全職服侍的傳福音的人應該或有權利只靠著「傳福音的工作」謀生。
    哥林多前書9:14
  • 但是保羅並沒有行使這樣的權利,從哥林多教會(以及帖撒羅尼迦教會)得到經濟支持。相反,他以製造帳篷為業,在每個安息日服侍(很有可能也在其他時間服侍)。他這麼做是為了不讓人們認為,他在亞該亞一帶是受金錢利益驅使,他不想妨礙基督的福音。並且,這能讓他打擊他的對手,也就是假老師,他們宣稱擁有和保羅一樣的權柄,卻在貪婪地為他們的「假事工」尋求金錢。但是最終保羅變得貧窮,以至於需要他人的幫助。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趕來,把來自腓立比的教會或該地其他人(即使保羅當時並沒有直接服侍他們)的錢交給保羅。所以當保羅仍在哥林多的時候,他確實從其他教會得到了支持,這使他能夠專心為「耶穌就是基督」作見證。
    哥林多前書4:11-12;9:12;哥林多後書11:7-15;腓立比書4:15-20;使徒行傳18:1-5;(帖撒羅尼迦前書2:9)
  • 保羅投入事工的原因是「不得已」,「責任」已經托付給他——意味著傳福音的任務已經委託給他,因此他的賞賜是可以誇耀,他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保羅也以身作則,表明信徒應該辛勤工作,幫助軟弱的人,記得主耶穌親自說過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
    哥林多前書9:15-18;使徒行傳20:32-35;(帖撒羅尼迦後書3:6-9)
  • 為了回應對他的指控,保羅問哥林多的教會,他們有什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唯一的一件事就是保羅自己「不曾拖累他們」——意思是保羅沒有吃他們的白食。他以諷刺而又真誠的口吻請求他們的原諒,如果他們為此生氣的話,但是仍然堅持他的決定,基於最初的原因,不接受他們的經濟援助,並且親切地解釋說,他是他們的屬靈父親,甘心樂意為他們的靈魂費財費力——他求的不是他們的財物,而是他們。他不希望金錢改變他們的關係。
    哥林多後書12:11-18
  • 保羅教導加拉太人,我們在肩負神給我們每一個人的個人責任時,也要幫助擔當別人的重擔。隨後他繼續鼓勵說,信徒中間存在著團隊精神和團體情誼。「話語施教者」和「話語受教者」之間應該相互共享——所有信徒都屬於這兩類,因為每一個信徒都應該委身一所地方教會,順服帶領者的引導。受教者應該共享(供給)他們的財富(一切需用的),來支持施教者,以便他能全職工作(幫助防範假教導)。這是一種雙方共贏關係。施教者會有充足的時間來學習和教導話語,同時受教者從教導中受益。這也表明了要在有需要的地方進行服侍,以便施教者有足夠的時間來學習,禱告和教導聖經。神想要全職的牧師——話語的施教者。
    加拉太書6:6

牧師應該得到多少經濟支持?

  • 保羅對提摩太說,善於管理的長老(監督管理基督徒聚會的牧師)——(以出色且令人滿意的方式履行職責,滿足聖經所要求的高標準)應當配受加倍的敬奉——(得到加倍的報酬),勞苦(尤其是非常勤奮的人)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保羅然後引用經文來證明他的觀點:
    提摩太前書5:17-18;(帖撒羅尼迦前書5:12-13;希伯來書13:7,17)
  • 首先,他借用舊約中的律法,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意思是牧師可以得到事工的支持。
    提摩太前書5:18a;申命記25:4
  • 然後,他從新約中引用耶穌的話:「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意思是服侍的牧師應當得到經濟支持。
    提摩太前書5:18b;路加福音10:7

復習題

  • 牧師是否有權利從他所帶領的教會得到經濟支持?
  • 保羅使用了哪四個例子?
  • 保羅是否在哥林多行使了得到經濟支持的權利?為什麼?
  • 保羅引用了哪兩句經文來證明他的觀點?
  • 你是否在通過奉獻支持你的牧師?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新約的奉獻模式是什麼?

28.新約的奉獻模式是什麼?

