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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道德:踐行信仰

如何看待戰爭?

20.如何看待戰爭?

戰爭是介於兩個對立方的武裝衝突,通常是介於國家,民族,或者群體之間。戰爭的一般思路是堅持正義,使用武力以不讓邪惡當道。許多(人)利用其他的原因濫用了」使用武力」這個概念,常常導致更多的不公正。今天,信徒被放在一個困難的狀況下,但是當戰爭(打響)臨到時,我們必須選擇正義之路。 傳道書3:8

神和戰爭

出埃及記15:3

  • 神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人類犯罪之前,戰爭是不必要的,因為在世界上沒有罪惡。如果沒有罪惡,那麼就沒有背叛,也就沒有理由使用武力來施行正義。因此,當罪進入世界之後,使用戰爭和武力以施行正義就成為必要的了。
    羅馬書3:10-18
  • 神是良善的和公正的,因此他常常使用以色列去和其他邪惡的民族徵戰,作為施行他對他們審判的行動。這些常有的」嚴厲審判」會阻止邪惡的傳播,並且樹立為一個提醒,就是正義終將會實現。
    撒母耳記上15:3,申命記13:15;20:16-18,民數記31:17,約書亞記4:13
  • 神判處凶殺是罪。凶殺是非法的,故意的,有預謀的殺害另外的人。相反,神允許一個人被另外的人殺死,作為對某些罪行和戰爭的懲罰,或者使用武力來施行正義的懲罰。
    出埃及記20:13;21:12,15;22:19
  • 神已經把對戰爭和武力的使用賜給」較高的政權」或者政府來施行正義。政府的角色是對抗邪惡,褒獎善良。神已經賜給政府使用武力來施行這一角色的權柄。可悲的是,今天許多政府濫用了這個權柄,不去照著神給他們的角色去施行,而是施行他們自己的思想或者邪惡的安排。
    羅馬書13:1-5
  • 神將會借著戰爭帶來公正。耶穌會與天國的軍隊一起歸來,向所有地上的邪惡王國發動戰爭,一勞永逸地結束罪惡。公正終將會獲勝。耶穌會做王。戰爭就結束了,直到永遠。
    詩篇7:11;以賽亞書2:4;啓示錄19:11-21

基督教和戰爭

  • 今天,神借著教會,而不是以色列做工。以色列是一個神權政治國家,但教會不是。神在舊約中命令以色列向邪惡發動戰爭,是指向特定的人群,時間,地點,和目的的。今天不會再有民族或者教會已經被或者即將被命令做這些了。
    約翰福音18:36
  • 在基督教的歷史上,存在一些人,以耶穌的名義發動了戰爭,但這個是錯誤的。耶穌從來不曾給教會權柄去向任何人發動戰爭以擴展自己或者保衛自己。相反,我們的榜樣是愛我們的仇敵,並且願意為了擴展福音的好消息而獻出我們的生命。
    馬太福音5:9-16;26:52-54;約翰福音15:18-21
  • 教會參與屬靈的戰爭,而不是和其他人參與地上的戰爭。我們是在信仰上的戰友,穿戴神的軍裝:真理,公義,福音,信德,救恩,神的道,和禱告。
    腓立比書2:25;以弗所書6:10-19;哥林多後書10:3-4
  • 今天,神賜給政府權柄,讓他們通過承擔刀劍做他的僕人。因此,當信徒是為了公正的原因參與國家向其他民族發動的戰爭時,他們的參與並不是在犯罪,而是做順服的子民。
    彼得前書2:17
  • 在每一個包含」使用武力」的情形下,我們需要確信我們有智慧,並且在禱告里行進。
    腓立比書4:6-7

回答難題

  • 什麼時候的戰爭是正義的?戰爭要想出於正義,意思是基督徒可以作為一個民族的公民去參加的這個情況,必須要有公正的原因和意圖。進攻應當去阻止非正義,防守是要保護,使其免受他人的攻擊。所有戰爭最後的目標應該是和平。
  • 在戰爭中殺人是正確的嗎?戰爭意思是」使用武力」,因此殺人是一個很自然的結果,並且不會被看作是凶殺。那些參與戰爭的人需要小心他們不要越過從」積極戰鬥」到」不必要的殺戮」的界限,而後者就是凶殺了。此外,參與戰爭會有負面的結果,就像大衛一樣。
    歷代志上28:3
  • 信徒可以參戰嗎?是的,如果你是一個國家的公民,這個國家將要為了一個公正的原因去戰鬥,那麼你是被允許順服政府參戰的命令的。此外,聖經從沒有譴責那些現役軍人,意味著從聖經的觀點來看,信徒不可以在軍隊是沒有根據的。
    馬太福音8:5;27:54;馬可福音15:39-45;路加福音7:2;23:47;使徒行傳10:1;21:23;28:16
  • 信徒可以拒絕參戰嗎?是的,要看其中的原因。如果戰爭是不公正的,並且你覺得通過參戰自己良心向聖經的教導犯罪了,那麼你應該首先順服神。如果你僅僅是不想要參加,聖經告訴你要履行你作為國家公民所要求的職責。
  • 信徒可以自我防衛嗎?是的,對於那些試圖讓信徒或者他們家人受到傷害的人,信徒可以保衛他們自己,但是我們不應該讓我們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
    出埃及記22:2-3

復習題

  • 戰爭的目的是什麼?
  • 為什麼神使用戰爭?
  • 今天,誰有發動戰爭的權柄?
  • 教會可以使用戰爭來傳揚神的國度嗎?
  • 教會可以參與哪一類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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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種族主義?

19.如何看待種族主義?

種族主義是因為區別於你自己的民族,具有不一樣的人類特徵和能力,你就不公正地對待他們,通常會引起一個人看待自己是優秀的,看待別人是下等的。所有種族主義都是罪,因為所有人類都是來源於同一個人種,是按著神的形象創造的,所以,所有人類都是同等重要的。信徒被呼召棄絕有關種族偏見和歧視的邪惡想法和行為,並且我們被呼召愛人如己。
雅各書2:4,8