新約的奉獻模式應該是慷慨的恩典奉獻——指的是信徒應該甘心奉獻,以滿足教會及其社區(包括窮人)和世界範圍內的服務的需求,完成在地上的使命。奉獻是基督徒的美德及恩典,所有信徒都應該多多奉獻。
哥林多後書8:7

慷慨的恩典奉獻模式

  • 地方教會始於耶穌和他的門徒,當他們在五旬節,領受聖靈並被聖靈充滿的時候,教會就成立了。五旬節是「七七節」的一部分,在這期間以色列人需要到耶路撒冷去。當彼得在五旬節講道的時候,有很多人在場聽道,門徒約增添了三千人。並且,「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可以推測,許多當天成為信徒的人遠離家鄉,我們可以感同身受,他們想要在耶穌的知識上持續有所長進。因此,教會剛剛成立不久,有很多需求,信徒變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分給各人,信的人都凡物公用。借助使徒行傳,這一做法成為了教會的特徵,也就是:慷慨的恩典奉獻。
    使徒行傳2:44-45;4:32-37;9:36,39;10:4;17:9-10;21:23-25
  • 隨著教會的成長和擴張,教會內的奉獻(正如在新約其餘部分中所展示的)不符合舊約的四種「十一奉獻」的模式,而類似於甘心向主奉獻。這些奉獻具有如下特徵:(1)甘心奉獻(2)為主和他的工作而奉獻;(3)根據個人所有和個人心願奉獻;(4)奉獻時在主面前表達出極大的喜樂;(5)奉獻時期望被主祝福。
    出埃及記25:1-9;35:4-9,20-29;36:1-7;申命記16:9-12,16-17;歷代志上29:6-9;箴言3:9-10;11:24
  • 耶路撒冷的信徒和教會在相應的具體處境中體現出了慷慨的恩典奉獻。但最終他們遭受了「極大的迫害」,當時全世界都遭受了飢荒。他們在經濟上急需幫助。加拉太,馬其頓和亞該亞的信徒決定給猶太/耶路撒冷的信徒寄送救濟物資,以幫助滿足他們的需求。從這些例子中,我們可以學習到的原則是,神希望我們如何通過慷慨的恩典奉獻來滿足需求。今天,信徒應該繼續在奉獻這一基督徒的美德中有所長進。首先,我們把自己獻給神——這意味著我們把自己的個人生活獻給神。其次,因為生活中的神的恩典,我們懇切地渴望有機會就慷慨奉獻,並且力求多奉獻,知道「施比受更為有福。」
    使徒行傳8:1;11:25-30;20:4,35;24:17;羅馬書15:25;加拉太書2:9-10;哥林多前書16:1;哥林多後書8:4-7