神和人種

  • 神按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了所有人類。其中一個關於這個主題最重要的真理就是理解只有一個種族,就是人類,並且我們中的所有人都是按著神的形象被創造的。聖經說神從一個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這意味著所有人類,無論哪一個民族,都是來自亞當,第一個人。
    創世紀1:26-27;使徒行傳17:26-28
  • 神不偏待人。他不會喜歡一個民族的人超過另一個民族的人。所有人類都是均等地被神所愛。所有人類都是平等地接受神的審判。所有人類都有機會通過同樣的方式,悔改和信靠耶穌得到救贖。
    申命記10:17-19;撒母耳記上16:7;使徒行傳10:34-35;羅馬書2:11-12;以弗所書6:9
  • 神把人類劃分為兩群人,猶太人和外邦人。人犯罪之後,神應許了一種救贖方式。當時他說救贖的方式是借著亞伯拉罕家族而來的。通過亞伯拉罕的後代,以撒,雅各和接下來的人,神使他們分別為聖並且將他們視作自己的選民,以賜給我們耶穌,他就是唯一救贖的方式。他們被呼召順服神,作祭司的國度和給萬國作見證。
    創世紀3:15,12:1-3;32:28;申命記4:37-38;7:7-8;約書亞記22:5;出埃及記19:5-6;耶利米書13:11;約翰福音4:22;7:42
  • 神拆毀了中間隔斷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牆。猶太人在他們的任務上屢屢失敗,但是通過猶太家族大衛,神帶來了耶穌,借著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使兩下(猶太人和外邦人)歸為一體,讓與神和好成為可能。這個一體就是教會。在耶穌里,我們是一體。現在,存在的唯一分別是信徒和非信徒。
    羅馬書10:12-13;加拉太書3:26-29;以弗所書2:14-22;歌羅西書3:11
  • 神愛人類,包括各個不同的現存民族和曾經存在過的民族。在神的大寶座前,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神顯明的是對人類的愛,就是差派耶穌成為他們罪的輓回祭。作為信徒,我們意識到神是多麼地愛我們,即使是我們不配得,並且神命令我們用同樣的方式愛別人。
    約翰福音3:16;彼得後書3:9;約翰一書4:9-13;啓示錄7:9-10

聖經和奴隸制

  • 聖經許可的奴隸制形式是由摩西律法規定的,並且常常是付不起自己欠款的人或者不能養活自己的人自願地成為奴隸的。對於許多人來說,這提供了一個更好的生活方式,敞開了更多的機會之門。主人會公公平平地待他們的僕人,因為他們知道自己也是在天國神的權柄之下。
    申命記15:12-15;以弗所書6:9;歌羅西書4:1
  • 聖經譴責的的奴隸制形式是強迫人們當奴隸,拐賣人並且把他們賣作奴隸,或者基於他們的民族身份使其為奴,等等。在舊約當中,對這種罪的懲罰是死亡,新約也確認這種形式的奴隸制是罪惡的,並且賜下律法來幫助保護(免受其害)。
    出埃及記1:7-11;6:5;13:14;21:16;提摩太前書1:8-10

回答難題

  • 有些人用聖經來教導種族主義嗎?有,但是不存在教導種族主義的經文。假老師,異端和誤解聖經的人會把某些經文更改一下來教導他們自認為的種族主義,是為證明不公正地對待某些民族是正當的。種族主義來自於罪,也讓人犯罪,並不是聖經中教導的真理。
  • 如何看待文化中的種族主義?種族主義通常是一種文化教導出來的問題,很難改變他們對於另一個民族的思維方式。通常,人們針對另一個群組的種族主義是因為他們與生俱來並且不能控制的特性,比如說:膚色,國籍,性別,社會地位和經濟狀況。作為信徒,我們意識到我們都是從一個種族而來的,並且我們不同的特點是被神賜予的,所以我們不偏待人。
  • 如何看待因不公正對待的種族主義?種族主義的原因通常是因為過去的或者現在的情況引起一個族群恨惡另一個族群。虐待,十惡不赦的罪行,國家之間的戰爭,等等,可以讓一個人懷恨一個民族所有的人,即使當下的這一代人跟這些指控無關。作為信徒,我們原諒別人,因為我們被原諒了。我們被呼召按照神原諒和愛我們的方式去原諒和愛他人。
    馬太福音18:21-35;以弗所書4:32
  • 我怎麼能原諒不值得被原諒的人?你歧視的那些人,也許沒有做任何一件值得你原諒的事情,但是我們也沒有做一件值得神原諒的事。神原諒了我們是因為他是聖潔的,我們也被呼召成為聖潔,如他一樣聖潔。
    彼得前書1:14-21
  • 如何看待」異族婚姻」?婚姻被定義成一個男人跟一個女人結婚,因此不要求想要結婚的兩位是同樣的民族。信徒只是被告知不能跟非信徒結婚,因為這樣做會對他們與神屬靈的關係有負面影響。
    馬太福音19:4-5;哥林多後書6:14;哥林多前書7:39

復習題

  • 種族主義是什麼?它是對的,還是錯的?為什麼?
  • 有多少個種族?
  • 神愛誰?他如何表明了他的愛?
  • 聖經是如何教導奴隸制的?
  • 信徒應該如何應對種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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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墮胎?

18.如何看待墮胎?

墮胎是嬰兒還在他媽媽的子宮裡面生命就被終止了。所有的墮胎都是罪,因為自懷孕起,所有的人類都是按照神的形象被創造的生命。信徒被呼召脫離這個有罪的做法,而維護被神賜給的生命的價值。

人類生命的意義

  •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神有能力打開或關閉子宮。當神使一個女人懷孕的時候,一個嬰兒便存在了。所以,在懷孕的那一刻,生命開始了。當父親的染色體通過受精與母親染色體聯合的時候,它標誌著一個新生命的開始。
    創世紀 25:21;詩篇 127:3;路得記 4:13
  • 神是一切活物的源頭,並且他是創造一切的那一位。所以,一切活著的應該被看作神的創造物。
    約翰福音 1:1-3;使徒行傳 17:24-29
  • 每一個人都是被無所不知的,無所不在的神奇妙可畏地創造的。聖經描述了神是如何參與到我們在子宮里成為完全的複雜過程。所以,任何在子宮里的嬰兒,無論在哪個階段,從懷孕起就應該被看作人,且是被有愛心之神的手奇妙可畏地創造的,造就他的四肢百體。
    詩篇 139:13-18;約伯記 10:8,11-12;31:15;33:4;耶利米書 1:5
  • 每一個人,無論他的種族,國籍,性別或有無先天的畸形,他都是被神賜予生命。按照如上的判據,我們沒有權利流產一個在子宮里的生命。被神賜予的生命勝過所有墮胎的理由,並且神甚至可以為了他的榮耀而使用先天畸形的人。
    詩篇 51:5;出埃及記 4:11;約翰福音 9:1-3
  • 每一個人都是照著神的形象而造的。如果我們因為神的形象而尊重他的話,那麼我們也應該尊重人類,因為我們是照著神形象被造的。我們不是神,但我們有某些特性,比如可以有真正愛的關係的能力,這使我們與神創造的別的物種不同,讓我們與他很像。同樣在這個基礎上,神說謀殺是錯的,並可被判處死刑。
    創世紀 1:26-28;9:6-7;雅各書 3:9
  • 神的法律也給我們見識,就是神認為在子宮里的嬰兒是個生命。如果一個男人打了一個有孕的婦人而胎死腹中,那麼那個男人也應該死。嬰兒在媽媽的子宮裡面是被保護的,並且任何造成墜胎且致死的行為,都是應被判處死刑的罪。
    出埃及記 21:22-25

信徒的態度

  • 信徒活著是為了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並愛人如己。所以,我們認為墮胎違背了這兩個准則。這不是在愛神,因為你在殺被神的手創造的生命。你也不是在愛人如己,因為你在向他們犯凶殺的罪。
    馬太福音 22:36-40;約翰一書 4:19-21
  • 信徒視所有的凶殺是反對神旨意的行為,是從罪而來的,被撒旦引誘的,撒旦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信徒不尋求去奪取別人的生命,乃是為了別人的好處把我們的生命獻給他們,像耶穌為了我們獻出自己的生命一樣。
    約翰福音 8:44;15:11-13