慷慨的恩典奉獻的原則

  • 奉獻應該具有互補性——教會內的屬靈性和物質性的工作應該具有「平等」或「平衡」的特徵。這意味著他們要同樣富足,或者說一個人在某一領域的富足能夠滿足另一個人在該領域的需求,反之亦然。比如說,在該時期,哥林多教會(外邦人)可以在經濟上幫助耶路撒冷教會(猶太人),耶路撒冷教會(猶太人)可以在屬靈層面上幫助哥林多教會(外邦人)。這一原則也適用於有幸全職服侍的牧師,得到教會的支持,借此避免在事工外為生活而工作。他們在所服侍的人們中間「播下屬靈的種子」,因此相應的,他們有權在「物質」上有所收穫。
    哥林多後書8:13-15;羅馬書15:27;(哥林多前書9:1-18;提摩太前書5:17-18;加拉太書6:6)
  • 奉獻應該是成比例的——我們要奉獻的數額應該是:(1)在我們的財力之內,不超過神所賜予我們的——也就是說我們奉獻的能力要以我們擁有多少為基礎(如果擁有的多,就多奉獻,擁有的少,就少奉獻)。這也意味著並沒有需要奉獻的固定數額,而是與我們的財力所及成比例;(2)超過財力所及——這意味著我們要做出犧牲,這樣我們可以奉獻更多,超過讓我們覺得舒服的數額。(3)低於財力所及——意味著我們本可以奉獻更多,但我們卻沒有這麼做。
    使徒行傳11:29;哥林多前書16:2b;哥林多後書8:1-3;提摩太前書6:17-19
  • 奉獻應該具有規律性——奉獻應該成為常規,或者遵循一定的模式,這樣我們就可以習慣性奉獻。保羅告訴哥林多的教會,每周日要留出需要奉獻的數額(根據職業等的不同,數額每周可以不同)。以這樣的方式,他們奉獻給耶路撒冷教會的錢就會準備就緒,教會不會在奉獻方面面臨最後一刻的壓力(通常會導致奉獻很少)。我們也許會急於熱情地奉獻,但是我們要有意識地準備和奉獻,這樣就可以喜樂並且慷慨地奉獻,而不是帶著貪欲和不情願。
    哥林多前書16:2a;哥林多後書9:1-5;哥林多後書8:10-12
  • 奉獻應該樂意——奉獻應該是喜樂的,而不是負擔。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這是一項特權,而不是義務。因此,我們奉獻的時候需要帶著如下動機:(1)效仿耶穌——他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叫我們可以成為富足。(2)信靠神豐盛的供應——如果我們種的少,就收的少,種的多就收的多——意思是根據我們的奉獻,會有暫時的和永恆的賞賜。(3)榮耀神——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我們渴望得神喜悅——因此不要帶著不情願或不愉快的心奉獻,也不會感到被迫奉獻,而是因為我們想要敬拜神。(4)見證恩典——我們的奉獻會為顯在我們心裡的神極大的恩賜以及我們承認基督的福音作見證;(5)感謝神——許多人會因為我們的奉獻而感謝神,正如我們因神有說不盡的恩賜而去感謝他——借著單單信靠耶穌,蒙恩典得救贖。
    哥林多後書8:8-9;9:6-15;羅馬書15:26-29;希伯來書13:15-16;(約翰福音10:18;羅馬書8:32)
  • 奉獻應該坦誠透明——凡是涉及通過教會奉獻的錢,處理的時候都要實行責任制,以便能在神和人面前做到坦誠透明。當他們要把錢送到耶路撒冷時,教會選擇了他們認為值得信任的人去送交錢款,這樣可以免遭指責。並且,我們自己也要做到坦誠——也就是說,我們不應在奉獻數額上,或者僅僅為了得到他人的贊揚而欺騙他人。我們應該努力在所有涉及錢財的事情上做到坦誠。
    哥林多前書16:3-4;哥林多後書8:16-24;使徒行傳5:1-11;馬太福音6:1-4

復習題

  • 教會剛成立時的奉獻是什麼樣的?
  • 教會里的奉獻看起來更像舊約十一奉獻還是甘心奉獻?
  • 慷慨的恩典奉獻的五條原則是什麼?
  • 樂意奉獻的五個動機是什麼?
  • 你在奉獻這一基督徒的美德上有突出的表現嗎?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基於聖經對十一奉獻的理解是什麼?

27.基於聖經對十一奉獻的理解是什麼?

基於聖經對十一奉獻的理解,就是神給以色列人的誡命,要獻出農作物以及(或者)牲畜等的「十分之一,」用來支持利未人,守節,幫助其他有需要的人和敬拜神。最終,這些十一奉獻都在耶穌身上得以成就,信徒有了新的奉獻模式。