回答難題

  • 是否有一些情況,一個女人可以讓流產?沒有,不管你是不是下述的原因都不重要:你不想要嬰兒,你的懷孕是違背法律的,嬰兒有畸形,你付不起撫養另一個孩子的費用,媽媽生孩子可能會死,你是被強姦懷了孕,或者你懷孕是場意外,或者是避孕失敗。在神面前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流產一個嬰兒。
  • 嬰兒在生出來之前,不就是組織或母親身體的一部分嗎?不是。一旦染色體聯合,它就是一個人的生命。嬰兒不是母親身體的一部分,乃是在母親子宮內被保護的生長,成形和發育的個體。所以,結束妊娠過程不是拋棄不必要的組織或身體的一部分,是在殺死一個人的生命。
  • 是否有某些類型的墮胎可供人們合理地選擇?沒有。任何在染色體聯合之後想要終止嬰兒生命的方法都是錯的。人們可以採取措施阻止這個聯合發生,但任何在懷孕之後試圖終止嬰兒生命的醫療程序或藥物都是錯的。
  • 我可不可以因為嬰兒不是我想要的性別而流產嬰兒?不可以。為了性別選擇的原因的流產是錯的。你可以渴望有特定性別的孩子,可是一旦你懷了孕而且性別顯明出來,那麼對你來說這是神的旨意。
  • 被流產的嬰兒會發生什麼?聖經給了我們某些證據,死去的嬰兒會被神的恩典所救贖。無論怎樣,我們知道神會做出公正的和正確的決定。明白這一道理並不能使墮胎的做法正當化(因為這是在謀殺),而是神從滔天惡事之中,做出好的事來。
    詩篇 22:9-11;撒母耳記下 12:23;加拉太書 5:19-21
  • 那些人工流產的人會發生什麼?如果你人工流產了,參與了流產的過程或者出於任何原因鼓勵其他人流產的話,要知道,在神的面前你是犯有謀殺罪的。和所有的罪一樣,它的懲罰就是死亡並與神隔絕,直到永永遠遠。但是有好消息,神愛你。他愛你甚至差遣耶穌替你而死。耶穌已經付上你錯事的代價。如果你不是個信徒的話,那麼你需要悔改,信靠耶穌。他會原諒你的罪。如果你是個信徒的話,那麼你需要悔改,知道在基督里,耶穌已經饒恕你了,並且他要你勝過墮胎帶來的內疚,悲傷和痛苦。他不再把你視作兇手,而是視作他愛的義人。主若願意,有一天你會被救贖,與你的嬰兒重聚。

復習題

  • 從什麼時候開始嬰兒被視作人類生命?
  • 所有活物的源頭是誰?誰創造了萬物?
  • 為什麼謀殺是錯誤的?
  • 對於墮胎,信徒的態度是什麼?
  • 存在一些合理理由可以去墮胎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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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性慾?

17.如何看待性慾?

神對一個人的性慾和性行為的旨意很清楚地在聖經里表明。任何與這個旨意不同的,都是向神和他對人類旨意的犯罪。這些罪惡的生活方式(包括淫亂、同性戀、色情、變性、人獸交合)都會被審判,並且那些習慣性地活在這些罪中而永不悔改的人不會承受神的國。

神對性慾的旨意

  • 神創造了具有兩性的人類,男性和女性。一個人的性別是不能被挑選的,而是作為自然進程的一部分被自動選定,這個自然進程是由神創造的繁衍規律。你出生時的性別是神對你人生的旨意。所以,任何的(對性別的)修改,不滿或者試圖變成另一個性別(變性,跨性著裝)都是對神旨意的犯罪。
    創世紀1:27;申命記22:5;詩篇139:13-16
  • 神初始的意圖是在雙方都活在世上的時候,讓一個男人做一個女人的丈夫(如果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再娶再嫁)。所有在這個關係中的性行為都是好的,聖潔的並且是被認可的。所以,任何在這個關係外的性行為(淫亂、同性戀、色情、人獸交合)都是對神旨意的犯罪。
    創世紀2:24-25;希伯來書13:4;以弗所書5:22-33

識別性方面的罪

哥林多前書6:9-10;提摩太前書1:9-10;以弗所書5:5-7;啓示錄21:8;22:15

  • 淫亂的罪:人們參與到一男一女婚姻關係之外的性行為。這包括如下的罪:與約會的人進行婚前性行為,與你的家庭成員進行性行為,在聚會上進行性行為,集體性行為,賣淫等。利未記18:6-18;哥林多前書5:1-8
  • 通姦的罪:與已婚但不是自己配偶的人進行的性行為。
    利未記20:10
  • 同性戀的罪:人們與同性進行的性行為,無論他們是被動的還是佔主導地位的。
    創世紀19:1-29;利未記18:22;20:13;羅馬書1:26-27;猶大書7
  • 人獸交合的罪:人們與動物進行的性行為。
    利未記18:23;20:15-16
  • 情慾的罪:人們在心思意念中享受的性行為,即便沒有肢體接觸。
    馬太福音5:27-28
  • 所有性方面的罪都會歸屬到上面的類別中,但是它們可能也會有其他名字,因此我們需要注意聖經同時也對以下行為定罪:強姦,猥褻,性奴,色情,集體縱慾,性幻想,猥褻兒童等。
  • 對性犯罪的懲罰:對所有罪的懲罰都是死亡和與神永遠的分隔。任何在神旨意之外的性行為都是罪。聖經說的很清楚那些罪是什麼樣的,並且說那些習慣性活在那些罪中也沒有悔改和信靠耶穌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

信徒的生活方式

哥林多前書6:11;以弗所書5:8-10;帖撒羅尼迦前書4:3-4

  • 信徒已經被奉主耶穌和聖靈的名洗淨,成聖並稱義了。我們過去活在這些罪惡的生活方式下,但是現在我們渴望活出聖潔的生活,來討神的喜悅。
  • 信徒不可以活躍地活在未悔改的在性上道德敗壞的生活方式下。在我們得到救恩之前,我們中的一些人曾是淫亂者、同性戀者和通姦者,但是神把我們從那些事物中釋放得自由了。所以,那些應當是我們以前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當前的生活方式。

戰勝性慾之罪

約翰一書1:9;羅馬書12:2;腓立比書4:8;雅各書1:13-18

  • 要意識到神造你成為你現在的樣子。明白無論你的性別是什麼,你出生時的物理結構,那就是神對你一生的旨意。行動:請求神原諒你和你對自己性別的不滿,並且選擇去接受你被造的樣子。然後試著按照你的性別生活:男人過陽剛的生活,女人過陰柔的生活(著裝,行為等)。
  • 意識到性是被神創造的,是可被用來享有的,但是神也設定了使用它的邊界。只有在婚姻關係中,一個人才能享有性。行動:請求神原諒你曾為了自己的享樂濫用性以及沒有過按照他的旨意生活。然後試著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不再享受性慾的心思意念,或者在結婚前參與到性行為中。而一旦你結婚了,盡情享受吧。
  • 意識到神沒有試探任何人,而是當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時候,我們就被試探了。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行動:請求神幫助你剛強,並且按照住在我們裡邊聖靈的大能,行他的旨意。然後,不要思考性方面的想法,把你置於不容易犯這些罪的情形,並且採取實際的措施不要看色情作品,等等。

回答難題

  • 一個人可以是淫亂者、同性戀者、通姦者並同時是基督徒嗎?即使他們宣稱是基督徒,那些習慣性活在這類罪中且不悔改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承認聖經的完全權柄的信徒,不可以同時允許可以有聖經里認為是有罪的關係。
  • 我只能與我的配偶發生性關係嗎?是的,聖經把所有性行為的愉悅都限定在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里。
    希伯來書13:4

復習題

  • 關於你的性別,你怎麼樣知道神的旨意?
  • 神造了性,它應該被享受嗎?什麼時候?
  • 對於性行為,神的旨意是什麼?
  • 信徒的生活方式是什麼?
  • 戰勝性慾之罪的方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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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酒?