對「十一奉獻」的誤解

  • 聖經中的「十一」經常被曲解,並因此讓人誤解信徒的責任和神對信徒奉獻的安排。致使許多人誤解的十一的定義就是:「十一奉獻是強制的全體性的奉獻,僅需要奉獻出自己全部收入(或增長)的十分之一給神」。這是個過於簡單且不正確的定義,因為:(1)聖經中的十一奉獻不止有一種;(2)這些十一的要求很明確,並不僅僅基於個人收入;(3)這些十一奉獻的總數額加在一起要多於十分之一(儘管「十一奉獻」一詞的意思是奉獻十分之一);(4)十一奉獻從來不是一項要求,不是所有時代、所有人的全體性的義務,而是針對特定時代的特定人群。
  • 聖經描述了四種不同的十一奉獻,在摩西律法中加以規定。我們需要仔細考察每一種「十一奉獻」,以便搞清楚:(1)奉獻的人是誰;(2)他們要奉獻什麼;(3)要在哪裡奉獻;(4)他們為什麼要奉獻;(5)他們要在什麼時候奉獻。
  • 利未的十分之一:神命令以色列人,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或樹上的果子,都要獻出十分之一,以及牛群羊群中的每第十隻,都要給利未的子孫作為酬勞,因為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當他們的糧食豐收以及牲畜增加的時候,就要相應獻出十分之一。
    民數記18:21-24;利未記27:30-33
  • 祭司的十分之一——利未人擔任祭司,神命令他們要從以色列人給的利未的十一裡面再拿出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神。
    民數記18:25-32
  • 節期的十分之一——神命令以色列人要獻出田地所產出的十分之一,包括牲畜中頭生的,以守耶和華的節(逾越節,住棚節,七七節)。他們要每年做一次,要把十一奉獻拿到「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也就是耶路撒冷,這樣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他們的神。如果他們無法把東西帶去耶路撒冷,那麼他們可以把十一奉獻的糧食和牲畜賣掉換錢,然後把錢拿去耶路撒冷,買所需的物品,與家人一起守節。
    申命記14:22-27;16:16(出埃及記23:14-17;利未記23:1-44;申命記16:1-17)
  • 施捨的十分之一——神命令以色列人要拿出當年土地產出的十分之一,積存在城裡,分給城裡的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只需每三年做一次。作為回應,神會在他們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他們。
    申命記14:28-29;26:12-15
  • 安息年——神命令以色列人要讓土地歇息一年,這意味著不能耕種或收割莊稼,因此,可能是無需進行十一奉獻。只需每七年做一次。任何人都可以把自然長出的農作物拿來做食物,神會在第六年的收成上賜福給他們,產出足夠吃三年的糧食。
    出埃及記23:10-11;利未記25:1-7;17-23
  • 一個以色列人通過不同的十一奉獻途徑一共需要獻出多少呢?實際上這是不可能計算出來的,因為:(1)有可能只有他們的農作物和牲畜需要進行十一奉獻,而不是全部的收入,比如漁夫或木匠的收入所得;(2)他們只需獻出每第十頭牲畜,所以根據當時所擁有的牲畜的數量,比例也會有所不同,比如如果你只有15頭牛,你只需獻出一頭(6.6%)。因此,基於聖經對十一的要求,我們可以得出的最準確的估計就是他們每年大約需要獻出農作物和牲畜的百分之二十,但是每三年需要獻出大約百分之三十,因為有額外奉獻的十分之一。因此,他們需要奉獻的總額似乎從來都不是百分之十——總是會更多。最後,我們必須記住,以色列人還有其他強制的和自願的奉獻(比如,燔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素祭,舉祭等)雖然,可能有的也包含在十一奉獻中。

律法設定之前和之後,不同的十一奉獻

  • 在摩西律法設定之前,沒有關於十一奉獻的誡命——也沒有關於利未十一奉獻,祭司十一奉獻,節期十一奉獻和施捨十一奉獻的任何先例。但有兩個例子與人們獻出十分之一有關。(都是敘述性的,而非強制性的)。第一個例子是亞伯拉罕把戰爭中贏取的戰利品全部獻出,百分之十給了撒冷王和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然後分了一部分給同行的人,把其餘的給了所多瑪王。第二個例子是雅各承諾,若他許的願能夠實現,凡神所賜給他的,他必將十分之一獻給神。
    創世記14:17-24;28:18-22
  • 當摩西律法在耶穌身上成就以後,關於十一奉獻的誡命不復存在——也沒有關於利未十一奉獻,祭司十一奉獻,節期十一奉獻和施捨十一奉獻的任何例子,因為每一個都在新約里得到了成就,變得不再必要。取而代之的是,我們擁有了新的奉獻模式。並且,新約中唯一一次提到「十一奉獻」,是耶穌在斥責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時候,他借用了舊約故事中提到的十一奉獻來進行比喻(都是敘述性的,而非強制性的)。
    馬太福音23:23-24;路加福音18:9-14;希伯來書7:1-10(馬太福音5:17-20;羅馬書10:4;歌羅西書2:16-23;以弗所書2:11-22)