16.如何看待酒?

在聖經里含酒精的飲料和現代社會含酒精的飲料不是一回事。在聖經里酒發揮著完全不同的目的,並且從通常來說對於(當時的)文化是必要的一部分。如果要喝任何含酒精的飲料,應該當心,因為它有使你受其影響的可能性,對此聖經有著不變的立場。醉酒在聖經里是罪。信徒不應該醉酒,也不應該參加會發生醉酒的活動。

聖經時代的酒文化

  • 在聖經里有幾個在原作語言里代表」酒」的詞,意思是未發酵的,發酵的或者兩個意思兼有的飲料。所以,有時很難分辨出一段話想要表達的。這樣,我們必須非常注意上下文和歷史文化背景,並且經文之間要有對比。
  • 聖經時代的酒通常是把水和發酵的葡萄汁混合或者把煮乾的葡萄做成醬。如果它被煮乾了,那麼其中的酒精就不存在了。如果發酵的葡萄汁和水混合,就會稀釋酒精含量。無論哪一種方法,酒精含量都會被消減或者去除,這就防止了醉酒。由於蒸餾的過程,今天的酒精含量通常要比聖經時代的要高。
    箴言9:1-6
  • 酒被加在水中是為了使水得到淨化。在發酵的過程中,會生成酸,殺死細菌。因此,當這種醬(不含酒精的)或者發酵的葡萄汁被加在水中時,水就可以安全飲用了。
  • 加水,可能是為了增進味道,並且使有限供給量的發酵葡萄汁或者醬能夠更長時間的使用。葡萄,和其他任何一種作物一樣,是季節性的和有限的,這樣,加入水後可以製造更多。今天,酒精的供應沒有限制,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非常容易獲取。

聖經里的醉酒

  • 含酒精的飲料被人格化為一個褻慢人和一個喧嚷的人。凡因喝這樣的飲料犯錯誤並醉酒的人,就無智慧。
    箴言20:1
  • 我們應該避免醉酒,避開經常飲酒的人。它可以導致懶惰並最終導致貧窮。我們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箴言23:17-21;哥林多前書5:11
  • 喝酒可能會使人被蒙蔽,很危險,而且是致命的。醉酒會引起情感性的,社會性的,身體上的和理智上的問題。它會使你失去自制力,並且成為奴隸。
    箴言23:29-35
  • 喝含酒精的飲料和醉酒能導致你忘記什麼是正確的,使你做出敗壞的決定和判斷。
    箴言31:4-5;以賽亞書5:11-12,22-23;28:7-8
  • 喝含酒精的飲料和醉酒為你打開了一扇門,犯其他各樣的罪,而這些罪當你清醒的時候你通常是不會犯的。它允許其他人帶著罪利用你。它把你置於一種無法榮耀神的狀態,因為你不知道正在發生什麼。
    創世紀9:20-21,24-25;19:31-38;哈巴谷書2:15
  • 醉酒是一種罪。酒鬼是不公義的人,他們習慣性地借著喝含酒精的飲料並且喝醉來犯罪。聖經很清楚地說這種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在得救恩之前,這可能是你的生活方式,但是作為信徒,你已經被洗淨了、成聖了、稱義了,不能再以這種方式行走了。
    加拉太書5:19-21;哥林多前書6:9-11
  • 信徒被告知不要醉酒,而是被聖靈充滿。這意味著我們不應該讓酒或者任何其他物質借著醉酒改變我們的意識,我們也不應該認為借著頭腦的這種狀態就能有一種獨特的與神的心靈交融。相反,我們應該被聖靈充滿,意味著我們有意識地允許我們的生活被聖靈借著神的話語掌管。
    以弗所書5:18-21;哥林多前書6:12;彼得前書4:1-7;彼得後書2:19
  • 為了我們的情感,舒適或者其他任何事情去依賴酒精是危險的,並且會取代基督的內住。除了單單信靠神,我們不應該依賴任何事物。
    約翰福音15:1-11

回答難題

  • 喝醉意味著什麼?它意味著進入你身體的酒精影響你到了一種程度:使你的感官和頭腦遲鈍,導致你失去對你官能和行為的控制。你喝的越多,你就越在酒的控制之下,而對你的控制越來越少。
  • 信徒可以喝含酒精的飲料嗎?也許。聖經沒有說喝含酒精的飲料是犯罪,但是聖經警告不要喝有高濃度酒精含量的發酵飲料(濃酒),因為它有使你醉酒的可能。每個人需要在其心裡完全信服。
  • 我們可以為了醫用目的去喝酒嗎?酒和葡萄汁都有醫用好處。在極端的情形下,聖經甚至推薦這種方式。酒的許多醫用好處同樣也可以來自喝未發酵的葡萄汁。所以,為避免飲用太多使你醉酒,引起更多健康問題並犯罪,喝葡萄汁是最安全的。
    箴言31:6-7;提摩太前書5:23
  • 我怎樣才能避免醉酒?保證絕不喝醉的一種方法是完全地戒除含酒精飲料。有大量的聖經例子寫到一些人完全戒除酒精,特別是在領導職位的那些人。
    利未記10:9;民數記6:3;申命記29:4-6;士師記13:4,7,14;箴言31:4-5;路加福音1:13-15

復習題

  • 聖經里的酒和現代的酒一樣嗎?為什麼?
  • 為什麼要把水加入酒中?
  • 聖經是怎麼教導醉酒的?
  • 信徒被教導要被什麼充滿?
  • 避免醉酒的一種方法是什麼?
分類
05: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道德:踐行信仰

如何看待食物?

15.如何看待食物?