從不同十一奉獻中學到的原則

  • 儘管信徒活在恩典之下,不再像活在律法之下的以色列人那樣,受到四種十一奉獻的約束。我們可以學到如下原則:(1)神希望他的子民支持那些全職服侍他的人;(2)那些得到支持的人也應該付出,而不僅僅是獲取;(3)我們應該使用我們的錢來敬拜神,帶領家庭敬拜神;(4)神希望他的子民關心、幫助有需求的人,尤其是貧窮和邊緣群體。
  • 作為信徒,我們靠著信心而活,在聖經的知識上有所長進。我們讓聖經改變我們的良知和先入為主的看法。並不是每個信徒都理解這些關於十一奉獻的真理,甚至會有人不同意這些結論。無論怎樣,我們不應該論斷或鄙視彼此。因此,為了不冒犯他人,如果你能夠做到靠著信心並帶著「感謝神」的心態,「建議」至少奉獻收入的十分之一——因為沒人會不同意獻給神百分之十或者多於百分之十,爭論的焦點總是最低在限度是多少上。
    羅馬書14:1-23;哥林多前書8:7-13

復習題

  • 舊約中規定了多少種十一奉獻?
  • 都有哪些不同的十一奉獻?
  • 所有十一奉獻的總額是多少?
  • 在律法規定之前和之後,他們必須要進行十一奉獻嗎?
  • 我們從不同十一奉獻中學到的原則是什麼?
分類
03:立穩根基一:基督徒的身份:瞭解信仰

如何明智地處理金錢?

26.如何明智地處理金錢?

明智地處理金錢意味著我們借助基於聖經的「理解和認識」,慷慨奉獻,合理儲蓄,明智消費。

慷慨奉獻

  • 「奉獻」是慷慨地把我們的金錢或財物的一部分,為了他人的益處而轉讓給他人。財富的危險之處在於它讓我們變得傲慢,信靠我們的金錢和財物,而不是神。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首先我們要為神捨己,全然信靠他,然後要為他人行善,「在好事上富足」——包括自願並且慷慨地奉獻,分享我們的財富。
    提摩太前書6:17-19;馬太福音5:23-24;6:1-4;26:6-13
  • 奉獻的福分——我們不可能付出得比神還多。通過奉獻,我們可以參與到兩大福分當中:(1)我們付出的,會以同樣的方式回報給我們,種什麼收什麼——也就是說,我們順服神,神會供應我們所有的需求。(2)果子漸漸增多,歸在我們的賬上——意味著當我們用金錢和財物支持神在這個世界上的工作時,我們是在為自己積累天上的財寶。比如說,如果你為福音傳道士奉獻,有人在他的事工里得救了,那麼你也參與到了這一成果當中。
    箴言19:17;路加福音6:38;哥林多後書9:6;腓立比書4:17-19;馬太福音6:19-21
  • 基於聖經的對「十一奉獻」的認識——神命令以色列人奉獻若干的農作物以及(或者)牲畜的「十分之一」,以供養利未人,守節,敬拜神,幫助有需求的人——已經在耶穌身上成就了,並不適用於今天的信徒。對「十一奉獻」的誤解帶來的最大的危險之一在於相信神僅僅擁有你收入的百分之十,你擁有剩下的百分之九十,可以隨心使用。恰恰相反,神百分之百擁有我們的一切,包括我們的全部收入,我們要當忠心的管家。
    馬太福音5:17-20;羅馬書10:4;歌羅西書2:16-23;以弗所書2:11-22
  • 新約的奉獻模式是慷慨的恩典奉獻。這類似於舊約的自願奉獻。原則如下:具有互補性——教會內的屬靈性和物質性的工作的平衡;成比例——奉獻的數額應該「在財力之內」,更要「捨己的奉獻」;具有規律性——遵循一定的模式,這樣我們就可以在奉獻上有突出的表現;樂意——成為喜樂,因為這是一項特權,而不是義務;坦誠透明——凡是涉及通過教會奉獻的錢,處理的時候都要實行責任制,這樣可以免遭指責。
    哥林多後書8:1-3;8-24;9:1-15;哥林多前書16:2-4
  • 讓奉獻享有優先權——選擇首先去奉獻。奉獻違背了我們自私的罪惡本性,但是信徒要無私,慷慨地奉獻。因此,在財政上優先考慮奉獻似乎是明智的。這意味著因為神讓我們富足(領取薪水等),我們應該首先拿出一部分奉獻或存起來,以便可以在需要時進行奉獻。這樣能防止把錢全部花光,沒錢可以奉獻,或者僅有一點兒錢可以奉獻。給神奉獻應該優先。
    哥林多前書16:2
  • 問題:「我們應該奉獻多少」?——這似乎是很多信徒都會問的問題,但是無法用比例或具體的數額來回答,因為聖經不允許我們這麼做。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然而,我們知道神希望我們慷慨——慷慨的標準不是「我們奉獻了多少」,而是奉獻之後「還剩多少」。耶穌告訴門徒,窮寡婦奉獻了「兩個小錢」,要比所有奉獻的有錢人要多,因為她把「一切養生的」都奉獻了,而有錢人都是自己有餘而奉獻。
    馬可福音12:41-44;格林多後書9:7