食物是來自神的禮物。它能帶來個人享受。也是維持我們的健康和生命的一部分。它幫助塑造我們的文化。是結交他人的方式。是慶祝的方式。是使信徒感恩神的原因。當信徒借著信心和為了神的榮耀的時候,所有由植物和動物製成的食物都可以吃和享用。

舊約中神對於食物的最初意圖

  • 當神創造了人類和動物,他把植物給他們作為食物來食用。神把人類和動物都造為食用者。神造一切食物都是好的,他們應該食用並享受。
    創世記1:29-30,2:9
  • 當人吃了神事先告訴他們不要食用的樹上的果子的時候,就對神犯了罪,因此導致死亡進入世界。這使得種植植物來食用變得更加困難,並且自此動物會死去,並且可以被當做食物。
    創世記3:6;3:17-19;4:2
  • 最終神通過洪水毀滅了地球,借著挪亞和他在方舟上救下的家人讓有罪的人類重新開始。神賜福給他們,說動物和植物可以被當作食物。神也對哪些動物他們可以吃做了一定的限制。
    創世記9:1-7-6:9-8:22
  • 神對摩西說話,跟他說要告訴以色列人,遵守某些飲食方面的律法。律法規定某些動物對於以色列人是不潔淨的。神給他們這些律法是為了讓以色列區別於其他民族。一些律法是為了保持以色列的健康和衛生狀況。這些律法從未適用於以色列之外的其他人。
    利未記11:1-47

新約賦予了脫離所有飲食方面律法的自由

  •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改變了一切,也包括我們看待食物的方式。耶穌來建立他的教會,在教會里,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不存在差異,因此所有飲食方面的律法都不再是必要的了。一些律法也許遵守起來仍然會讓人健康、衛生,但是他們不再是給以色列的誡命,他們也不適用於教會。這意味著每一種食物,無論動物或植物,信徒都可以食用。
    馬可福音7:5-23;使徒行傳10:9-15
  • 即使我們脫離了所有飲食方面的律法,得了自由,可以食用任何類型的食物,但是不是每個信徒都明白這一真理,或者他們成長過程中的習慣或習俗很難打破。因此,當他們看到別人食用某些食物的時候,會感到被冒犯。因此聖經告訴我們,不應該使用我們的自由來冒犯他人。如果我們知道,食用特定種類的食物會冒犯他們,那麼我們不應該當著他們的麵食用。
    羅馬書14:1-23
  • 作為信徒,我們在飲食中應該懷有感恩,明白這一切都來自於神。因此,許多信徒時常在飯前禱告,這樣他們就能感謝神供給他們將要吃的食物。我們不應該讓謝飯變成兒戲,或是輕率的禱告,而應該用這段時間真誠地感謝。因為我們每天會吃幾次飯,這樣,可以一直提醒我們,要依靠神。
    提摩太前書4:1-5;帖撒羅尼迦前書5:18;哥林多前書10:31
  • 作為信徒,我們應該與世界有分別,並且因為有彼此相愛的心被認出是耶穌的門徒,而不是因為我們吃什麼和不吃什麼。
    約翰福音13:35

回答難題

  • 有沒有禁止信徒食用的食物?沒有。作為信徒,我們需要在信仰上成熟,明白十字架所成就的。其中的一部分就是如果我們靠信心食用,那麼神允許我們食用任何食物,意味著我們應該從聖經得知,食用任何食物是沒問題的.這樣,我們的良知不會告訴我們這是不對的。我們為了神的榮耀,靠著信心吃喝。我們僅僅被告知,如果我們知道這會冒犯別人,那麼就不要吃它。
    羅馬書14:20-23
  • 我可以選擇做一名素食者或者肉食者嗎?可以,聖經沒有命令你成為其中任何的一種,而是說所有的食物都可以食用。當別人吃你認為不應該吃的食物,你不應該有被冒犯的感覺。別人也不應該在吃你認為錯誤的食物時主動去冒犯你。作為信徒,你不應該被冒犯,同時你也不應該去冒犯人。
    羅馬書14:2-3
  • 我們可以吃獻給偶像的食物嗎?也許,這取決於是否它會引起冒犯。首先,如果你在市場購買食物,或者受非信徒之邀而赴宴,那麼你可以隨意吃這些食物,而且不需要過問這些食物是否被獻給了偶像。但是如果他們告訴你這些食物被獻給偶像了,那麼你不應該吃。原因在於這樣你不會冒犯別人。第二,如果吃獻給偶像的食物意味著你參與了某一偶像的宗教儀式,那麼你不應該吃。原因在於這是拜偶像。信徒不參與邪魔的活動。
    哥林多前書8:4-13;10:23-33;啓示錄2:20
  • 我們可以吃帶血的食物嗎?可以,聖經里沒有阻止信徒吃血和飲血的說法。在舊約中有針對吃血的禁令,並且教會的領導告訴新的外邦信徒不要吃它因為這會冒犯猶太人,但是如果這沒有冒犯任何人,那麼我們可以自由地吃喝任何食物。
    利未記17:14;使徒行傳15:20;歌羅西書2:16
  • 貪吃的罪是什麼?貪吃是指一個人習慣性地過多的飲食。他常常浪費他的錢在食物嗜好上面,或者是吃到引起健康問題而損害了他的身體。這個人沒有表現出自制,而是沈溺於飲食,很像一個沈溺於酒精的人。在聖經里,貪吃和酒鬼常常有關聯。它們都是錯的。
    申命記21:20;箴言23:2,20-21;28:7;哥林多前書6:19-20

復習題

  • 神對於食物的最初意圖是什麼?
  • 神許可人類吃植物和動物嗎?
  • 舊約里一些飲食方面的法律是什麼,它們是賜給誰的?
  • 對於飲食方面的法律,信徒是自由的嗎,為什麼?
  • 信徒被禁止吃什麼?什麼時候我們應該選擇不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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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道德:踐行信仰

如何看待金錢?

14.如何看待金錢?

金錢是我們用來榮耀神的工具。金錢有很大的影響力,因為它能給我們能力,讓我們獲取東西。但是,最終它只能給我們提供虛假的安全感,對於將來要到來的世界,它什麼也做不了。信徒不熱愛或服侍金錢。我們的滿足通過耶穌基督,在神那裡得到。我們努力工作賺錢,通過奉獻用它祝福他人,並用榮耀神的方式管理金錢。

信徒和金錢的關係

  • 信徒不應該愛金錢。金錢是中性的,意思是它本身既不好,也不壞。但是」貪財」是萬惡之根,意思是它會誘導出許多類型的錯誤和罪。有錢人經常陷入各種問題之中,因為他們經常愛金錢,這會讓他們做出很多愚蠢的決定。金錢阻礙了人們相信耶穌,並且一些人甚至從服侍耶穌中調轉,而去追隨金錢。信徒應該逃離對金錢的愛,並且跟隨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和溫柔。
    馬太福音13:22;馬可福音10:23;提摩太前書6:9-11
  • 信徒不應該服侍金錢。我們的焦點在天國。因此,我們工作是為積攢財寶在天上,而不是積攢物質財富在地上。所有地上的財寶都有一天會被毀滅,但是天上的財寶會持續到永遠。此外,我們的心會追隨我們的財寶。我們決定在哪裡投資會影響我們的心所走的方向。定睛天國,意味著服侍神。著眼於地上,意味著服侍金錢。你不能同時侍奉兩個。信徒選擇神,因為他是我們生活中最重要的東西,而不是金錢。
    馬太福音6:19-24;19:16-30;出埃及記20:3
  • 信徒應當知足。我們的知足不是基於我們有多少錢,或者沒有錢。有衣有食應該足夠讓我們在物質方面滿足。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走。假老師相信敬虔意味著大量得利,或者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但是聖經很清楚說敬虔加上知足的心就是大利了。最根本的是,神是我們知足的源頭。
    提摩太前書6:5-8;哥林多後書3:5;9:8;腓立比書4:11-13,19;希伯來書13:5
  • 信徒應該找到在神里的真豐富。神的恩慈,寬容,忍耐的豐富領我們悔改。我們借著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他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當時候來到,他會借著基督耶穌彰顯在他慈愛中恩典的極大豐富。
    羅馬書2:4;9:22-24;11:33;以弗所書1:7,18;2:6-7;3:16;腓立比書4:19

信徒對於金錢的責任

  • 信徒應該努力工作賺錢。那些有機會去工作而因為懶惰的緣故不去做工的人,不應該吃飯。我們代表著耶穌,應該努力而勤奮地工作,以便我們可以賺取我們用以生活的錢來照顧我們自己和家人。我們不應該被貼上搜尋免費的施捨的標籤,而是如工人,辛勤勞作,合理地管理自己的錢。
    帖撒羅尼迦後書3:10-15;提摩太前書5:8
  • 信徒應當是慷慨的給予者。在基督耶穌里,我們已經被給予的太多了,那種給予成為我們基督徒的一部分。我們承認我們所有的東西都來自神,並且我們為了神的榮耀而使用它們。我們給予需要的人、窮人、我們的地方教會等等。我們喜樂地心甘情願奉獻,因神所做的而感謝他。
    哥林多後書9:6-8;約翰一書3:17-18;腓立比書4:15-16

回答難題

  • 以色列為什麼物質生活受祝福,生活富足呢?神在舊約通過給予以色列土地和地上的產業賜福給他們。但是教會不是以色列,並且神通過耶穌基督賜予了我們新的理解和新的事工。今天,神在基督里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列王紀上3:11-13;歷代志下9:22;以弗所書1:3;希伯來書8:6
  • 信徒可以富有嗎?可以,有很多錢不是罪,但是聖經命令那些有錢人不要傲慢,並且不要把他們的信心放在他們的財富上。富有是不確定的,意思是它們來去匆匆。作為信徒,我們要把我們的希望放在神上,就是賜給我們萬物來享用的這一位。
    提摩太前書6:17-18
  • 信徒可以欠債嗎?可以,但是並不建議這樣做。信徒應該盡他們最大努力不去欠債,除非他們別無選擇。因為債務會使你成為放款人的奴隸。如果一個信徒的確借了錢,他應該按照取得了一致意見的付款方式償還一切。
    羅馬書13:8;箴言22:7;詩篇37:21
  • 信徒可以借給別人錢嗎?可以,但是我們永遠都不應該利用這種情況去佔別人便宜,特別是窮人。耶穌教導我們,當我們借錢給別人的時候,我們不應該期待任何回報,以此顯明我們是那至高者的孩子。作為回報,耶穌保證他會大大獎賞我們。福音改變了我們的做事方式,包括我們怎樣向別人借錢和借錢給別人。我們不要為了個人好處收取高額利息或者傷害別人。我們應該經常不圖回報地給予。此外,當別人騙了我們的錢時,我們需要原諒他們。舊約教導以色列,借給其他以色列人的錢不准收利息,借給窮人的也同樣不可以。大多數情況下,特別是有著親密關係的,跟隨他們的教導是有智慧的。
    馬太福音5:42;18:23-25;路加福音6:35-38;(出埃及記22:25;申命記15:1-8;23:19-20;詩篇15:5;箴言28:8)
  • 信徒必須交稅嗎?是的,神已經授權政府徵收稅款。信徒應該交稅給政府,因為政府在這個有權柄的位置上服侍,並且使用錢來履行他們的職責。
    羅馬書13:6-7;馬太福音17:24-27;22:15-22
  • 信徒可以賭博嗎?賭博沒有直接在聖經中被定罪,但是有許多准則顯示出它是不明智的,並且有潛在危險。賭博的誘惑在於可以迅速變得富有,聖經對此有警告。賭博可以讓人上癮,讓人們被它所控制,並且會導致浪費金錢。此外,對信徒來說,賭博的環境中常常充斥著其他有罪的活動。
    箴言13:11;23:5;傳道書5:10

復習題

  • 信徒應該愛錢或者服侍金錢嗎?為什麼?
  • 信徒應該在誰那裡尋找真的豐富?
  • 信徒應該做什麼來得到錢?
  • 信徒應該尋求快速致富嗎?
  • 信徒應該在什麼上慷慨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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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道德:踐行信仰

如何看待音樂?

13. 如何看待音樂?

音樂對信徒來說是贊美神的一種方式,也可以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因此,音樂是一種表達方式,我們使用它以造就彼此,並且共同或者單獨敬拜神。信徒有他們唱的」新歌」,因為借著主耶穌拯救的恩典,令人贊嘆的改變發生在他們的生活中。
詩篇96:1-13

瞭解音樂

  • 音樂本身不是好的或者壞的,它僅僅是由個體或者集體歌唱或者借助器樂,來製造聲音並表達感情。所以,信徒應該留心器樂的音樂聲音,歌者的聲音,和一首歌的歌詞,這是因為信徒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神的榮耀。
    哥林多前書10:31
  • 音樂的風格在各文化,各時代,各年齡段和人們個人喜好之間會有改變。聖經沒有命令任何一種特定的要信徒使用或者在教會中使用的音樂風格。所以,在遍布世界的信徒中間和地方教會中使用的音樂風格會有所不同,並且一直在改變。
  • 對於信徒來說,音樂歌詞應當與聖經相一致。信徒應該使用合理的判斷來看音樂是屬神的,壞的,或者中性的。屬神的音樂包含與聖經一致的歌詞。壞的音樂包含與聖經對立的歌詞。中性的音樂包含既不支持也不反對經文的歌詞,並且對娛樂和文化上的目的也是沒有指向性的。

聖經中的音樂

  • 音樂通過如下的方式發揮作用:教導,勸戒,表達喜樂,感恩,贊美,敬拜,祈禱和做見證。
    詩篇72:20;92:1-3;歌羅西書3:16;雅各書5:13;使徒行傳16:25
  • 聖經中的樂器至少分為三大類:打擊樂器,弦樂器和吹奏樂器。(注譯:我們不確定「各種樂器」是什麼類型。)
    歷代志上16:5;歷代志下5:12-14;列王紀上10:12
  • 在教會中的音樂至少分為三大類:詩章,頌詞,和靈歌。這些是歌唱的歌曲,它們包括記錄在經文中的,教會歷史中的以及現今創作的歌曲。
    以弗所書5:19
  • 音樂常常伴隨有大聲地向神的歌唱,舞蹈,肢體動作(舉起你的手,等等)用來幫助一個人表達他/她的感情。與此同時,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
    詩篇98:4;出埃及記15:20-21;歷代志上15:16;希伯來書12:28-29