合理儲蓄

  • 「儲蓄」指的是合理地拿出金錢或財物的一部分存起來,以備將來的不時之需。這會讓一個人出於預見到的或未預見到的原因,在將來需要資金時,能夠拿得出來。聖經教導我們,「積蓄」是明智的,「有多少吞多少」什麼都剩不下是愚昧的。聖經甚至告訴我們去觀察螞蟻,學習如何以負責任的方式提前準備——螞蟻在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時聚斂糧食,因為它知道,冬天就要到了。
    箴言6:6-11;21:20;創世記41:25-57
  • 囤積是指為了將來之需而儲備過多或大量金錢或財物。通常出於:(1)貪婪——我們想在犧牲他人的情況下為自己積累大量的財富;(2)擔憂——我們為將來擔憂,開始大量儲備,以防短缺或不測事件;(3)自私——我們不想信靠神的持續供應,所以開始積累足夠多的財富,這樣就可以不用每天依靠神。無論出於什麼動機,囤積通常會讓我們違背愛神愛人的重要誡命。
    箴言11:28;路加福音12:16-21;雅各書5:1-6;出埃及記16:16-20
  • 問題:「我們應該儲蓄多少?」——聖經里似乎有關於合理和不合理的「儲蓄」平衡點。那麼,我們需要評估我們的儲蓄動機。當我們考慮要儲蓄多少時(包括退休和保險),我們應該問如下問題:我這麼做的動機是什麼?這會妨礙我首先尋求神的國神的義嗎?這會妨礙我愛人如己嗎?這筆金錢或財物有更好的投資方式嗎?我是否在逃避今天的「已知需求」,為以後的「未知需求」做準備?是否是出於貪婪,擔憂或自私?
    馬太福音6:25-34;22:36-40;哈該書1:1-11;以賽亞書30:1-2;申命記8:13-14

明智消費

  • 「消費」指的是為現今的需求,使用金錢或財物。聖經希望我們使用獲得的金錢供養自己和親人。我們要在神里感到滿足,享受他賜給我們的東西。我們可以為了我們的需求和享受而購物。這樣的消費也包括按規定向政府納稅,幫助滿足聖徒的需求和盛情款待。
    提摩太前書5:8;6:17;傳道書5:18-20;羅馬書12:13;13:1-7;彼得前書4:9;馬太福音17:24-27;22:15-22
  • 如果聖經教導我們要供養我們的家人,慷慨奉獻,合理儲蓄,不要負債。那麼,我們需要明智的財務規劃或預算。預算是對收入和支出的估算,提前理智地規劃,以便我們可以做到:(1)在我們的財力範圍內生活——減少不明智決策,減少負債(或做舉債的計劃)的可能性;(2)過明智的生活——也就是說,把我們的生活方式限制在一定「數額」之內,即使收入允許,也不要超過它,這樣我們可以最大化我們的奉獻潛能。
    箴言24:3-4
  • 問題:「我們應該消費多少」?——作為信徒,我們不為這個世界而活,而為尚未到來的世界而活,因此當我們消費時,需要問幾個問題:擁有這個會成為我的累贅嗎?擁有這個之後,會不會需要花太多時間進行維護?這樣花錢會妨礙我幫助我知道的需要幫助的人嗎?我是否在為這一消費辯解,以欺騙自己?

復習題

  • 我們應該如何奉獻?
  • 奉獻應該優先進行嗎?
  • 儲蓄和囤積的區別是什麼?
  • 明智消費或生活意味著什麼?
  • 我們應該奉獻,儲蓄和消費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