對於信徒的音樂准則

  • 信徒們應該一齊唱,既作為一個教會整體,也作為單獨的個體。就像每一個信徒應該閱讀他們的聖經和禱告,我們也應該把向神獻唱作為敬拜的一部分。當我們一齊聚集的時候,我們應該為了敬拜和造就基督的身體的目的向神獻唱。
    詩篇42:8;149:1
  • 信徒們應該向主獻唱。當信徒通過音樂贊美神的時候,他們應該專注在向神獻唱上,而不是試圖讓周圍的人欽佩他們。
    歌羅西書3:16;詩篇34:3
  • 信徒們應該心被恩感,歌頌神。這是一個對神在你生活中所做一切之事的內心的理解,然後通過歌曲的激情流露向神回應。
    歌羅西書3:16;以弗所書5:19
  • 信徒們應該有技巧地彈奏樂器並且能清楚地體現其韻律。那些有能力彈奏樂器的人應該盡他們最大能力彈奏以很好地彰顯他們的主,這樣別人就知道正在彈奏的是什麼。
    詩篇33:3;150:4-6;哥林多前書14:7-8
  • 信徒們應該在理解的情況下獻唱。我們需要思考,理解,沈思於歌詞的信息以便我們可以真正地贊美神。歌詞應該是最重要的,樂器不應該使我們分心,而是襯托歌詞的。
    哥林多前書14:9-12

回答難題

  • 信徒可以聽非基督教音樂嗎?是的,在聖經里,並沒有禁止信徒聽非基督教音樂。如果音樂是宣揚罪的,會讓你產生邪惡的想法,或者與聖經的教導相違背,那麼你不應該聽。因為娛樂,教育,慶祝或文化的原因聽或者唱無害的音樂,對於信徒來說是可以的。我們應該對控制我們思想的東西加以控制。
    腓立比書4:8;歌羅西書3:2,5;哥林多後書10:5
  • 有沒有某些樂器,風格,音樂的節拍是錯誤的?沒有,聖經從未說過某些樂器,風格,或音樂節拍是錯誤,情慾的或有罪的。很明顯,如果聽某種音樂會誘使你做錯事,那麼從個人角度來講你不應該聽它。
  • 是否應該因為某些音樂所帶來的聯想而避免它們?也許,因為我們活在罪的世界中,所有類型的音樂都有不好的事情與之相聯繫。每個信徒都有權利根據他們的個人傾向在具體情況中做出選擇。
  • 是否應該因為音樂人的生活方式而避免他們?也許,因為對於每個人來說,這個問題的答案都不一樣。你應該在你選擇為哪個運動員歡呼,在哪個餐廳吃飯或者看哪部電影時,應用同樣的原則。通常,在這些情況下,我們的良知充當我們的指導,如果我們有所懷疑,那麼我們應該加以避免。如果你並沒有懷疑,並且不會冒犯到比你弱小的弟兄,那麼你可以不加以避免。
    約翰福音17:11-15;羅馬書14:1,10,22-23

復習題

  • 音樂是一種表達方式,它幫助我們實現哪兩樣事情?
  • 音樂是好的還是壞的?為什麼?
  • 對於信徒來說,音樂歌詞應該與什麼相一致?
  • 音樂的功能是什麼?
  • 對於信徒來說,音樂的准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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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道德:踐行信仰

信徒的倫理觀是什麼樣的?

12.信徒的倫理觀是什麼樣的?

信徒倫理觀即信徒的行為應該被聖經中的真理和准則所制約。我們新的生活方式只有單單通過福音的力量和聖靈的內住才成為可能。儘管聖經沒有詳盡的介紹每一種情形,但是我們應該信任它,把它作為我們在所有情形中做出正確決定的標準。
歌羅西書3:1-6;約翰福音14:26;約翰一書2:27

基督徒倫理的意義

  • 倫理是責任方面的准則,以管治個人的,群體的或者社會的行為。對於信徒來說,責任方面的准則是以聖經中的道德為依據。道德指明什麼是對的或者錯的,什麼是好的或者壞的。這些道德應當源自聖經,而不是基於一個人,群體或者社會認為可接納或者不可接納的。
  • 倫理是基於聖經的,因為神是所有美好事物的源頭,並且也因為我們活在一個有罪的世界上。因此,我們不能把我們對正確和錯誤的理解根植於大多數人認為的正常或者不正常的事情。我們被召是要與這個世界不同,這會使我們對道德有不同的理解。
  • 基督徒的倫理是在聖經中的責任方面的道德准則,以管治一個信徒的行為。當我們過我們的生活的時候,我們應該持續的依靠聖經作為指引我們決策過程的標準。

基督徒倫理的混亂

  • 當一個信徒做決定的時候,他可以查閱聖經來幫助指引他。聖經告訴我們某些事情是正確的或者錯誤的。事情是非黑即白的(非對即錯的)。每個人對這些事有同樣的責任義務。聖經中的有些事情是中立的。它們是灰色的。每個人對這些事沒有同樣的責任義務。對有的人來說是可以的,對別人來說是不可以的,它取決於是否違反了其他明確的教導。
  • 聖經沒有解釋一位信徒在每一種情形下應該做什麼。所以,當面對社會中的問題時,這也許會在信徒中引起混亂和不團結。我們必須記住,聖經幫助每一個信徒心裡意見堅定。這意味著通過聖經學習,應用聖經的准則,並且從屬靈的領袖那裡尋求屬靈的咨詢幫助,每一位信徒都有權利盡他們最大努力做出他們自己的決定。
  • 基督徒的倫理不僅僅是弄清楚什麼是正確的和錯誤的,以便你可以過美好的生活。而是理解什麼是正確的,以便你知道什麼是討神喜悅的,什麼是不討神喜悅的。我們順服的動機和順服同等重要。神關心我們的行為和動機。
  • 當一個信徒把基督徒的倫理應用在他的生活里,並且做出一個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決定的時候,他必須小心不要把這個決定強加給別人,彷彿這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一樣。中立的事情(即灰色地帶)可能成為借此論斷別人的傳統。我們必須小心不要用我們的傳統或者神沒有明確旨意的事情去論斷別的基督徒。
    馬太福音15:3

基督徒倫理的應用(聖經原則)

  • 教義原則:做為信徒,我們應該堅守聖經所有的明確教導。我們若知道應該行善和做正確的事情,卻不去行,這就是罪了。並且,我們不僅僅想要單單去遵守規則,也想要遵守其背後的精神。問題:按照聖經的明確教導來看,我做的對嗎?
    雅各書4:17
  • 動機原則:做為信徒,我們應該在所做的一切事上有正確的動機,主要就是榮耀神。問題:我渴求借此來榮耀神嗎?
    哥林多前書6:20,10:31
  • 身子原則:做為信徒,我們的身子是主的。我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問題:我會用性方面的罪,有害之物或者忽視健康習慣來污穢我的身子嗎?
    哥林多前書6:13-19
  • 分離原則:做為信徒,我們被召與非信徒不同,也不與惡行之人同行。問題:各樣的惡事,我有沒有禁戒不做?
    哥林多後書6:14-18;以弗所書5:11-12;帖撒羅尼迦前書5:22
  • 他人原則:作為信徒,我們不應該冒犯他人,讓他們軟弱,或讓他們跌倒。我們應該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問題:我做的決定是造就他人還是拖累他人?
    羅馬書14:19,21;15:1-3;哥林多前書10:24,32-33
  • 上癮原則:做為信徒,我們不應該做任何可能轄制我們的生活並讓我們犯罪的事情。問題:我是否允許事情轄制我,或者他們是否可能會轄制我?
    哥林多前書6:12
  • 良知原則:做為信徒,如果我們認為某件事是錯的,那麼我們就不應做它。如果我們學習到它不是錯的,那麼我們可以出於信心來做。問題:我這麼做,有悖我的良知嗎?
    羅馬書14:5,20,22-23;14:5;哥林多前書10:25,31
  • 權柄原則:做為信徒,我們應該順服生活中的掌權者,並認識到他們都是神所命的。問題:我是否不公正地反對掌權者?
    羅馬書13:1
  • 自我原則:做為信徒,我們應該在主內成長,並做在屬靈上造就自己的事情。我們的行為有後果,並且我們需要考慮一下它們的影響。問題:我能借此得到造就嗎?
    彼得後書3:18

復習題

  • 基督徒倫理是什麼?
  • 基督徒的倫理是基於什麼的?
  • 神擔心哪兩部分?
  • 我們必須小心不要做什麼?
  • 九條可以幫助你做決定的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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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立穩根基二:基督徒的道德:踐行信仰

信徒與律法有什麼樣關係?

11.信徒與律法有什麼樣關係?

聖經教導說舊約的律法是一系列神聖的規則,它被賜予作為神子民的以色列人,來規範他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直到耶穌基督到來時使其成就。當耶穌成全了律法,神的子民就從律法里得著了自由,並且被呼召過公義的生活。不是出於害怕懲罰,而是出於對神和他人的愛心。
詩篇119:97-104

理解舊約的律法

  • 舊約的律法,就是人們熟知的摩西律法,是一套規則體系,專門賜予以色列人來規範他們的行為。它不是永久地賜給所有的人。
    利未記26:46;羅馬書9:4;給外邦人的律法:羅馬書2:12-16
  • 舊約的律法被賜下是為了顯明神是聖潔的,還有作為神選民的以色列人也應當聖潔,以使他們區別於世界上其他的人。它概述了各方面的生活方式,以顯明他們是神的選民。
    出埃及記19:5-6;利未記19:1-2;20:7-8
  • 舊約的律法是一組由超過600條法律,誡命,典章,定例和審判組成的單元。每一條律法都有一個特別的目的:一些澄清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一些為了說明得罪神,要得赦免的話,應該做什麼,一些為了規範他們應該怎樣穿戴和飲食;一些命令了要被慶祝的特定盛會和節日;其他就好像司法和民事法律那樣管理生活在那個時代和文化下的人們。
    出埃及記;利未記;申命記;(律法是一個整體:雅各書2:10)
  • 舊約的律法提供給以色列人一個暫時性地贖罪的方法。律法要求罪人以死作為罪的懲罰,但是它允許以動物的死亡和特定的祭品來暫時性地贖他們的罪。它永遠也不能使得一個人完全。因此,律法只是一個將來美事的影兒。
    利未記1-7;希伯來書10:1-4
  • 當亞當向神犯罪的時候,罪和死亡進入了世界。罪和死亡就做了從亞當到摩西時期的王,雖然那個時候律法還沒有被賜下。所以,律法被賜下的目的是讓人們對罪有更多的知識。律法使之瞭解什麼是罪的標準,它讓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極惡了。
    羅馬書3:20;5:12-14;7:7-13;加拉太書3:24

耶穌成全了律法

  • 脫離律法:因為罪的後果是死亡,所以律法的權勢是大的。但是當懲罰被滿足的時候,律法就失去了權勢。所以,按照神的旨意,耶穌一次性徹底的向罪獻上自己的身體。因為他一次對罪完全的獻祭,我們因著信,便得以永遠完全。律法不能再因為我們做錯事而定我們的罪,因為罪的代價已經被完全償付了。
    希伯來書10:5-14;羅馬書7:1-6
  • 因信稱義:律法是好的,聖潔的,並且如果一個人可以遵行整個律法,他就是公義的,但是律法最終告訴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借著它達到公義。耶穌終止了我們試圖借著遵行律法而取得公義的努力,並且告訴我們借著信,他會無償地賜給我們他的公義。
    羅馬書8:3-4;10:4-13;加拉太書2:16;3:13-14,23-26
  • 廢除分隔:舊約的律法被賜給猶太人,以使他們和別的人(外邦人)不一樣。但是耶穌,通過他的死亡,廢掉了律法上的規條,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律法不再是我們之間的屏障,而任何一個相信耶穌的人,都可以和神親近。
    以弗所書2:11-22

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

  • 成全律法: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寫在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上,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他的話,都必須應驗。他通過他的生命,死亡,埋葬和復活成就了這些。所以,律法因為是神的話,總是應當被敬重,且對今天的我們還是有好處的,但是它不再約束神的子民。
    馬太福音5:17-18;路加福音24:44;加拉太書3:10,13
  • 從律法中得釋放:信徒不再受律法挾制,意味著律法的能力,就是它的懲罰,不再存在了。我們自由地活著,不再因害怕律法的懲罰而恐懼。我們永遠不再被定罪。神允許他的子民活在他無償的,不配得的恩惠王國,住在他的恩典中。
    羅馬書6:14;8:1;希伯來書10:15-18
  • 義的奴僕:從罪中得了自由,並且允許我們成為義的奴僕。雖然罪的懲罰被廢掉了,但是它沒有使罪不再是罪。在律法被成全之前,律法的大部分包含著對以色列人暫時性的誡命。因為它被成全了,律法的那些部分不再是必要的或者是約束人的,因為它們已經被堅固了。律法的其他部分包含永久的誡命,意味著那些罪在律法時代之前是罪,在律法時代之後仍舊是罪。這些誡命或者罪,永遠是不能違背的,信徒不應當做這些事,因為他們是抵擋神的。新約啓示了我們,律法的哪一部分是永久的(在每一代中這些行為都是錯的),哪一部分是暫時性的(只在一定時期內這些行為是錯的)。
    羅馬書3:26;6:1;15,18;8:4;歌羅西書2:16-17;加拉太書5:19-25
  • 愛心是最大的命令:今天,信徒,通過聖靈的力量,應該遵守兩大帶著愛的誡命:(1)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2)要愛人如己。我們的生活應該被這兩個命令掌管,並且如果我們這樣做的話,那麼我們不需要擔心再犯罪。我們不想要犯罪因為我們正在嘗試愛神和他人。
    馬太福音22:36-40;馬可福音12:28-31;加拉太書5:13-14;6:2;約翰一書4:7-8;5:3;申命記6:5;利未記19:18

復習題

  • 律法被賜予給誰?
  • 律法的目的是什麼?
  • 誰成全律法了?怎麼樣成全了?
  • 信徒在律法之下嗎?為什麼?
  • 給信徒的命令是什麼?